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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中国福建政府公报2010年第12期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福建省广播影视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0〕75号字体显示:大中小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全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的《福建省广播影视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各设区市要按照《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福建省广播影视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当前,我省广播影视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重要文件,提出到201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发展目标,以及加快发展影视制作、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等一系列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包括广播影视业在内的文化产业发展,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为进一步明确今后三年全省广播影视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推动全省广播影视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一、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现状近年来,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迅速。据2008年统计数据,全省广电系统实际创收收入31.76亿元,比2003年的16.02亿元增长98.25%,年均增长14.6%。(一)广播影视广告产业。全省共有广播电台10座、电视台10座、广播电视台63座。全省共开办公共广播节目87套(省级6套,地市级22套,县级59套),全省共开办公共电视节目37套(省级10套,地市级25套,县级2套),其中海峡电视台、东南卫视、厦门卫视等3套节目上星。2008年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收入14.74亿元,位列东部地区11省(市)的第8名。(二)有线电视网络产业。全省有线电视干线网络总长度13.56万公里,共有988个乡镇实现了县乡联网,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8.7%,共有11078个行政村实现了县乡村联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73.3%。目前,有线电视总用户数达526.8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54.4%,比2003年的370.13万户增幅42.33%;全省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55万户。2008年,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实际创收收入12.56亿元。(三)广播影视内容产业。目前,全省影视制作经营企业共81家,注册资本金5.17亿元;其中,民营企业62家,占全省影视制作经营企业的76.5%。近三年间,全省共新增37家民营影视制作经营企业,占全省影视制作经营企业总数的46%。2003~2009年,全省广播影视内容产业快速发展,共投拍电视剧43部,电视动画片37部。2008年全省影视动画片的产量从2007年的466分钟增长到3741分钟,跃居全国第9位。2009年完成动画片备案制作15部,共计958集、9391分钟,完成动画片发行许可6299分钟,全国位次持续上升,已位列全国第8位,属于全国5个增长较快的地区之一。近六年来,先后有11件广播影视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13件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5件影视剧获得全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和“金鹰奖”,52件作品获得“中国广播影视大奖”,7部动画片被广电总局推荐为优秀国产动画片等。国家广电总局2008年批准厦门软件园影视动画区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成为我省第一个获批设立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2009年福州软件园影视区动画生产产量大幅提高,已通过“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的验收。(四)电影产业。全省现有影院77家,银幕148块(不含农村放映电影部分)。2008年全省电影票房总收入为1.04亿元,2009年达1.6亿元,比上年增长53.5%;其中,福州市区7029万元、厦门市区6019万元、泉州市区2185万元。(五)新媒体产业。省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省教育电视台,以及各设区市广电主管部门,联合作为我省投资主体,由省广电局代表福建合作方与中广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于2010年1月组建福建省中广传播有限公司,全省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的商业运营业务启动。积极扶持主流媒体机构申办视听节目网站,目前全省获批开办视听节目网站13家。购物增值业务发展加快,厦门有线付费电视获批开办“全心频道”,福州获批开办“家禧频道”。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挑战仍然十分艰巨。据2008年统计,东部地区的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北京、山东等省(市)广电产业实际创收均超过66亿元,辽宁省为35.53亿元,我省大致处在东部地区第8位。要在短期内实现接近或跻身东部地区先进省(市)行列的目标,任务艰巨。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加大市场化运作程度,实施项目品牌带动战略,在项目实施上下功夫,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推进广播影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协调发展,促进内容产业和广播影视市场全面繁荣,增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创新能力和有线电视网络经营创收能力,努力实现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发展目标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省广播影视产业年实际创收收入力争达到60亿元。其中:——全省广播影视媒体的年广告收入力争达到25亿元;——全省有线电视用户力争达到550万户,大力发展增值业务,网络年总产值力争达到20亿元;——加快电影市场发展,积极推进现代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加大电影市场培育力度,全省电影票房年收入力争达到5亿元;——全省广播影视、影视动画内容产业年总产值达到3亿元;——加快推进厦门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建设,福州软件园影视区争取成为我省第二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规划在福州的永泰县建设省级影视基地,加快推进闽台(漳州)文化影视城建设。