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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前言•第一章玩具的分类与特点•第二章玩具安全性•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第四章我国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管•第五章出口玩具检验监管注意事项前言1、玩具,是供玩耍的器具;有人类存在,玩具将永远存在。2、玩具的作用有娱乐、教育、收藏;功能有情感、日用、健身、装饰、宣传、礼品。3、玩具的产生历史与人类历史一样久远(原始的木棒、石器——鼓槌、铅球),我国传统玩具(不倒翁、脸谱、毽子、走马灯),我省玩具以毛绒玩具为主。4、根据不同的方法,玩具有不同的分类;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5个特点。前言5、玩具的使用安全是所有玩具设计者、制造商和消费者正视的重要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儿童的生理特性决定的。婴儿阶段,喜欢把玩具放在嘴里乱咬,随着年龄的增长,乱扔、敲打、拆卸,会产生误使用情形下的伤害事故。另一方面,玩具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本身存在不安全隐患。前言6、玩具是设计安全的重要敏感商品,世界各国政府历来都将玩具商品纳入政府的严密监管控制之下。欧盟1988年颁布了玩具安全指令EEC/88/378;美国要求进口玩具符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颁布的16CFR标准中相关条款要求。7、自1990年1月1日起,原国家商检局对我国进出口玩具正式实施法定检验。第一章玩具的分类与特点1、使用者的年龄层次:婴儿玩具(3岁及3岁以下)、学前玩具(8岁及8岁以下)、学童玩具(14岁及14岁以下)、成人玩具(14岁以上)2、使用者的性别:男性玩具(汽车、兵器、战士人物)、女性玩具(娃娃、软体填充玩具、玩具化妆品类)3、制作玩具所用的材料:泥制、纸制、皮革、布绒、塑料、橡胶、金属、木制、竹制、玻璃、陶瓷等4、采用的工艺技术及动力:惯性、发条、拖拉、机械、气动、电动、电子、网络数码、太阳能、红外线、激光一、玩具的分类第一章玩具的分类与特点5、使用功能:咬啮、捏握、启蒙、幼教、益智、运动、模型、日用、礼品6、玩具的状态:动态、静态7、玩具的形态:模拟型、卡通型8、玩具的发展历史:传统(泥制、木制、拼图、纸制、线制)、现代(毛绒、电动、机械、塑料、电子)第一章玩具的分类与特点9、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玩具的类别区分(国质检检函〔2007〕671号)●布绒玩具(软体填充玩具)●竹木玩具●塑胶玩具●乘骑玩具●童车●电玩具●纸制玩具●美工类玩具●软体造型类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其他玩具第一章玩具的分类与特点二、玩具的特点●流行性●创新性●季节性●综合性●安全性第二章玩具安全性●机械物理安全性●易燃安全性●化学安全性●电安全性●生物安全性和环保第二章玩具安全性●小部件伤害●刺伤或划伤危险●夹伤危险●缠绕危险一、机械物理安全性●窒息危险●弹射危险●噪声危险●砸伤危险第二章玩具安全性●玩具中重金属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砷、硒、锑、汞、铅、镉、铬、钡)●玩具中其他有害物质的危害(禁用偶氮染料、增塑剂、甲醛)二、易燃安全性三、化学安全性第二章玩具安全性●电性能伤害●电磁兼容性能危害四、电安全性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2008年欧盟RAPEX-CHINA系统通报中国输往欧盟的玩具507起,与2007年相比,增加了109起,上升了27%。一、欧盟通报案例●通报案例几乎涉及到欧盟的每一个国家,排列位居前五位的分别是波兰、德国、斯洛伐克、西班牙和芬兰。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玩具被通报的不合格共有574项次,通报的原因有小零件、化学伤害、机械伤害、噪声、绳线、说明书或标示不完整、其他窒息伤害、锐利边缘、锐利尖端、燃烧性能、电性能、填充液体(卫生)、爆炸、激光致伤视力一、欧盟通报案例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一)168起涉及小零件伤害的通报案例,主要是玩具上的零件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实验(拉力、扭力、跌落等试验)后,从玩具上脱落,并能容入小零件测试器,形成小零件,在儿童使用玩耍时可能造成潜在的窒息伤害。