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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一验收依据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3.《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4.《湖南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湘路养护字[2005]042号文件)5.设计文件6.省局下达任务书二竣工资料竣工资料以年度安保工程任务为内容,由市州公路局统一编制。各市州公路局应按照以下统一的格式编制竣工文件:用A4纸张纵向装订,具体格式见附表。安保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分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竣工文件(一)年度安保工程量汇总表(按国道、省道、县乡道顺序分列)(二)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总结1.施工总结2.市州局主管单位总结(四)竣工图1.竣工说明: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变更情况,原因及依据;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及变更情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执行施工技2术规范和质量自检情况。2.与设计相对应的竣工图施工中无变更时可直接采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图表;如有变更(不容许超出省局下达任务的5%),应补充变更报告和变更令。第二部分施工文件(一)施工组织计划(二)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三)试验检测报告1.工程质量自检报告2原材料试验结果汇总表3.水泥砼、砂浆试验结果汇总表4.实验室相关检验、试验报告(四)施工资料与施工原始记录1.开工及完工记录2.施工前后照片及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照片(只需提供光盘,不必打印成册)3.隐蔽工程报验收记录(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在进行质量评定时,各市州局年度安保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所属县局或标段作为建设项目中的单位工程,每个施工点段作为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每个点段的各种安全设施作为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来分别评定。各类分项工程的权重如下:标志、示警墩、连续钢筋混凝土护栏、桥梁钢筋3混凝土护栏、波形钢护栏、揽索护栏、挡土墙为2.0;标线,示警桩、反光镜等为1.0。各项质量检验评定表见附件。第三部分监理文件1.监理的原始记录2.合同管理文件3.进度控制文件4.质量控制文件5.计量支付文件三验收方式(一)验收范围:省局下达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年度任务(二)工程量核定方式:1.采用行车检查和下车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实施路段都应接受行车检查;下车随机抽查比例:干线为40%,支线为20%。2.数量核定:查核实数/自报数*100%=计算百分比;计算百分比*全部(分项工程量)=最终认定工程量。3.隐蔽工程检查:(1)计量方式:采取现场随机指定开挖的计量方式,每个市州不定点抽查10~15处,基础实际深度和宽度在设计尺寸±10%以内,按实计量;基础实际深度和宽度超出设计尺寸10%(大修路段基础加深按实计量),则超出部分不再计量;如基础深度和宽度在设计要求-10%以下,则此处为不合格工程,整个混凝土实体不予计量。对每个市州公路局完成的钢筋砼护栏进行不少于2处破坏性检验,检查砼质量及钢筋数量。(2)数量核定:查核实数/自报数*100%=计算百分比;计算百分比*全4部(同类分项工程量)=最终认定工程量质量检验具体评定办法(均按照检查合格百分比计量)1.一般规定主要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价。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部分。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予以减分。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分植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评分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分项工程得分=检查项目权值权值检查项目得分分项工程评分=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得分-资料不全减分,评定表祥见附件。2.基本要求检查基本要求检查不合规定时,不得进行检验和评定,即不予计量。(1)交通标志: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的规定。a.交通标志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b.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c.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d.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5面积为500mm*500m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e.反光膜应尽量减小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2)路面标线a.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的规定。b.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3)波形梁钢护栏a.波形梁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b.护栏立柱、波形梁、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c.采用护栏立柱打入式施工的路段,路肩土基应具备足够的压实度;采用护栏立柱埋入式施工的路段,其基础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d.波形梁钢护栏的端头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4)混凝土护栏(示警墩、桩)a.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惨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b.混凝土护栏(示警墩、桩)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c.混凝土护栏(示警墩、桩)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和基础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6(5)砌体挡土墙a.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b.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c.砌筑应分层错缝。浆砌时坐浆紧密,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d.沉降缝、泄水孔、反虑层的设置位置、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实测项目计分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本办法中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分。4.外观缺陷减分对工程外表状况应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减分,对于比较严重的外观缺陷需进行整修处理。5.质量保证资料分五个方面(试验不合格的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格的不予计量)(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4)施工过程中遇到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5)施工工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四.相关要求71、竣工验收前,必须完善公里碑和百米桩。否则,省局将不进行验收。2、省局验收之前,各市州局应组织初检,认真核实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并要求市州公路局对隐蔽工程进行不少于30处实地挖验(挖验现场应拍摄照片备查)。对于工程量数据不真实,工程位置桩号混乱的单位,省局将不予验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各市州必须完成2002、2003年省厅山区险要路段治理指令性计划,如有超计划完成,且防护设施又处在本次申请验收线路上的,可将该工程纳入验收范围(在工程量汇总表中必须注明完成时间);如果未完成,省局将从本年度已完成的安保工程数量中抵扣。4.验收完工后,省局将对各市州验收结果分别进行正式通报。湖南省公路局安保工程领导小组2005年7月12日
本文标题:湖南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竣工验收办法(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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