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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案例一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案例二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某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大学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因此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治安篇案例三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商银行卡放回张某的衣柜里。案例四2006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某高校外语学院黄某回到学生公寓8栋108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张某存放笔记本电脑的柜子未锁,遂打开柜子,取出电脑,并将电脑藏入所住公寓顶楼无人居住的房间,事后伪装发案现场,并向该校保卫处报案。案例五2004年12月9日中午,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案例六2005年1月10日晚,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宋某邀集同院学生张某、葛某一起到学生公寓10栋6楼找用红外线发射器照射自己的人。当他们看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周某手中有红外线发射器,就认定是周某所为并对周某进行了殴打。随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学生刘某、娄某、官某、叶某知道了这一情况,并与周某一起找宋某“评理”。双方在学生公寓14栋4楼的楼道间发生激烈争执,继而动手群殴。案例七2006年9月30日13时30分左右,某高校法学院2006级学生包某在军训完后,邀其老乡及同学十余人聚餐。席间,包某老乡谢某不断劝其喝酒并以言语相激,导致两人产生严重冲突。冲突过程中,包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威胁谢某,被旁人劝住。随后,谢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包某右脸颊刺中,随即逃走。案例八2006年10月7日15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2004级学生董某为了报复其同学陈某某,趁陈某某外出之机,向陈某某电脑主机上泼水,以致陈某某回来开机时造成主机短路。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呈上升的趋势早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大学生犯罪日益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我们学校的情况而言,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错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进步,人民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也相应地得到空前提高;但改革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副效应。由于新旧体制交替的剧烈变化,打破了人们的心理平衡,各种思想空前活跃起来,这既包括正确思想,也包括错误思想,既包括先进思想,也包括落后思想甚至腐朽思想。各种思想的活跃,必定会使部分社会成员,其中也包括大学生们的个体自控力减弱,特别是社会上腐朽思想泛滥,导致了大学生中犯罪的增多。如通过电影所传播的西方的腐朽的、堕落的或着不适应我国国情的生活方式,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中国当代的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试就“盗窃”这一高校内最普遍的行为而言,据有关机构调查,盗窃犯罪约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50%左右,居大学生犯罪的首位。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大多与这些大学生追求享乐的心理需要有关。这类大学生的家庭条件往往并不困难,但他们追求高消费,享乐成了优先需要。一旦经济“吃紧”,向家里伸手难以满足时,便产生盗窃的动机。针对我校盗窃案件的特点,大家学习防盗知识,增强防盗意识,了解校园内盗犯罪的基本情况、规律和特点,掌握防盗的基本常识、方法和技能,是做好防盗保安全工作的基础。对大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做好宿舍和教室的防盗工作,要做到离开宿舍随手关好门窗;不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要做到大额现金存银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防止银行卡、校园卡及密码丢失、被盗、被骗、被抢,以免造成损失;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应积极参加教室和宿舍等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和钥匙,不能乱丢乱放,不能随意借予他人。一旦发生盗窃案件,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注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工作。二、法治观念、纪律观念淡薄在大学生的犯罪类型中,打架斗殴、杀人伤害等这类人身伤害的犯罪是仅次于盗窃犯罪的第二大类案件。这类学生法治观念淡薄,义气用事,缺乏个人修养,自控能力差,常在聚餐时酗酒,因而丧失理智,引发事端,直至造成打架、斗殴等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希望同学们加强个人修养,珍惜学习机会,开阔心胸,遇事冷静,以理服人,不要义气用事,做一些违法违纪的蠢事。三、心胸狭窄、性格孤僻、缺乏关怀有的学生不能处理好同学间的关系,且性格孤僻、心胸狭窄,常为一些小事与人发生争执。这类学生存在严重的报复心理,稍遇不顺则伺机报复,这类学生往往性格内向,身边朋友不多,遇事不冷静。希望各辅导员老师要经常与该类学生谈心,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防止他们“走极端”。四、其他原因有的学生交友不慎,被社会上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引诱,导致触犯国家刑律,被开除学籍。少数学生无视校纪校规,公然在宿舍里打麻将,有的还屡抓屡犯,丝毫未认识到这种行为错误的严重性。大学生活是美好而短暂的,也是枯燥而艰辛的。我们编写此案例汇编,目的在于教育、挽救失足学生,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志存高远、团结友善、服务人民、自强不息、热爱生活、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交通篇案例九2006年5月10日18时许,某高校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03级学生李某骑车出校购物横穿公路时,被一东风重载卡车碾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道路、车辆、驾驶人员和交通流量快速增长,然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普遍不强,交通违法现象普遍,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当前交通事故是造成学生伤亡最大的一类事故。今年以来,全国仍有部分地区因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发生。我校地处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明星村,周边地形复杂,交通环境仍存在很多不确定的隐患。希望广大师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莫让悲剧重演。案例一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宾阳人,身高171.5厘米,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案例分析: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马加爵案发生之后,许多社会公众,包括一些媒体,对马加爵表现出了同情,把其杀人动机归结于他的贫困和受到的“歧视”,及因此而对社会产生的仇恨。案例二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2006级临床专业的学生李某,在其学校附近与男友发生争执并提出分手,遭男友割断喉管后死亡。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杨某拿着一把十余厘米的刀追死者,并朝其喉咙处割去,杀死女友后,杨某抱着死者久久不肯离去,直到110民警来到现场,将其带走。案例分析:学生算得上是高素质的人群,是什么使得他们当中有的人变得如此暴力和凶残呢?心理专家认为:大学生心理发展尚未稳定,踏入大学,就相当于踏入半个社会,从而他们感到不适应,害怕失败、害怕拒绝,心理上的矛盾冲突尤为突出。这些矛盾解决不好,就可能成为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目前,大学生犯罪心理复杂多样,其突出表现在犯罪动机、价值观念、人格障碍、个体心理偏差等方面。种种原因表明,这些障碍与偏差导致的犯罪心理与社会就业、家庭经济、个人恋爱所造成的心态失衡、心理变态、心理疾病有关。感悟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并为之努力的事情,要做到预防、打击、改造并举,以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也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要负有责任心,时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还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不要知法犯法,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守法的大学生,合格的大学生。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预防大学生犯罪最根本的措施是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湖南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名湖认为,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学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王名湖说,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其人格障碍,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引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此外,学校在加强校园内的管理的同时,应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湖北省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近年来,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主要原因与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等密切相关。这些典型案件主要有:———陈昭方,原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2000年至2009年,利用其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的职务便利,为武汉弘博集团与武汉大学联合修建弘博学生公寓、参与筹建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等提供帮助,收受该集团董事长巴能军贿赂的人民币115万元、美元1万元;为中天集团在武汉大学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该集团武汉分公司经理陈恩成贿赂的人民币5万元和美元6000元;帮助涂某某朋友之女录取为武汉大学研究生,收受涂某某贿赂的人民币3万元。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昭方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陈昭方违法所得人民币134.9万元、美元1.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龙小乐,原武汉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龙小乐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弘博集团与武汉大学联合修建弘博学生公寓及施工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弘博集团董事长巴能军贿赂的人民币41万元,其中最多的一次受贿达10万元;为中天集团在武汉大学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项目经理陈恩成贿赂的人民币20万元。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龙小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对龙小乐违法所得的61万元依法予以追缴。———李海婴,原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200
本文标题: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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