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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中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改革前中国外贸体制的主要特征和问题•改革后的中国外贸体制改革进程•入世后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2对外贸易体制•【对外贸易体制】是对外贸易经营管理体制的简称,是指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一、1980年代以前中国外贸体制的特征和问题从建国开始到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与国内原有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对外贸易也采取了一种高度集中的体制。41、在外贸经营体制方面,实行对外贸易的国家统制•在对外经营体制方面,进出口经营权被授予十几个国家级的外贸专业总公司及所属口岸分公司。每个总公司按严格分工负责一类产品的经营,包括进出口贸易的对外谈判、签约和履约等,其他任何企业和机构均无权经营外贸业务。•在对内经营体制方面,则实行出口的收购制和进口调拨制。生产单位对出口品的价格、盈亏不承担责任,用货部门不同外商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进口品的质量和效益责任。主要特征52、在外贸管理体制方面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外贸计划取代关税、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措施,成为调节进出口的唯一行政手段。3、外贸企业的财务处于“预算软约束”状态,外贸企业、生产供货单位和使用进口物资单位都对盈亏不负责任。4、与其他价格一样,汇率作为一种价格只是一种核算工具和手段,对进出口并不发生影响,国内价格体系与国际市场价格体系处于隔离状态,企业感受不到国际竞争的压力。6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外贸体制在特定条件下对中国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如:独家经营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得过死妨碍了外贸企业自主经营能力的发挥;外贸财务的统包盈亏使外贸企业缺乏提高经营效益的动力,导致了粗放型经营,等等。因此,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开始了对外贸体制的改革。主要问题7二、1980、1990年代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加入WTO之前)时期改革具体举措外贸体制的初步改革(1979-1987年)1、下放外贸经营权;2、开展工贸结合试点;3、外贸专业进出口公司试行代理制;4、简化外贸计划内容;5、试行出口承包责任制。外贸体制的深化改革(1988-1993年)1、1988-1990年全面推行外贸经营承包责任制。配套措施:放宽外汇管制和出口退税等2、1991-1993年完善外贸经营承包责任制。入世之前的外贸体制改革(1994-2001年)1.深化外贸宏观管理体制改革①强化经济手段②加强立法手段③改革行政管理手段2.深化外贸经营体制改革①进行企业制度改革②进行经营制度改革③建立、健全外贸协调服务体系外贸代理制是指外贸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代生产、订货部门办理进出口业务,收取手续费,盈亏由委托单位负责的一种制度。过去长期以来,中国外贸公司在出口方面一直是采取收购制,即由外贸公司用自有资金向国内供货部门收购出口商品,然后由外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自营出口,自负盈亏。推行外贸代理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过去的传统做法,即改为由外贸公司接受国内供货部门的委托,代其对外签订出口合同,代办出口手续,收取约定的佣金,至于出口的盈亏则由国内供货部门自负。外贸代理制能够促使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相结合,使生产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有利于促进工贸结合,技贸结合,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9三、入世后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一)政府职能的转变(二)国有外贸企业改革(三)履行开放市场承诺,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办法10(一)政府职能的转变(1)政府保护国内市场方式受到限制。以往,中国保护国内市场的主要手段是高关税和配额等非关税壁垒。由于中国承诺在入世后大幅削减关税、取消配额等非关税壁垒,取消不恰当的财政补贴,传统的保护手段因此将受到极大限制,有的保护手段基本不适用,这对国内市场的保护程度大大降低。11(2)政府支持国内产业提高竞争力的方式的改变中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又实行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以政府对国内市场的保护与对出口的直接支持作为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入世后,国内市场的保护程度将大大降低,形形色色的补贴手段也就将受到限制,因此政府必须转变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的方式。12(3)政府对外经贸管理的手段的调整过去中国政府管理经济仍然主要用发内部文件的办法,有关规定既不透明,变动也很频繁,政策的可预见程度不高。在入世承诺中,中国承诺将公布所有涉外经贸的法律法规和部门章程,未经公布的不予执行;而且在设计对外经贸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前,将向公众提供草案,并允许提出意见等,政府从以往单纯的“管理者”向管理与服务并重。13(4)政府涉外经济管理的机构的调整为兑现入世承诺,原来一些政府的涉外经济管理职能或者不再存在(如:外贸权的的审批);或者大大减弱(如:现在只剩少量的配额);或者交给市场或社会中介组织(如:协调企业的出口行为)。另一方面,一些新的涉外经济管理职能仍需加强,例如对国外进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与国外的贸易谈判等。随着政府涉外经济管理职能的改变,相关的机构设置也要进行调整,对官员的知识技能要求也相应变化。14(二)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国有外贸企业与出口货源的依存关系日渐脆弱。国有外贸企业再要维系过去同出口基地稳固的关系已不可能。国有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所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国际市场上,由于外贸业务主体的多元化,各外贸业务主体在价格上、客户上的相互竞争是难以避免的。这使得国有外贸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15(三)履行开放市场承诺,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办法1、进一步深化关税与非关税措施改革2、进一步开放市场3、进一步规范、调整和完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4、继续减少外贸经营权限制5、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事务,运用多边规则处理贸易纠纷。