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路面施工安全教育培训(03)
第一讲:路面施工安全教育宣宁高速路面一标一线工人业余学校1、场地设计布置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影响相当大。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来实现施工现场的合理、优化布置。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施工现场安排(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沟、水塘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施工现场的要求(1)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止滑坡的要求。(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3)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4)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5)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的地点。2003.5.11贵州省某高速公路正在施工的平溪特大桥3号墩附近发生山体滑坡,xx工程局三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的一栋住房(17间)及房内35人被淹埋。案例:2003年5月11日凌晨,贵州省三穗县平溪特大桥工地上,突然响起一阵狂乱的狗吠。有人也许从睡梦中惊醒,可能又迷迷糊糊地睡去。可就在这一刻,死神已经不期而至。成百上千吨的泥石流呼啸着扑向山脚的两栋工棚,顷刻间,35条鲜活的生命被埋葬。1场内交通(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3)场内行驶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二、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1)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要满足安全距离,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4)工地安装变电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必须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并设专人管理。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5)电气设备的转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2水电设施(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3检修电气设备要求贤某喝了酒后开着摩托车经过一施工路段时,撞上横放在路边的水泥管当场死亡。贤某酒后驾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施工方没有按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案例:施工地点不设“防”发生事故要担责案例: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高压供电线触电身亡,工程队长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电焊工崔某某顶替电工安装灯具,民工杜某某触电身亡。崔某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办法》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实行机械设备使用的制度化管理施工现场应当针对施工方案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从源头遏制住污染源。国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施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四、环境保护1、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的需要;2、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需要;3、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4、环境保护是国法和政府的要求,是企业行为准则;5、环境保护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6、施工环境保护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条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意义(264)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对焊接技术要求很高,工作量也相当大,而且常常处于高处进行施焊,因此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也很高,其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细致而具体,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下面以电弧焊为例介绍焊接的安全要点:1、焊接设备上各元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和保护罩。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4、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5、雨天不得露天电焊。6、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7、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物。五、焊接1、大型吊装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4、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六、起重吊装事故经过:2008年10月28日19时许,XX高速公路B2工区XX大桥23名工人乘坐运送材料的吊篮上晚班,当缆索起重机运行到1#墩上方0#台约70米、距桥面约6米时,钢丝绳突然断裂,吊盘和上方配重块(约2吨)落到1#桥面上,配重块直接砸向吊盘内的工人,造成11人死亡、12人受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当时的事故分类标准)直接原因:缆索起重机的吊篮钢丝绳断裂,吊盘和上方配重块坠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案例1:2008年XX大桥“10·28”重大事故间接原因:(1)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作业人员的交通问题考虑不周密。项目部过分考虑低价中标和资金紧缺的情况,施工便道过于简陋且不便(用时1.5小时),违规使用缆索吊作为交通工具(用时5分钟)。(2)对起重设备的高风险性和设备本身质量安全隐患认识不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明确规定“起升机械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接接长的钢丝绳”,而现场实际使用的钢丝绳有2处编接接头,且接长度仅为80厘米,接头位置直径增大,使接头处钢丝绳通过滑轮时因弯折、挤压而使接头容易疲劳、磨损严重,最终发生断裂、滑脱。此外,该缆索起重机所用的6×37钢丝绳在6d范围内断丝已达到24丝却仍在使用(规范要求超过10丝应该报废)。(3)安全技术管理存在误区。一是《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但项目部不仅违规制定了《缆索吊载人专项安全方案》,并一直用缆索吊违规载运人员(事发时吊篮内挤满人,吊篮外挂了8人);二是缆索吊作为特种设备,其安装后未通过当地技术质监部门的检测检验而违规使用;三是安全技术交底不符合规定;四是缆索吊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不力,设备带病运转;五是缆索吊维修工和3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事故经过:3月19日下午2点许,XX高速公路X大桥K15+623.002)施工现场负责人安排劳务协作单位使用60cmX60cm塔吊(45米高)运送材料的吊篮运送5名民工前往38米高桥墩顶部作业点过程中,当吊钩运行至塔吊吊臂时,塔吊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停止卷扬机的上升运转,至使卷扬机钢丝绳拉断,吊钩和吊蓝从40米高处坠落,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后死亡。案例2:2012年XX高速公路X大桥塔吊“3.19”起重伤害事故1.施工单位使用运送材料的塔吊吊篮运载作业人员,属严重违规行为;2.塔吊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处置不力,且没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件,属无证上岗;(操作工的师傅有证,徒弟自己无证操作)3.塔吊未安装限位装置等安全防控装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是一起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的建筑施工安全较大责任事故。事故初步原因共性问题:行业内使用频率高的特种设备:架桥机、塔吊、龙门吊、缆索吊,以及流动性的轮胎吊或履带吊等。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特种设备本身机械性能方面存在本质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10%钢丝绳过细。2.特种设备违章使用。一是未履行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报验手续;二是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力,设备带病运转,违规使用,特种工无证上岗。三是非标设备使用往往缺少专项方案,受力计算,制作安装的随意性很大,验收不规范、配重不足等问题,使用也未制订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四是对分包队伍自带及租赁的起重机械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现象普遍。五是利用塔吊等起重设备违规吊载作业人员。3.流动式起重设备租使用赁问题多。由于使用频率低、作业时间短,设备大多临时租赁,进出场报验手续缺失,租赁合同不注明安全责任内容。此类设备往往是个体经营(挂靠某设备租赁公司或运输单位),租赁商提供的设备检测证书过期或检测报告造假。租赁商为提高设备周转率,往往超负荷运转,缺少日常例行保养、检修,许多起重设备超龄服役;甚至个别租赁商擅自喷涂增大吊机吨位,涂抹发动机出厂年限。履带吊的桁架式起重臂,在工地转场时起重臂有安拆过程,起重臂上的力矩限制器和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会发生变化,进场安装后若不进行检测,一旦安全装置失效,容易引发事故。按照国际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一般情况下,当人在2m以上高度坠落时就有可能会造成重伤,残废甚至死亡。因此,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以前就须特别注意以下有关事项:1、注意事项(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2)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3)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4)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5)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6)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七、高处作业(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通信工具。(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3)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4)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5)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2、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本报讯(记者黎奎)昨日,建筑工人王某从4米多高的钢架上摔下受重伤,最近3天,大坪医院已接诊12名坠楼重伤的建筑工人,多在较冷的上午出事。据市120统计,9日至11日,全市各大工地有近50名工人坠楼,其中近10人死亡,专家分析,最近3天气温都在10℃以下,建筑工人运动的协调性较差,加上建筑设施湿滑,极易摔伤。案例:重庆低温3天内近50名建筑工坠楼10人死亡(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2)进入施工现场的
本文标题:路面施工安全教育培训(03)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10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