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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一,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成立与发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基本原则存在的缺陷关贸总协定的成立与发展1.成立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保护贸易政策缺陷暴露2.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立(GeneralAgreementonTariffandTrade)当时有成员国23个,包括中国3.1994年,一共有成员国128个。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1.公平贸易,实现市场准入的自由2.关税减让3.形成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的规章制度,为各国提供谈判、对话的场所4.增加经济的透明度基本原则1.非歧视性原则2.关税保护原则3.取消数量限制原则4.透明度原则5.其他正面反面贸易争端的磋商调解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优惠原则合理保障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以关税作为缔约国唯一保护手段互利互惠,减让关税二,世贸简介WTO概况WTO的基本职能WTO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WTO的最惠国待遇WTO概况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英文缩写为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其总部在瑞士日内瓦。WTO是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目前已经拥有137个成员,成员的贸易量占世界贸易的95%以上。WTO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被并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WTO的基本职能——制订和规范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组织多边贸易谈判——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最优运用世界资源,保护环境,并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的份额。世贸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应享受的基本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在现有成员中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享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可享受一定范围的普惠制待遇及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利用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营造良好的经贸发展环境。享有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促进本国经贸发展的权利在享受上述权利的同时,世贸组织成员也应根据世贸规则履行相应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根据世贸组织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根据世贸组织有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具体要求降低关税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根据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程序,和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不能搞单边报复。增加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透明度。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世贸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三,中国与GATT/WTO的关系中国与WTO的渊源中国为什么要入世?中国入世后有怎样的变化?1.中国与WTO的渊源中国是关贸总协定23个创始缔约国之一。1948年4月21日,当时的中国政府签署了《临时适用议定书》,同年5月21日,中国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台湾当局于1950年3月通知联合国秘书长,退出关贸总协定。中国中央于1986年作出了申请恢复我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决定。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从当年7月起中国复关谈判转为加入WTO谈判。2002年12月11日,谈判成功,再次进入该组织中国为什么要入世?中国入世后有怎样的变化
本文标题:世界贸易组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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