一、欧盟通报案例●小零件在小于90牛顿的拉力的作用下,整个触角(球及其细绳)从该玩具上分离开来。一个7个月大的婴儿将一个小部件(触角尾端由纺织材料制成的球)从该玩具上面分离开来并放入了口中。●小零件海象的两只眼睛,在受到大小为90N力量的拖拽后,分别于2秒和1秒后从玩具上脱落,其眼睛可以被放入小部件测试圆筒中,这样就会导致窒息的危险。●小零件在达到90N力持续1.5秒后拉链开始松落。根据标准EN71-1第8.2条款拉链完全符合小部件范畴。●小零件在对毛绒纤维进行拉伸试验时,高达940毫米长度的毛绒纤维脱离了玩具,脱离了玩具,毛绒纤维符合小部件范畴。●小零件用78.9N拉力可拉下一条腿,用78.9和90N的拉力可拉下另外两条腿,这些腿都装在小零件测试管中。●小零件拉抻试验过程中直径19.78毫米的木制珠在分别使用79.7N的力及87.8N的力时脱落。他们都完全符合小部件范畴。●小零件当拉链按照标准用32.4N的力进行测试时,几个环节松脱。脱落的部分完全符合小部件范畴。●小零件三个木琴的琴键在不到90N的力时被抽出,脱落的螺钉有尖锐的顶端,而且它们完全符合小零件测试范畴。●小零件在抗拉测试中(以2N、5N、10N和50N进行),细小零件如小老鼠的鼻子、耳环、车轮和所附的不干胶贴可以完全塞入细小零件测试圆筒。●小零件撞击测试时,该布书的把手断裂成小碎片,而这些小碎片可以被完全放入圆筒中。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玩具上出现小零件的主要原因有:1、玩具在设计时存在缺陷,玩具上的小零件能轻易被取下;2、未考虑到玩具上的部件需要经过滥用试验后,仍然不能脱落的要求。滥用试验包括:扭力测试、拉力测试、跌落测试、倾翻测试等;3、生产过程中玩具部件安装的不一致性;4、玩具部件尺寸的不一致性;一、欧盟通报案例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二)164起涉及化学伤害的通报案例,主要是玩具在制造时选用了“不清洁”或欧盟相关指令禁用的材料,如含有邻苯二甲酸盐(112项次)、甲醛、禁用偶氮染料。一、欧盟通报案例●化学伤害由塑料材料制成,按重量含有29.0%的DEHP,超过了限定值。●化学伤害柠檬色-按重量计算16.8%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橙色按重量计算20,3%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黄色按重量计算15.2%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该产品对儿童的健康构成了严重的风险。●化学伤害其充气阀按照重量计算含有18.5%的DEHP和0.42%的DINP,其玫瑰色印花塑料薄片按重量计算含有26.9%的DEHP。其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超过了指令2005/84/EC中规定的限定值。●化学伤害分析表明它含乙酰苯,该物质在指令67/548/EEC中被分类标记为XN和R22(如被吞下,有害),以及标记为XI和R36(刺激眼睛)。●化学伤害该产品含有苯甲基酮,该物质在指令67/548/EEC中被分类标记为XN和R22(如被吞下,有害),以及标记为XI和R36(刺激眼睛)。●化学伤害棕色长毛绒中含有4-氨基偶氮苯332毫克/千克。●化学伤害拼图由胶合板制成,甲醛的释放含量为:3毫克/千克。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玩具上产生化学伤害的主要原因有:1、生产企业对欧盟的技术法规体系掌握不够;2、生产企业对原材料进货把关不严,未能建立良好的质量控制制度和采取必要的检测手段。一、欧盟通报案例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三)其他如噪声、绳线、燃烧性能、电性能、激光致伤视力、膨胀以及童车不合格等。一、欧盟通报案例●噪声超过了噪声的限定值,测试值为99分贝,而根据EN71标准中第4.20A章节的要求,最大值为80分贝。●噪声该产品会产生听力伤害,其峰值噪声超过125分贝,根据标准8.28.2.3.3.1测试时,其峰值噪声为134分贝。●绳索不适当的线绳长度,它是940毫米,而根据标准中第5.4B的要求,它应该为220毫米长。●绳索拖拉玩具的线绳长度是950毫米再连同塑料环,能够形成一个绳圈造成危险。根据标准EN71-2中第5.3分部要求,测试火焰熄灭后,该产品的持续燃烧时间超过2秒,因此该产品不符合标准EN71-2的要求。●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EN62115第9章第9.4部分(发热和异常操作)的要求,因为如果两个不同极之间的绝缘部件发生短路时,可触及的金属部件发热远远超过最高限额45K的9度。●电性能该玩具枪为激光指示器3B级,这将意味着在所有的使用条件下均对眼睛有害●激光致伤视力该玩具不符合EN71-1标准的4.6条款的玩具安全要求。