课外阅读•哈耶克:《致命的自负》、《通往奴役之路》、《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ChenggangXu,“TheFundamentalInstitutionsofChina’sReformsandDevelopment,”TheJournalofEconomicLiterature,2011,49:4,1076-1151•YingyiQianandChenggangXu,TheM-formHierarchyandChina'sEconomicReform,EuropeanEconomicReview,April,1993.pp.541-548.•YingyiQianandChenggangXu,WhyChina'sEconomicReformsDiffer:TheM-formHierarchyandEntry/ExpansionoftheNon-StateSector,TheEconomicsofTransition,1(2):135-170,1993.•王永钦等:《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论分权式改革的得失》,《经济研究》2007年第1期•周黎安:《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官员激励与治理》,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ShleiferA.&O.Blanchard,“FederalismWithandWithoutPoliticalCentralization:Chinavs.Russia”,IMFStaffWorkingPapers,SpecialIssue,2001.()第五-六章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对外贸易管理:指以国家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为依据,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和对内、对外政策的需要出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本车的进出口贸易实施指导、控制和调节。•立法管理:《中国对外贸易法》简介•经济管理•行政管理19一、立法管理——《中国对外贸易法》介绍入世使中国的法律制度面临最严峻的考验•外经贸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制定外经贸法律法规•提高外贸立法的透明度20为了履行入世的承诺,中国对1994年颁布的《对外贸易法》进行修改,并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21(一)《对外贸易法》修订的主要方面第一,对原外贸法与中国入世承诺和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第二,对中国享受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的实施机制和程序作了规定。第三,根据对外贸易法颁布实施十年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对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要求做了修改。22(二)《对外贸易法》的基本框架及配套法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第九章促进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23《对外贸易法》配套法律法规•《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方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24货物贸易管理立法体系货物贸易管理立法体系货物进出口管理立法货物进出口流程各环节管理立法维护外贸秩序法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进出口商品检验立法、海关管理立法、外汇管理立法反倾销立法、反补贴立法、保障措施立法25技术贸易管理立法体系技术贸易管理立法体系技术进出口管理立法保护知识产权立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配套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国内立法参加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26(三)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新外贸法对原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自然人首次获得对外贸易权,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审批被取消,对外贸易调查、预警应急机制、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新名词也出现在新的外贸法中。27自然人首次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在新的《对外贸易法》实施以前,个人做外贸大多采取“挂靠”的形式,每年要缴一定的费用。新修订的外贸法公布个人做外贸自2004年7月起开禁,大大降低了个人做外贸的进入门槛。外贸法第八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为“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8限制、禁止进口和出口的情况(第16条)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等等。29启动对外贸易调查程序(第37、38条)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得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30调查事项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货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壁垒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为执行修订后对外贸易法有关条款规定和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31二、经济管理(一)对外贸易税收1、进出口关税2、进口商品国内税3、出口退税(二)汇率与汇率制度(三)进出口信贷32(一)对外贸易税收1.进出口关税【关税】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的关税政策而制定的、由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加入WTO使关税在对外贸管理的作用下降。中国为了加入WTO已经多次下调关税。•中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也作了修改,已经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33中国关税水平变化概述新中国成立后,收回海关主权、实行关税自主。195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是中国近100多年来的第一部真正独立自主制定的海关税则。这部海关税则的算术平均关税水平为52.9%。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中国不断下调关税水平,到1992年普遍降低关税前,中国算术平均关税水平为47.2%。1992年以前中国的关税水平相比发达国
本文标题:中国对外贸易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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