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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招聘制度第一条原则1、以岗设人,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进行招聘;2、采用面试的方法招聘员工,并进行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测试。第二条招聘程序:1.选择招聘渠道:在58同城、郴州新网、智通人才网等渠道以电话邀约的形式招聘。2.填写登记表应聘人员带本人简历及各种证件复印件来公司或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3.初试由教务老师进行初试4.复试通过初试的人员由分校校长复试。5.安排入职:1)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2)收取入职服装保证金300元,开具收据3)发放徽章、工作牌、门禁卡、专用手机、服装(女装),填写领用物品表4)培训应知应会及学校基本情况第二章薪酬制度一、薪酬原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是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绩工资、餐费补助、交通补助在内的劳动报酬总和。第二条根据按职定薪、按绩考评、按效分配原则制定薪配制度。第三条为引进特殊人才,经校长审核,报董事会审批,可不受本薪酬标准的限制。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百年育才郴州分校全体员工的薪酬确定和发放。二、薪酬结构第五条推行管理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加岗位工资制。第六条学校发放的薪酬为税前薪酬,员工应当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险中应由个人缴纳部分,且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第七条薪酬构成: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绩工资、餐费补助、交通补助构成。规划师(管理):基本工资4000元+绩效考核500元+餐补300元+业绩考核+交通补助规划师: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考核500+餐补300元元+业绩考核+交通补助咨询顾问: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考核500元+餐补300元+业绩考核+交通补助第八条试用期内员工的月工资按试用期基本工资、业绩工资、餐费补助发放。第九条员工因业务需要而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招待费、食宿费等费用,应当根据财务制度填妥报销凭证,凭发票原件向财务部报销。第十条各部门人员绩效考评工资根据各职级薪酬标准和基本业绩完成情况、出勤情况、服务满意度等指标确定并发放。第十一条属以下情况者,不设立绩效考评工资:1、考评开始时尚处于试用期内;2、考评开始前离职;三、薪酬发放第十二条员工薪酬于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足额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四、薪酬调整第十三条职务调整并不等同于晋职,而是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不断寻找最能体现按能定岗原则的职务契合点,使职务调整能真正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同时,为了培养有潜能的员工,也可以职务调整的方式实现后备人员的轮岗培训。第十四条如员工获得晋职,该员工的薪酬自晋职次月晋升到新职级的标准;如员工职级下调,该员工的薪酬自降职次月下调到新职级的标准。第十五条学校一般在年终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动情况和学校经济效益,由校长确定是否对下一年度全体员工新酬水平进行普调。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随时对个别部门或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第三章福利制度第一条社会保险员工转正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统一购买五险的福利待遇。第二条带薪休假类福利1.休假日:员工每月可享有四天休假,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校长根据业务需求来排班,并安排休假。如员工有事需要累积假期,跨月者或连休七天(包括七天)以上积假者需提前报校长批准。2.法定假日: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法定带薪假日(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因学校行业的特殊性不能安排休假按1:1的比例补休。3.年假: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周年,可按如下规定享受有薪年假:1)工作满一年者五天;2)满二年者六天;3)满三年以上者七天;年假不包括法定假期和休假日,年假之提取须视各部门人手需求而由校长决定,年假需提前二十天申请,年假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4.婚假:1)连续工作满一年且达到法定年龄的员工可申请有薪婚假三天。2)员工必须呈交符合国家婚姻法的有关证明文件,并在发证机关登记日期的三个月内,结婚时才可享有三天之结婚假;3)婚姻证件的签发日期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期内,员工方可享受婚假。5.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幸逝世,经申请批准可获三天有薪慰唁假。6.高薪聘用员工工资福利以所签订合同为准。第三条、教育培训学校为在职员工提供入职、技能、专业、晋升及其他方面的培训机会,受训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为本学校服务,否则须按学校制定的《教育培训制度》赔偿由学校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本文标题:教务管理制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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