在根据8.2条款(小部件测试圆筒)进行的试验过程中,玩具膨胀部分能进入小部件的测试圆筒。同时,在按照标准8.3(旋转试验),8.4.2.1(拉伸试验,整体),8.7(冲击试验)对膨胀材料进行的测试过程中,产品体积和膨胀部分体积膨胀大于50%。结论:如儿童吞食该产品的一个部件,该部件与口水或胃液接触发生膨胀,能导致窒息或胃肠损伤。●膨胀该产品:没有制造商和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没有CE标志;警告语和使用说明不是用确定销售地区的语言书写;在90N外力作用下能产生小部件,可能导致窒息危险。没有电池相关参数如极性、电压、正确放置(7.1.1OFEN62115)等相关信息;没有安全使用和更换电池的说明((7.4OFEN62115))电池盒不符合EN62115标准第14.6条款要求,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一步就能被打开。●童车评估测验表明4根管子的末端具有尖锐边缘,没有保护帽,其他的保护帽没固定好,容易移动。该推车只有一个刹车装置,当翻车时,小孩的手容易卡在里头,导致受伤。移动部件活动距离仅3MM(测量),而标准值应不小于12MM。●童车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不合格案例的根本原因:设计、结构不合理,说明书编制不全面,容易造成挤夹、缠绕伤害等。一、欧盟通报案例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2008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共发布392项产品召回或产品安全通报,其中中国最多,为221项。二、美国通报案例●儿童产品是重点,221项通报中儿童产品77项,玩具50项。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2008年,召回原因:1、产品质量给消费者造成的摔伤、划伤等身体损伤危险。82项,占37.1%;2、铅含量超标。59项,占26.7%;3、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58项,占26.2%;4、引发儿童窒息危险。27项,占12.2%;5、导致儿童颈部被勒或被卡危险。21项,占9.5%;6、电击危险。11项,占5%;7、其他原因。12项,占5.4%。二、美国通报案例第三章欧盟、美国通报案例情况●技术性贸易措施让中国产品“很受伤”——与中国相比,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高、更新快、检测标准严、检测程序复杂。——中国产品一直是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注”重点,其中儿童产品是重中之重。二、美国通报案例●小零件海龟背部的固定物会脱落,对儿童造成窒息危险,不符合CPSC16CFR1501规定●磁铁飞镖末端的小磁铁容易脱落,易被儿童吞下或吸入。不符合ASTMF963要求。●电性能直升机内的可充电锂电池易过热,有着火或点燃附近易燃物的危险,不符合CPSC16CFR1505要求。●童车推车的横杆扶手无法完全固定,易损坏,有致婴儿摔伤的危险,不符合ASTMF833的要求。●铅含量超标——通报数量多,范围广——不符合H.R.4040、CPSC16CFR1303要求。第四章我国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管●玩具质量自控阶段(20世纪50年代)●玩具安全标准颁布实施阶段(1986年制定发布《玩具安全》GB6675-1986)●进出口玩具强制性检验阶段(1990年1月1日起,原国家商检局对我国进出口玩具正式实施法定检验)●出口玩具质量许可制度实施阶段(1992年5月30日)●《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实施阶段(2009年9月15日)第四章我国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国家质检总局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总结过去十七年来实施《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对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取得的经验、结合对出口玩具专项整治出台的一系列加强检验监管的措施,制定了《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是我国进出口玩具检
本文标题:出口玩具检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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