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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学习继承和发扬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努力担负共青团的光荣使命第一部分团章学习一、共青团的性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二、共青团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三、共青团现阶段基本任务四、团建基本要求六个“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党建带团建■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以服务青年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主集中制■抓好基层建设五、共青团的领导关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第二章团员一、申请入团资格■年龄:14-28周岁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二、团员义务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三、团员权利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5.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四、接收团员手续■介绍人:2人■介绍人需说明以下内容对被介绍人:团章对团组织: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要求入团的青年: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委员会批准五、新团员宣誓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六、团的奖励奖励对象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奖励分类■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七、团的处分处分对象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且情节严重的团员处分分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展团籍八、退团团员有退团的自由。退团程序1.团员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退团报告2.支部大会决定除名3.支部报上级委员会备案九、自行脱团自行脱团事由■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脱团处理程序1.支部大会决定除名2.支部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期限六个月或一年■团员权利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结果: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第三章团的组织制度一、基本原则■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团的组织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二、选举选举办法差额选举■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投票方式无记名投票■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另选他人■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人权利■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三、团干的卸免和递补第四章团的中央组织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修改团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团的中央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第五章团的地方组织■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五年举行一次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同级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第六章团的基层组织一、基层组织的建立条件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有团员三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二、基层组织的建立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三、基层组织建立的灵活性四、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3.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第七章团的干部一、共青团培养干部的原则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二、团干标准■政治上要坚强■学习要刻苦■工作要勤奋■作风要扎实■品德要高尚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三、团干管理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表扬和奖励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第八章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一、团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旗的使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团员大会、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的会场,可以悬挂团旗,也可以同时悬挂党旗。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党旗应挂在面向的左方,团旗挂在面向的右方。■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在重大节日期间,共青团各级机关门口,只悬挂国旗,不悬挂团旗。二、团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使用团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团徽的使用■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可以悬挂团徽。共青团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团徽。团委机关门口,不悬挂团徽。■团的省级以上委员会以“共青团号”命名的火车、轮船、汽车、电车等,可以悬挂团徽。■共青团各级组织在自己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光荣簿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在团的报刊上,可以加印团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可制成
本文标题:团章宣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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