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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村蓓蕾幼儿园幼儿家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灵宝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幼儿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一、学校责任1、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2、建立乘车幼儿、驾驶员、接送幼儿车辆信息档案。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接送幼儿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二、家长责任1、家长应教育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从汽车右边下车。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3、家长可以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4、家长应准时在规定地点接送幼儿。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①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②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③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④驾驶员酒后驾驶。⑤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⑥驾驶员出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6、家长如需雇佣车辆接送幼儿,必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及幼儿家长各执一份。幼儿家长签名(盖章):赵村蓓蕾幼儿园(盖章)2011年11月28日
本文标题:蓓蕾幼儿园与学生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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