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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设备通用技术要求文件模板目录:1、关于本文件2、厂家资力3、投标方义务4、对投标商前期技术文件要求5、工艺总体要求6、设备通用技术要求7.备件选型8.安装调试9、验收10、保全准备11.售后服务1、关于本文件1.1目的为控制厂家及其设备、工装产品的基本准入门槛,采购优良品质的设备,使公司采购的设备以最高的综合效率运行,特编制本文件。1.2在厂商资源可选择的前提下,设备供货商及其产品必须满足本标准对供货商的要求,方可参加轿车公司项目的投标。1.3本文件也用于轿车公司设备采购技术协议编制参考,除非设备差异性限制,原则按照本文件限定条件执行。1.4设备采购必须首先满足本标准。1.4.1在满足:1)工艺条件;2)设备的基本可靠性、安全性、可用性;3)综合成本最低;的基础上进行厂商和产品选择。1.4.2所谓的综合成本最低是指:1)一次性采购成本;2)综合保养、维护成本;3)使用人工成本;4)设备品质不良造成的生产间接损失,包括效率损失和产品质量损失;等各类因设备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成本的总和最低。1.5本文件适用于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设备、工装、夹具采购。1.6本文件为技术标准,不包含商务标准,商务条件遵守公司现行采购流程。1.7本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将根据设备技术发展,定期进行更新。2、厂家资力2.1基本条件2.1.1投标方应具备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核准营业的所有相关资格文件。2.1.2特种设备,凡国家限定必须取得特定资力证明方能制造的,供货方需取得相关证明。2.1.3近3年内,设备供应商必须具备至少两套(含两套)以上同行业、同类设备制造经历,所制造设备必须正常运行达一年以上。2.1.4除国外设备、工装外,国内设备、工装原则上不接受代理投标,投标商和制造商必须是同一法人。2.1.5投标商必须具备主体结构的制造能力,不得把设备主体委托第三方制造,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制造的,将视为废标,并追讨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1.6分结构、总成必须委托第三方的,第三方也必须满足本文件要求,并获得甲方认可。2.1.7投标方必须拥有正规工程的管理经验和相关人员,具备完善的工程管理流程和制度,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标准。2.1.8投标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以保证足够的工程实施能力,并按计划时间交付工程或产品。2.1.9投标方的所有同类设备在中国国内未出现过不良使用记录。如用户投诉、非正常停产等。2.2应提交的证明资料2.2.1所有可以证明以上资力的,由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书面证照复印件。2.2.2证明以上资力的照片等图片资料。2.2.3国内外同类设备的业绩清单。2.2.4其它可资取信的资料。3、投标方义务3.1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2投标方必须确保所提供技术文件、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被证实的,视为废标。3.3投标方必须确保使用甲方提供的项目文件、资料时,只用于与投标项目相关的设计、试验,不得转移用途,并不得对第三方泄露,如违反约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3.4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甲方提供的招标资料及技术要求,对上述要求任何一项存在异议时,必须在开标前澄清,并在投标文件中正确对应。定标前,甲方不接受开标后的针对工艺总体要求任何变更,否则视为废标。4、对投标商前期技术文件要求4.1投标方应在满足或高于甲方技术协议全部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投标方投标总价格应包含技术协议要求的全部内容。如投标方将技术协议要求的设备、配置及其它附属部分,以选择项或其它形式欺骗报价,招标方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拒绝替代方案。4.2投标方应针对甲方技术协议各项技术要求逐项对应说明,并将差异注明。