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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设计及方案 >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8建筑部分
3初步设计3.3总平面3.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3.3.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距离、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标准、高压走廊、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3)本工程地形图编制单位、日期,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2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范围、高度,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地貌特征);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地形、植被等)、拆除的情况;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3总平面布置。1)说明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说明如何因地制宜,结合地域文化特点及气候,自然地形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要求;2)说明功能分区、远近期结合、预留发展用地的设想;3)说明建筑空间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4)说明环境景观和绿地布置及其功能性,观赏性等;5)说明无障碍设施的布置。4竖向设计。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最高洪水位、最高潮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2)说明如何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收集利用及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闸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石方工程量;4)防灾措施,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5文通组织。1)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路网结构、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3)说明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表3.3.2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注备1总用地面积hm22总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不同功能性质部分应分列3建筑基底面积hm24道路广场总面积hm2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数量5绿地总面积hm2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6容积率%(2)/(1)7建筑密度%(3)/(1)8绿地率%(5)/(1)9小汽车停车泊位数辆室内、外应分列10自行车停放数量辆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2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3.3.3设计图纸。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2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与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3竖向布置图。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定位尺寸);2)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关键性标高(如道路出入口);3)保留的地形、地物;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层数,有严格限制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7)指北针;8)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9)本图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10)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上方图及计算初平上方工程量。3.4建筑3.4.1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3.4.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2设计概述。1)表述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基本烈度、主要结构选型、人防类别和防护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等;2)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3)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4)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5)综述建筑防火设计;6)无障碍、智能化、人防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内容以及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8)简述建筑的外立面用料、屋面构造及用料、内部装修使用的主要或特殊建筑材料;9)对具有特殊防护要求的门窗有必要的说明。3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4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5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他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6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3)简述建筑的节能设计,确定体型系数、窗墙比、大窗屋面比等主要参数,明确屋面、外墙(非透明幕墙)、外窗(透明摧墙)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节能构造措施。3.4.3设计图纸、1平面图。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注明各空间的名称,住宅标注套型内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空间的使用面积;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牛)、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椿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面积,宜单独成图;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6)底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7)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问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8)图纸名称、比例。2立面图。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1)量端的轴线和编号;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幕墙)、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处主要标高或高度;4)可见主要部位的饰面用料;5)图纸名称、比例。3剖面图。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地绘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屋顶、栅口、女儿墙、吊顶、粱、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篷、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3)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建筑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4)图纸名称、比例。4对于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4施工图设计4.2总平面4.2.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4,2.2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4.2.3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4.2.4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3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如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8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9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补充图例等。4.2.5竖向布置图。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3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土高度限制;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景观设计中水景,地形、台地、院落的控制性标高;5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立道牙或干道牙,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7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严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地形复杂时宜表示场地剖面图;8指北针或风玫瑰图;9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等。4.2.6土石方图。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2建筑物、构筑物、挡墙、台地、下沉广场、水系、土丘等位置(用细虚线表示);320m×20m或40m×40m方格网及其定位,各方格点的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区和挖区的分界线,各方格土石方量、总土石方量;4土石方工程平衡表(见表4.2.6)。4.2.7管道综合图。1总平面布置;2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3保留、新建的各管线(管沟)、检查井、化粪池,储罐等的平面位置.注明各管线、化粪池、储罐等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4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5管线密集的地段宜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及管线之间的距离,并注明主要交叉点上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6指北针;7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4.2.8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1平面布置;2绿地(含水面)、人行步道及硬质铺地的定位;3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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