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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9-52-2003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主控项目1第9.2.1条2第9.2.2条清淤必须彻底、干净,不得超挖河道内不得有松散土,河底应平整,回填部位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验标准规定清淤与挖土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名称验收部位制表机关: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批准文号:质监[2004]171号表号:排水检验36分部工程名称不小于设计要求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允许偏差(mm)3宽度不小于设计要求高程0,-30坡度不陡于设计要求压实度3690
本文标题:清淤与挖土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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