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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新加坡自由贸易谈判及其影响刘昌黎根据2000年10月日本、新加坡首脑会议的协议,日新两国已从今年1月开始了双边自由贸易的谈判,如果进展顺利,将在年内正式签署协定。这是继日韩自由贸易区后又一引人注目的动向。以此为契机,不仅东亚双边自由贸易和经济联合将进入正式发展的阶段,而且东亚多边的自由贸易和经济联合也将受到重要的影响。一,日新自由贸易谈判的背景日新自由贸易谈判是1999年12月日新首脑会议正式提出来的。面对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开展双边自由贸易的强烈愿望,日本前首相小渊惠三表示:为进一步扩大双方在促进WTO新回合谈判早日开始方面的合作,要由产官学各方面的专家进行讨论,提出日新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框架和有关政策方针①。由于这次首脑会议所达成的共识和协议,进入2000年后,双方产官学代表先后召开了5次研讨会,并于同年9月提出了一分总结报告,题目是《关于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联合协定》。根据这一报告,10月举行的日新首脑会议就达成了开展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协议。日新自由贸易谈判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特别是双边自由贸易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根据WTO的统计,2000年,全世界以地区间和两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为基础的经济联合组织已达120个。其中,大多数自由贸易区不仅都是1990年以来新建立的,而且双边自由贸易区还占很大的比重。以中南美为例,1999年末共有22个经济联合体,其中,除5个区域性经济联合组织外,其余17个都是1991年后以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为基础的双边经济联合。在中南美,对双边自由贸易最积极的国家是智利和墨西哥。1991年以来,智利分别与墨西哥、委内瑞拉、玻利比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加拿大、秘鲁等7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分别与智利、哥斯达利加、玻利比亚、尼加拉瓜等4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进入2000年以后,墨西哥在年初与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3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以后,又分别与厄瓜多尔、巴拿马和秘鲁开始了双边自由贸易的谈判;与此同时,安迪斯共同体和巴拿马、中美共同市场和智利、中美共同市场和巴拿马,也分别开展了双边自由贸易的谈判。另外,美国早在1985和1989年,就分别与以色列和加拿大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1996年也与以色列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从欧盟的情况看,1998年以来,欧盟除与东欧、中欧和地中海国家进行了加盟方面的谈判即欧盟东扩的谈判外,还在1997年与巴勒斯坦、1998年与突尼斯、1999年与南非分别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2000年以后,欧盟又分别与墨西哥、摩洛哥、以色列和智利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东亚地区,目前对双边自由贸易最积极的国家是新加坡。1999年9月,在APEC奥克兰(新西兰)非正式首脑会议会议期间,新加坡就与新西兰商议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事;其后,又与墨西哥进行了双边自由贸易的谈判。2000年11月,在APEC文莱会议之前,新加坡已分别与上述两国正式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与此同时,新加坡还分别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印度和韩国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或共同研究达成了协议。其中,与美国的谈判原本想在克林顿总统离任之前达成协议,但由于时间紧迫,现已改为在布什总统接任后继续谈判。2与世界双边经济联合的迅速发展相比,亚太特别是东亚地区的多边经济联合却一直处于落后的状态。从亚太地区的情况看,APEC虽然提出了发达成员在2010年、发展中成员在2020年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进展却并未达到日本和其他发达成员预想的要求。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APEC是松散的、开放的非制度性的经济联合,各成员单边的自主的自由化措施未必能保证统一目标的如期实现;另一方面,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从1998年的吉隆坡会议起,APEC非正式首脑会议的议题已出现了向克服金融危机、恢复经济增长等方面分散的趋势。从东亚地区的情况看,东南亚自由贸易区虽然已经形成,但东北亚和东亚的经济联合却一直也没有什么进展。每年召开的10+3(东盟+中国、日本和韩国)首脑会议,只不过是就东亚经济合作进行对话和协商,连APEC那样的作用也起不到。在亚太和东亚地区多边经济联合落后的状态下,面临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洲统一大市场形成以及世界双边自由贸易迅速发展的局面,日本已越来越感到了其在集团化方面所处的被动不利地位。例如,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欧盟-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从2000年11月起,美国和欧盟企业向墨西哥出口的汽车零部件和电子产品都没有进口税,而日本企业的出口则有15%的关税。为此,已在墨西哥投资的日本企业就急切地要求日本政府早日与墨西哥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日本各方面人士才一再告诫日本政府:在世界GNP居于前列的主要国家中,只有日本、韩国和中国没有参加任何经济联合或经济集团了。所以,当1998年韩国提出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议时,就得到了日本各方面的积极响应,两国产官学各界人士都进行了多次研讨。然而,2000年后,由于韩国担心对日贸易赤字的大幅度增加,对日韩自由贸易由积极转为消极,并把双边自由贸易的首选对象定为智利,接下来还有可能与墨西哥先达成协议。鉴于韩国只有在与智利和墨西哥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后,才可能与日本重开谈判,所以,在新加坡主动提出自由贸易的积极态度下,日本就迅即把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首选目标转向了新加坡。日本之所以把新加坡作为双边自由贸易的首选对象,除新加坡对双边自由贸易持积极态度、有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经验外,主要是由于下述原因决定的:首先,日本在对新加坡贸易中处于有利的地位。