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七章不“公平”贸易(P101)第一节补贴与反补贴一、补贴的定义和分类1、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补贴(Subsidy):指任何政府或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和政府对收入或价格的支持。2、补贴的类型禁止使用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不可申诉的补贴1.禁止性补贴(prohibitedsubsidies)通常被称为“红色补贴”。是指成员方不得授予或维持的补贴,因为这种补贴直接扭曲进出口贸易。包括两种: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前者是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以出口实绩(exportperformance)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后者是指以使用国产货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2.可申诉补贴(actionablesubsidies)通常被称为“黄色补贴”。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实施,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对其他成员方的经济贸易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adverseeffects)时,受影响的成员方可对其补贴措施提出申诉。这种不利影响包括(1)对另一成员方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2)使其他成员根据GATT1994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利益减损或丧失特别是根据GATT1994第2条项下的约束性关税减让而产生的利益;(3)严重歧视另一成员的利益。3.不可申诉补贴(non-actionablesubsidies)通常被称为“绿色补贴”。是指不具有专向型的补贴,或虽具有专向性的补贴,但符合《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中的一切条件的补贴。包括:(1)研发补贴:对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与企业合同基础上进行研究的资助;(2)贫困地区补贴:在成员方的领土范围内根据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并且非专向性对落后地区提供的资助;(3)环保补贴:改造现有设备,使之适应由法律所提出的新环境要求而提供的资助。对于这三类补贴,WTO成员方不得提出申诉或采取反补贴措施。3、征收反补贴税的步骤:1)、申述和调查;2)、举证;3)、当事双方磋商解决问题;4)、如果磋商后补贴方愿意修改或作出其他价格承诺,补贴诉讼可以暂停或终止;5)、如承诺无实际行动,可继续调查,算出补贴数额,征收反补贴税;6)、日落条款,规定征收反补贴税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4、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资料卡:最不发达国家5、补贴的种类生产补贴出口补贴出口信贷出口退税出口补贴相关资料一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制度之所以未被国际社会或贸易组织确认为贸易保护措施而加以限制,是因为:(一)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税制的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很大,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公平竞争,而绝大部分国家对出口贸易是鼓励的,因此,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制度有助于提高货物的竞争力。(二)依据税法理论,间接税是转嫁税,虽是对生产和流通企业征收,但税额实际上是由消费者负担,是对消费行为进行征收;而出口货物并未在国内消费,因此应将出口货物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退还。(三)依据国际法的国家领域权原则,进口国还要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可以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出口补贴相关资料二目前,共有25个WTO成员对428种农产品使用出口补贴(括号内是补贴产品品种数量)。包括:澳大利亚(5)、巴西(16)、保加利亚(44)、加拿大(11)、哥伦比亚(18)、塞普路斯(9)、捷克(16)、欧盟(20)、匈牙利(16)、冰岛(2)、印度尼西亚(1)、以色列(6)、墨西哥(5)、新西兰(1)、挪威(11)、巴拿马(1)、波兰(17)、罗马尼亚(13)、斯洛伐克(17)、南非(62)、瑞士(5)、土耳其(44)、乌拉圭(3)、美国(13)、委内瑞拉(72)。欧盟的补贴几乎涉及到所有产品分类,南非、土耳其次之,东欧国家的补贴范围也较广;从出口补贴使用的分布上看,使用国家较多的产品依次包括(括号内为使用成员数量):水果和蔬菜(19)、其他奶产品(15)、牛肉(14)、禽肉(13)、粗粮(12)、其他农产品(11)、蔬菜油(11)、乳璐(11)、糖(10)、小麦和面粉(10)。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出口补贴使用者。1995-1998年,欧盟年均出口补贴支出约60亿美元,占全球出口补贴支出的90%。瑞士是第二大出口补贴使用者,补贴份额约占5%。美国是第三大出口补贴国,补贴份额不到2%。欧盟、瑞士、美国和挪威四个OECD成员的出口补贴占到了全球的97%。二、反补贴税1、反补贴税指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地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地一种进口附加税,旨在抵消出口国对该出口商品所作的补贴。2、征收反补贴税的前提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受到重大损害或者受到严重威胁。重大损害是指该产业中的生产设备闲置,相当多的企业不能达到适当的利润水平,该产业出现严重的失业。严重威胁指国内同类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存货增多,生产、利润、工资和就业有下降的趋势。3、反补贴税的弊端(P103)案例(一):美迟迟未取消出口补贴欧盟今起征报复关税凤凰卫视3月1日消息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由于美国迟迟未能废除为本国公司提供出口补贴的《外销公司法》,欧盟自1日起开始对进口的美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据报道,这是欧盟首次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授权下对美国进行贸易制裁。据新华社布鲁塞尔1日电,欧盟部长理事会在去年12月份通过决议,如果美国不及时废除《外销公司法》,欧盟对美国的贸易制裁措施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启动。根据这项决议,欧盟将在3月份对1600多种进口的美国产品加征5%的惩罚性关税。惩罚性关税的税率此后将每月提高1个百分点,到2005年3月将提高到17%。在此期间,如果美国废除了《外销公司法》,制裁措施将会终止。据欧盟官员推算,欧盟实际对美国产品加征的关税,今年3月份将为1660万美元,12月份将增至4640万美元,2004年全年加征的惩罚性关税预计将达到3.15亿美元。欧美关于美国《外销公司法》的争执已持续多年。世贸组织去年8月作出最终裁决,认定美国的《外销公司法》违反了该组织的规定,欧盟有权对进口的美国产品征收总额达40亿美元的报复性关税。此间分析人士指出,由于与美国有着密切的经贸联系,欧盟并不希望与美国爆发大规模的贸易战。欧盟之所以决定实施规模相对较小的制裁措施,是希望以此敦促美国国会尽早废除《外销公司法》,以避免贸易冲突的进一步升级。