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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外贸单证实务》——其他出口单据的缮制
第六章其他出口单据的缮制学习目标思考练习主要内容本章小结知识目标·掌握出口报关单的内容及缮制;·熟悉装运通知、受益人证明书、船公司证明书的格式及内容;·了解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技能目标·能够掌握几种出口结汇单据的主要内容;·能够根据合同或信用证内容,缮制出口结汇单据。第一节出口报关单及其缮制第二节装运通知及其缮制知识点睛第三节出口收汇核销单与退税单据缮制第四节其他证明与缮制在外贸业务中,除了前几章所述的主要单证外,还经常涉及货物的出口报关单、装运通知、出口收汇核销单、受益人证明书、船公司证明书等方面的单据。有时,它们是信用证项下的必要单据,与出口结汇的主要单据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第一节企业战略概述一、出口报关单的含义与性质二、出口报关单的内容与缮制1.出口报关单的含义出口报关单(exportdeclaration)是由海关总署规定统一格式和填制规范,由出口企业在装运前填制,经海关审核、签发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出口报关单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出口、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表以及处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其格式由国家海关总署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制定。一、出口报关单的含义与作用2.出口报关单的作用出口货物报关单主要适用于单边出口货物、易货贸易出口货物、边境贸易出口货物、暂时出口货物等的报关,而不适用于出口加工装配成品货物的报关(这类货物要使用专用报关单)。货物出口时,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报关单位对报关内容负法律责任。一、出口报关单的含义与作用1.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2.海关编号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时确定,应标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3.出口口岸出口口岸是指货物实际出口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二、出口报关单的内容与缮制4.备案号备案号是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5.出口日期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6.申报日期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的日期,顺序为年、月、日各两位。7.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8.运输方式运输方式是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时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括江海、铁路、汽车、航空、邮递和其他运输等共十大类。9.运输工具名称运输工具名称是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编号。10.提运单号提运单号是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编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11.发货单位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和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12.贸易方式贸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填制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及其代码。13.征免性质征免性质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型。14.结汇方式结汇方式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15.许可证号应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填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二、出口报关单的内容与缮制16.运抵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果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果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运抵国(地区)填报。17.指运港指运港是指出口货物运抵的最终目的港。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18.境内货源地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19.批准文号在出口报关单中,本栏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20.成交方式成交方式一栏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21.运费运费一栏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括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22.保费保费一栏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括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保险费用。23.杂费杂费是指成交价以外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24.合同协议号合同协议号应注明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25.件数件数应按外包装的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填报。26.包装种类包装种类一栏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和《包装种类代码表》填制,如木箱、纸箱等。27.毛重毛重是指实际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28.净重净重是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29.集装箱号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30.随附单据随附单据一栏应填写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的名称与代码。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一栏填写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的名称。32.标记唛码及备注标记唛码及备注一栏下部填写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上部用于打印33.项号项号一栏分两行填报及打印。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专用于打印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34.商品编号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填写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一栏分两行填报及打印。36.数量及单位数量及单位一栏需注明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37.最终目的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38.单价单价一栏填报同一项号下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39.