以产业基地为龙头,以数字化科技手段为依靠,加快广播影视制作业的发展及衍生产品产业开发,力争到2012年实现年产值3亿元以上;——加快发展广播影视新媒体新业务,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用户力争达到500万户,新媒体新业务年收入力争达到6亿元。三、重点工作今后三年,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将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原则,落实十项重点工作:(一)大力培育骨干影视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布局,在影视制作、网络经营、新媒体等领域选择一批竞争力强、潜力大、有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的骨干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重点项目落实,尽快壮大企业规模。鼓励扶持有条件的重点影视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促进影视企业做大做强。(二)加强动画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厦门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水平,积极争取福州软件园动漫产业基地成为我省第二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加大影视制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影视动画产业基地中设立“影视动画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完善集配音、音效和影视节目格式转换等为一体的影视动画后期制作系统,增强产业基地公共服务职能,为广大影视制作企业服务。(三)规划启动影视基地建设。规划启动在福州的永泰县建设集影视拍摄、旅游休闲、特色文化展示等项目于一体的省级影视基地;推进集影视摄制、闽南文化和台湾文化展示交流等项目于一体的闽台(漳州)文化影视城建设,加快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影视产业集群。(四)加快现代数字影院建设。制定实施各设区市和县(市)城区的现代影院投资建设规划。吸引战略投资者和鼓励民营资本加大对我省影院建设的投资。组建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省级电影发展公司,分梯度推进我省影院建设,努力实现无数字影院的县(市)城区和部分设区市城区建有现代数字影院。(五)引导扶持广播影视内容生产。继续积极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广播电视非新闻类节目的制作生产领域。加强精品内容创作生产的组织引导,加大对以闽台、闽商、闯南洋、过台湾、福州三坊七巷、船政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闽西红土地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的题材创作,着力形成强有力的福建品牌影视剧。加快发展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发展的数字影视内容生产,形成新的影视内容生产增长点。积极做好优秀国产影视作品的宣传推介、展播展映,鼓励扶持影视精品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影视节展活动和国家级重要文艺评奖,切实提升广播影视精品的创作生产。(六)打造品牌频率频道和栏目活动。鼓励创意创新,大力推进精品战略,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精品工程,培育更多的广播电视名牌频道(率)、栏目,促进广告业务的持续增长。努力把东南卫视、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海峡电视台、厦门卫视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广播等打造成全国名牌频道(率);各设区市各有一个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打造成区域性名牌频道(率);支持广播电视媒体打造大型广播电视品牌活动,提高我广播电视媒体在境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大品牌栏目、节目和活动创意等影视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增强频率频道广告经营创收的能力。(七)整体推进有线电视规模化、数字化。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存量保值、增量分成的原则,加快有线网络整合步伐。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理顺产权关系的情况下,建立统一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在2010年前基本实现“一省一网”规模化运营和发展目标。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到2012年前,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加快网络双向化改造,到2012年底,城市有线网络平均双向用户覆盖率力争达到80%以上。积极发展高清晰度电视和视频点播服务,开发政务信息、社会教育、生活信息、文化娱乐、电视商务、金融支付,以及各种接入服务等多种业务。加强服务和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有线网络服务水平。(八)培育发展新媒体、新业务。推进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在全省的推广和运营。依托现有媒体积极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整合全省电视节目资源,加快建设“海峡视频网”网站。稳步发展付费电视,积极发展视频点播业务,积极拓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增值业务。进一步延伸广播影视产业链,注重影视衍生产品的开发,加强包括数字机顶盒销售在内的有线数字电视上下游业务的运营和发展。积极培育电视购物新业态,有条件的市、县(区)和省有关部门可合作发展“电视商城”服务。(九)加快数字化带动产业化进程。加快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程度,推进节目生产数字化,努力满足多种数字播出平台和数字接收终端的需求。积极推进地面广播电视数字化,加快构建我省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面向电视机、移动和便携终端,兼顾固定、便携与移动接收,利用广播方式和交互方式开展多种业务。积极推进数字声音广播技术试验,加快声音广播数字化进程。在国家规划的框架内,积极发展以数字电视网为基础的下一代网络和服务,推动“三网融合”。(十)加强对台港澳和对外交流合作。发挥我省对台“五缘”优势,用好国家赋予我省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加强闽台同业交流合作,主动承接台湾影视产业转移,做好为台湾有线电视网络服务公司在我省提供有线电视设备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便利,鼓励台湾业者经批准在我省参与合拍影片,建设、改造电影院,发行大陆影片等。积极发展与国际友好城市的同业交流与合作,扩大我省广播影视业的影响力。积极参与和举办有关广播影视节展,推介销售我省优秀广播影视节目。积极邀请境外广播影视媒体来闽交流合作,做好有关广播影视节目在外方的宣传推广和销售,积极拓展两岸四地和境外同业友好机构、媒体和人士,促进我省广播影视业“走出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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