案例(二):美商务部长指不会容忍中国出口补贴及盗版凤凰卫视11月21日消息美国商务部长埃文斯警告,不会容忍中国得到补贴的国有企业出口持续增长,令美国失业情况恶化。埃文斯亦表示,中国必须采取更多措施,必要时甚至将侵权者收监,以阻止中国侵犯美国电影,音乐及软件版权的情况持续出现。同时,他表示并不特别关心美国与其它国家之间,创新高的贸易逆差情况,因为进口有助令美国通胀处于低水平。他表示,美国支持自由开放的贸易政策,但要有平等的竞争环境。案例(三)我2004年出口退税将做4大调整---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经过磋商,已将出口退税的调整方案上报国务院。---首先,调降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据了解,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幅度为4个百分点,即平均从目前的15%降到11%。财政部乐观地测算,按这样的调减幅度,明年中央财政预算支出可以减少400亿-500亿元的压力。---其次,在此基础上对部分产品取消出口退税。专家指出,中国是资源缺少的国家,取消如原油、成品油、原木、铜金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是必要的。另外,对产自中国具有相当的竞争力,又能影响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的资源性商品也将取消出口退税;生产容易但会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也将通过增加出口税收来加以限制。据估计,限制以上几类产品的出口可以降低100多亿元的出口退税。---第三,目前出口退税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而据正在研究的方案,可能从2004年开始,出口退税将由中央财政承担75%,地方财政承担25%。这项政策的转变主要对出口企业集中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产生影响。中央的目标是尽量不再产生新的退税拖欠,已经发生的拖欠额将采取对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第四,改变对出口退税管理。中央已考虑从明年开始,将出口退税指标下放到生产企业。生产企业与外商直接见面,通过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出口成本,从体制上减小出口退税的压力。财政部官员透露,以后要建立将进口消费和增值税的增量用于出口退税的机制。(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统计与信息工作部)从1995年-2004年,在全球发起的176起反补贴调查案件中,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成员共发起调查128起,占全球的73%。其中,美国为70起,居第一位。美国在使用反补贴调查规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外对我国的反补贴调查概况中国加入WTO时已经对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0条规定,中国应通知WTO在其领土内给予或维持的、属《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条含义内的、按具体产品排列的任何补贴;中国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将被视为专向性补贴;中国自加入时起应取消所有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并全面遵守WTO补贴与反补贴的规定。但是,我国在2003年以前并没有遭受过国外反补贴调查,主要因为一是过去发达国家在开展反补贴调查时,一直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认为中国的原材料和劳动力以及制成品的价格是由政治因素而不是市场因素决定的。二是与反倾销相比,国际上反补贴调查发生数量较少。这是因为反补贴的技术性要求高,证据必须确凿,程序也很复杂。同时,补贴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要触及他国国内法和涉及大量政府间交涉,被调查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商的补贴的详细资料很难获得,同时还要考虑自身国家整体利益的平衡。而且,补贴作为一种增强本国企业竞争力的手段,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因此,除非被调查对象国政府补贴行为非常明显,原则上各国一般不愿对他国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WTO统计,自WTO成立起(1995年1月1日)到2003年底,全球共发起反补贴调查168起,这与反倾销调查的数量相比要小得多。最终采取反补贴措施的件数大约只相当于全球反补贴立案件数的一半,这说明反补贴措施要求严格。虽然诸多原因造成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遭遇反补贴调查的案例出现的还不是很多。但根据WTO规则,WTO成员可以依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对从其他成员进口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在确认是否存在补贴时并不考虑补贴的成员方是否为市场经济国家。这不仅大大削减了以补贴来扶持国内产业和企业的余地,而且我国在加入WTO后随时面临被其他成员起诉而陷入补贴争端的可能。2004年以来,加拿大多次发起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就是一个例证。2004年4月13日加拿大正式立案对中国的烧烤架同时进行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8月2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户外用烧烤架作出反倾销及反补贴初裁,认定我国上述产品对加拿大出口存在倾销和补贴,初步裁定两家涉案的中国应诉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7.2%和28.9%,其他企业为57.5%,涉案企业的补贴幅度均为16%,并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户外用烧烤架征收34.6%的临时反倾销税和16%的临时反补贴税。这是国外首次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也表明反补贴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潜在威胁已经转变为现实危害。2004年9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又针对我国出口的钢制紧固件进行反补贴调查。10月4日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复合地板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两项调查。加拿大连续不断地提起对华反补贴调查警示我们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陆续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排除其他国家效仿加拿大的做法,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据悉,美国、欧盟作为全世界反补贴措施的最主要使用者,已在密切关注我国各类补贴政策和信息。今年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在向国会提交的反补贴年度报告中,明确表示正在搜集我国的补贴政策和资料;而美国参议院议员已向国会提交了一个要求修改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议案,建议允许将反补贴法
本文标题:不公平贸易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248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