如有替代方案需要详细说明,任何替代方案必须经过招标方评价确认其能够满足或高于技术协议全部技术要求。4.3有选择项标记的内容必须单独报价并附相关的说明。4.4技术协议只针对设备主要功能给出相关技术要求,未约定处,投标方必须保证设备各个部分功能齐全、操作方便,且这部分价格应该包含在报价中。4.5投标方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方招标文件响应说明部分制作格式要求:在招标文件的每项要求的下方,进行逐项对应注明“满足”或“不满足”,并不得漏项,否则将视漏项视为“不满足”,必要时必须从技术角度详细说明。4.6对于投标方明确提出的技术特性、参数及设备特殊结构等,要求进行技术说明和提供佐证材料的,必须附有必要的图片、表格和实际应用等资料作为说明依据。否则招标方一律不予采信。招标方拒绝接受任何没有科学依据的经验类比或推断。4.7有碍甲方正确理解的复杂技术结构或方案,投标文件需要包含必要的详细技术说明。4.8甲方招标文件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是所要签订合同的一部分,当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时,应以招标文件为准。4.9投标商为国内厂商时,投标文件、技术资料必须以中文形式提供。投标商为国外厂商时,需以中文或中、英文对照提供。预使用其它语种的,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4.10招标文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描述时,如出现歧义,则以中文为准。4.11使用元件的最终选型清单,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由甲方确认。4.12在合同签定后两周内,乙方提出项目设计、采购、制造、预验、交货、装调、验收等的详细进度表,交甲方确认,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4.13在合同正式签定的最迟一个月内,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方案、设计总图、选型详单等可以真实反应制造方案的设计资料,反馈甲方确认。在和合同不抵触时,甲方有权利对设计方案提出异议,在不增加费用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变更。4.14乙方制造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要求对合同技术约定进行更改,必须书面向甲方说明原因及更改方案,甲方将在一周内予以答复。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更改。4.15任何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技术方案更改,在甲方同意后可以实施,但不得影响交货进度。5、工艺总体要求以下以招标技术协议为准,供应商应满足如下工艺总体要求。5.1供货范围5.1.1厂家满足项目合同包含的供货范围,包括设备主要结构、功能单元、附件、备件及数量。5.1.2厂家履行项目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包括采购、设计、制造、发运、安装、调试、验收、问题整改、陪产、培训、售后服务等。5.1.3厂家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设备。特定情况下,提供通过绿色制造工艺翻新的设备或部件的,必须在不影响全部使用性能的基础上,经过甲方认可,并在报价上真实反映成本价值。5.2工艺条件5.2.1满足技术文件约定的全部工艺条件:如生产产品类型、工作流程、节拍能力、预定功能、安全性、精度等。5.2.2设备满足在限定现场工艺平面和厂房高度内安装,并满足工艺布置需求。5.3满足交货期要求。6、设备通用技术要求6.1适用环境6.1.1厂房高度:厂房高度约XXXXmm(柱顶高度)最底点(梁)标高XXXXmm6.1.2环境条件:厂房环境温度0~45℃厂房环境湿度≤85%厂房地秤承载?t/㎡,咨询土建6.1.3动力参数:三相五线制AC380V±10%,50HZ±2%压缩空气0.4~0.6MPa6.1.4依据项目需求,其它必须说明的环境条件。6.2机械通用技术要求6.2.1液压元件采用:NACHI、PARK、VICKERS,气动元件采用SMC,减速机及电机采用SEW等知名公司产品(例,根据预定选型表和使用需求确定,说明主要或关键零部件品牌范围)。元件尽量采用同一品牌,以便降低备件成本。6.2.2所有未约定外购机械部件、标准件均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6.2.3设备的任何一部分结构及部件,原则上不得采用曾经使用过的翻新产品。经过严格绿色制造的结构和部件,必须事先声明,并提供相关制造标准和精度证明。