总价总价一栏填同一顶号下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40.币制币制是指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41.征免征免是指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42.税费征收情况税费征收情况一栏留空,供海关对出口货物的税费征收、减免情况进行批注。43.录入员录入员一栏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人员的姓名。44.录入单位录入单位一栏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45.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一栏应注明向海关申报单位的全称和代码,如为委托代理报关,应填报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由报关员填报。46.填制日期填制日期是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顺序为年、月、日各两位。47.海关审单批注栏海关审单批注栏由海关人员填写。第二节装运通知及其缮制二、装运通知的内容与缮制一、装运通知的含义与作用装运通知(shippingadvice)是货物离开起运地后,由出口商发送给进口商,通知后者一定数量的货物已经起运的通知文件。一般要求出口商在货物离开起运地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进口商发出装运通知。一、装运通知的含义与作用转运通知(shippingadvice)是指货物离开起运地后,由出口商发送给进口商,通知后者一定数量的货物已经起运的文件。装运通知的作用是让进口商了解货物已经装船发运,可准备付款接货了。在FOB、CFR等条件下成交的合同,需进口方自行办理货物保险的凭证,装运通知书应在装船后立即发出,以便进口商办理投保手续。一、装运通知的含义与作用(1)受益人抬头。按照L/C的要求,一般是用公司固定的格式作为表头。(2)通知人。一般来说,需要该装运通知的一方,L/C会具体列明。(3)发票号。发票号与发票的号码相一致。(4)日期。日期与发票的日期一致。(5)信用证号码。信用证号码与所使用L/C的号码相一致。(6)预保合约号码。L/C要求一定要注明预保合约号码,所以在此要列明。二、装运通知的内容与缮制第三节出口收汇核销与退税单据缮制二、出口退税的申报一、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内容与缮制(一)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国家加强出口收汇管理,防止国家外汇收入流失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是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也就是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银行出具的收汇证明以进行核对的程序。一、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内容与缮制出口收汇核销是以外汇管理局为主体,出口收汇核销单为连线,把出口收汇的各个环节串连起来,一切工作都围绕着核销单进行,特别是1995年7月以来,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将外汇管理局、银行、税务、海关及出口企业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的是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并举的方式,并充分考虑到银行间和贸易上的国际惯例及我国的有关规定。(二)出口收汇核销当事人的职责1.出口单位的职责出口单位在货物出口报关以前,需向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然后如实填写核销单及有关的出口报关单据,并凭以向海关办理有关报关或退关手续。2.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完善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法规,并组织具体实施;统—印刷、核发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所在地的出口单位已用核销单的收回、核销以及异地原币划入的核销和异地原币划出的通知手续。3.海关的职责对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货物报关,必须要求附核销单,经审核无误后,在核销单和有核销单编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并签注日期。4.银行的职责银行包括受托行和解付行。受托行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有权接受出口单位委托对外办理交单索汇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中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解付行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有权接受出口单位委托对外办理交单索汇,对内办理货款收妥即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的金融机构。(三)出口收汇核销程序1.开户2.领单3.报关4.出口企业网上交单5.出口企业远期备案6.收汇核销(四)核销单的缮制1.核销单存根联的缮制方法(1)编号。编号事先已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就。(2)出口单位名称。注明合同的出口方全称,并加盖公章,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同项内容一致。(3)单位代码。单位代码一栏填出口单位的税务登记9位数代码。(4)出口币种总价。按收汇的原币种填入该批货物的应收总额,通常与商业发票的总金额相同。(5)收汇方式。收汇方式一栏根据合同的规定填制,如L/C、D/P、D/A或T/T等。(6)预计收款日期。根据具体的收汇方式,推算出可能收汇的日期填入此栏。(7)报关日期。报关日期一栏按海关放行日期填写。(8)备注。备注一栏填写收汇方面需要说明的事项。(9)报关有效期。此单报关有效期截止到一栏填写出口货物的装运日期。2.核销单的缮制方法(1)银行签注栏。银行签注栏由银行填写商品的类别号、货币名称和金额,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2)海关签注栏。海关签注栏由海关批注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3)外汇局签注栏。外汇局签注栏由外汇管理局批注有关内容,填制日期并加盖公章。3.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的缮制方法(1)货物名称。货物名称一栏填写实际出口货物的名称,要与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品名一致。(2)数量。数量一栏按包装方式的件数填写,应与报关单的同项内容相符。(3)币种总价。币种总价一栏按发票或报关单的总金额和币种填写。(4)报关单编号。报关单编号一栏按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实际编号填写。(五)核销单的丢失与补办(1)出口企业遗失空白核销单的,应当在遗失之日起3天内自行上网挂失或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挂失。(2)对于出口企业遗失已经报关出口但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核销单,出口企业须在15天内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核销单退税联的网上挂失手续,外汇管理局办理该核销单的核销手续后,向出口企业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3)对于遗失已经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核销单退税联的,出口企业须在15天内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外汇管理局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
本文标题:《外贸单证实务》——其他出口单据的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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