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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建发〔2015〕47号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配套表格的通知县属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以下简称“两规章”)的相关规定,石屏县住建局结合实际制订了暂行配套表格及编制使用说明,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附件:“两规章”配套表格及编制使用说明。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4月29日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5年4月29日印发2附件:“两规章”配套表格及其编制使用说明一、“两规章”暂行表格目录序号内容页号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表一)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表二)3《安全监督备案申报书》(表三)4《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表四)5《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表五)6《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表六)7《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表七)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记录》(表八)9《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表九)10《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表十)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表十一)1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表十二)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表十三)1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十四)1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表十五)16《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表十六)17《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表十七)1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自检评定表》(表十八)3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含重大安全隐患)约谈记录》(表十九)20《行政处罚记录表》(表二十)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登记表》(表二十一)22《建设工程现场影像资料》(表二十二)23《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表》(表二十三)24《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表二十四)25《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表》(表二十五)26《建设工程复工条件验收报告》(表二十六)27《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表二十七)28《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报表》(表二十八)29《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表二十九)30《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表三十)3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告》(表三十一)32《工程概况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表三十二)附表一、附表二3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概况及意见》(表三十三)34《需要作存的其他文件、资料汇总表》(表三十四)二、“两规章”暂行表格编制使用说明1.本套表格分为安全报监备案用表(监督文书)、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用表(监督部门抽查用表)、施工安全生产评价用表三部分,这三部分表格构成了“两规章”中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监督档案自完工后保存三年。2.安全报监备案用表: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与原报监备案要求的资料(即作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4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中“第四条(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组成工程项目的安全报监用表,同时也作为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中一部分,待云南省住建厅制订的保障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公布实施后,再执行省厅新规定。报监时安全报监备案用表由质监站提供给报监单位填报。3.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用表(表七至表二十九)中的表十四、表十六、表二十三、表二十五、表二十六、表二十八共六张表在报监时由县质监站发给报监单位,在施工中填制,其余表由质监站在检查中填制。4.施工安全生产评价用表(表二十九至表三十三)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由质监站填制,其中表三十应按省住建厅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文件进行考评,考评资料作为表三十的附件一同存档。5.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质监站提交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证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表二十三),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资料,质监站查验符合要求后,对项目安全生产化标准作出评定,并向施工单位发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后,建设单位方能组织工程竣工验收。5表一:档案号:监督备案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工程名称:石屏电教培训中心建设单位:石屏县教育局监理单位:红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红河明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开竣工日期: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月日存档日期: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制6表二:监督备案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工程名称:石屏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单位: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申报单位)申报日期:7表三: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制安全监督备案申报书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今有我单位建设的石屏电教培训中心工程,按照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质[2005]1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站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序号申报资料监理单位审查情况备注1工程概况(以原报监中的同命表格为准)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按质安站提供表格(表四)填制。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按质安站原报备案监中提供表格填制)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按质安站原报监备案中提供表格填制)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维持原报监备案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承诺书,并在最后签字栏加施工单位法人签名6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暂行维持提供原报监中《云南省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凭证》、《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表》、《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施工项目部安全目标责任书》表格,维持提供原报监中的《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资质资格等资料审查意见书》表格及要求的资料)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审查人:单位公章:年月日质监站审查意见:审查人:单位公章:年月日8表四: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单位姓名证书编号联系电话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企业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9表五: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名称:石屏电教培训中心建设单位:石屏县教育局施工单位:红河明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卫云刚监理单位:红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施保强序号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4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情况、及对周边环境影响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五牌一图”设置情况9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临时设施(围挡)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毗邻高压线情况;施工对毗邻建(构)筑物影响;施工对道路、通信影响;深基坑施工对周边影响监理单位审查意见:(章)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章)年月日质监站复查意见:(章)年月日质监站现场抽查意见:(章)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2.本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栏中①~⑪条逐项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质监站对审查结果复查,必要时到现场抽查。10表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备案号:石屏县教育局:(建设单位)你单位建设的石屏电教培训中心工程项目,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我站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及时告知我站,以便我站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及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的书面告之。欢迎对我站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签收人: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公章)年月日注:1、凭本通知书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2、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各一份。11表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工程名称:石屏电教培训中心编制单位: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编制日期: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制1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遵照执行。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2、向施工前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7、在开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3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例为较大的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并在开工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排查和重大危险源辨识。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
本文标题:石建发47号(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配套表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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