6.2.4设备外表采用烤漆工艺,颜色由甲方确定。6.2.5液压系统包括油箱、油泵、控制阀、油缸等,工作时最高温升不得超过40度,夏季最高表面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度。如达不到温升要求,油箱须采取必要的辅助散热装置。6.2.6使用压缩空气的设备,进气点均应设置气动三联件,并有良好的油雾润滑。6.2.7各种液压、气动管线布置整齐,超过1.5米长度的固定部分,一律使用金属管配管。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可移动部分长度。6.2.8液压、润滑、气动、冷却刚性管路布置美观整齐,按照规范分层、横平竖直,使用支架和管夹固定。6.2.9液压、润滑、气动、冷却系统连接部分连接可靠,必须采取密封措施,且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6.2.10气管、油管的回转部位无干涉、缠绕、刮碰现象。6.2.11所有随机床床体、结构敷设安装器件,必须做出和图纸一致的永久性标牌。标牌语言使用汉语或英语,并优选汉语。6.2.12设备结构应具备良好的可维修性,各种部件更换应在不解体无关设备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完成。6.2.13封闭结构内有维修可能拆换的零部件的,应在相应位置设置可拆卸盖板,而不是整体盖板。并把标识做在盖板上。盖板能够做成快换结构的,要做成快换结构。6.2.14导轨、丝杠、直线轴承、转动轴等各相对滑动面具备良好的耐磨性,在保修期内不产生较明显的磨损趋势。6.2.15需要润滑的滑动面,结构要便于润滑,且防护良好,防止污染源的渗入。6.2.16润滑量大的设备,需安装自动润滑系统。6.2.17夹具的定位准确、可靠。6.2.18夹具与工件接触的表面耐磨性要好,磨损比较快的夹具,夹紧点设计成快换夹紧块结构。6.2.19设备中使用标准的夹紧器时,要选用知名优质品牌的夹紧器。6.2.20夹具具有足够的强度,不易变形。在工件的搬运过程中,夹紧器不允许有变形发生。6.2.21气动回路要合理考虑释压回路和缓冲装置,保证设备工作时没有明显的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冲击。6.2.22必要时,气动回路设计应考虑断气保护,以防止在压缩空气被切断后出现事故,或者结构落地。6.2.23采用液压系统的,油箱侧面要设置清理孔及盖板,以便清理油箱;盖板固定良好、密封紧密,无渗漏。6.2.24采用液压系统的,油箱底部须设置接油托盘。6.2.25所有承受工作应力的螺纹连接,均需有防松措施并做点漆标志。6.2.26带有平衡器的助力设备,垂直操作力不大于3千克,水平操作力不大于2千克。6.2.27液压、润滑系统应设置过滤装置及过滤堵塞报警装置。6.2.28液压、润滑油箱必须设置液位目视管。6.2.29各种需要更换的在线工具,和设备本体及管路的连接能够设计成快换接头的,必须使用快换接头。6.2.30所有旋转部件,可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均应设置防护罩等防护结构,不直接外露。6.2.31结构上不允许反转的旋转装置,必须在旋转结构上做出旋转方向标识。6.2.32新机凡带有油箱的,必须预先清洗邮箱及管路。并按设备正常运行要求,注满新油品,不得使用旧油调试设备。6.2.33液压、润滑、压缩空气管线安装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吹净内部,不得有杂质遗留在管线中。6.2.34传动系统停止后的静止期间,原则上不得出现影响设备正常连续运行的位置漂移,如果无法避免,则必须采取防止漂移的措施。6.2.35设备结构具备良好的刚性,能在承受实际工作应力的情况下长期保持良好的精度。6.2.36导轨等结构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直线度、平行度、水平度等几何精度要求。安装结束后,厂家必须出具最终精度检测报告。6.2.37空中安装的轨道,必须安装辅助钢丝绳吊挂保险结构,防止导轨固定点松动后的脱落。6.3电气通用技术要求6.3.1操作面板及在线操作盒6.3.1.1主要状态指示灯设置齐全,不同功能的指示灯,使用不同颜色。其中故障灯必须使用红色,合格或正常等使用绿色。6.3.1.2按钮开关设置齐全,能够独立运行的部件,都应有相应的手动操作按钮。手动动作可能发生干涉危险的,必须设置互锁保护。6.3.1.3急停按钮采用红色蘑菇头自锁按钮,连接常闭点。6.3.1.4操作面板上的指示灯、按钮开关等,要有明确的名称指示标牌,并要可靠固定。标牌字迹清晰,不易脱落。6.3.1.5在手动操作比较集中,或需要在线数据修改、丰富的状态、维修信息时,须设置触摸屏幕。但操作人员每天经常使用的按钮必须使用实体按钮,如启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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