1999年,日本向新加坡的出口为163亿美元,从新加坡的进口为85亿美元,贸易顺差为78亿美元。从出口方面看,新加列美国、台湾省、中国、韩国、香港地区和德国之后,不仅是日本第七大出口对象国,而且是日本汽车、电气机器产品和零配件的重要市场,所以开展双边自由贸易对日本扩大出口非常有利。第二,反对自由化的压力小。日新两国的关税都处于很低的水平,按APEC的时间表,都将在2010年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日新贸易中没有农林渔业等敏感的领域,1999年农林渔业产品贸易只占双边贸易的1.7%,所以日本国内反对自由化的压力很小,双边贸易自由谈判易于达成协议。第三,扩大投资的潜力大。新加坡是日本对亚洲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1999年3月末,日本对新加坡的直接投资总额为143亿美元,仅次于对印度尼西亚、中国和香港地区投资的246亿美元、188亿美元和178亿美元,列第4位。由于新加坡投资环境优越,投资政策优惠,是日本企业扩大海外事业的理想场所,所以双边自由贸易就有利于日本投资的进一步扩大。第四,日新两国信息技术合作的潜力大。在信息技术方面,新加坡不仅是亚洲信息化最为发达的国家,而且早在1992年就比美国还早地提出了发展信息产业的构想;尤其3是在电子政府方面,已达到了领先于美国的水平。所以,在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不论从产业间合作看,还是从政府间合作看,新加坡都是日本重要的战略伙伴,双边合作的潜力很大。第五,有利于实现与其他国家间的双边自由贸易。与新加坡的双边自由贸易不仅能结束日本没有参加经济联合和经济集团的历史,而且还能对其他国家产生示范效应,直接推动日本与韩国、墨西哥、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双边自由贸易。这样以来,日本就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发展自由贸易,实现其多年来一直追求的梦想。第六,有利于推动日本国内的经济改革。新加坡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国家,经济自由化的程度也很高。所以,日新自由贸易不仅有利于扩大双边贸易,促进日本企业在自由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且还有利于推动国内的经济改革。特别是在因1990年代经济长期停滞、改革阻力增大的情况下,如何借外部压力来推动国内进展迟缓的改革,就一直是日本政府的良苦用心和急切期待。在这种情况下,以日新自由贸易为开端的双边自由贸易,就很有可能成为推动日本国内经济改革的新动力。二,日新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及其影响目前,大多数自由贸易协定都是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然而,根据《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联合协定》的谈判内容,除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外,还涉及到了金融、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和人员流动、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的全面合作(参见附表)。这样,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联合协定将为两国创造一个超越国境边界限制的灵活的富有吸引力的商业和自由贸易环境。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联合协定不仅要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解决双边自由贸易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包括投资和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而且还要在竞争、标准和证书的相互认可以及争端处理等方面进附表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联合协定的内容概要贸易自由化降低关税在当前双方相互许让的基础上,考虑敏感的特定商品,分阶段地进一步撤销关税、扩大许让对象原产地证明为防止从第三国进口商品的迂回出口,制订原产地规则贸易通关手续简化进出口商品的通关手续,开展电子化贸易业务,提高通关效率相互承认讨论相互承认的协定服务贸易在双边协定中写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条款投资制订规范的投资规则,为其他国家提供投资自由化的样板人员流动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和技术工人雇佣、培训的意义,促进人才的顺利流动竞争政策为应付反竞争行为扩大的趋势,双方就构筑竞争政策框架的必要性达成共识双边合作金融服务在规制、监督、资本市场合作和与第三国开展技术合作等方面进行金融通货当局间的协调,在有关方面达成共识信息通信服务在保护个人知识产权和私生活秘密方面进行合作在电子商务的法规和法制方面进行合作为加强信息通信领域的竞争管理,在有关规制方面进行合作在电子政府方面进行合作科学技术探讨在生命科学、环境技术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就信息交流、共同研究等达成共识促进贸易和投资通过有关政府机构,互相派遣贸易,投资访问团,共同召开研讨会人才培养探讨扩大专家交流,开展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之间的共同研究和假日工作等资料来源:〖日〗《东京三菱银行评论》,2001年2月1日。4行全面的合作。另外,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联合协定还包括一些全新的内容,诸如统一电子商务各领域的各种规则,实行信息技术的“一站式交易程序”,简化移民手续、促进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扩大双边经济合作,等等。由于日本、新加坡的双边谈判已经超出了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将实现双方各经济领域的全面合作,所以就被称之为经济伙伴协定,他们认为这个名称比自由贸易协定更为恰当②。鉴于日新自由贸易协定将是东亚地区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所以,如能按预期在年内达成协议,就不仅将实现日新两国的经济联合和自由贸易,而且对东亚地区的经济联合和自由贸易都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推动日新两国与其他国家间双边自由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如前所述,除日本外,新加坡还分别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印度和韩国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或共同研究达成了协议,日本也有与韩国以及墨西哥、加拿大、美国等进行双边自由贸易的急切愿望。1980年代后期,面临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的高潮,美国还曾酝酿过日美自由贸易区,只是由于对日贸易的巨额赤字再加上担心两个世界超级经济大国结成联盟会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才没有与日本采取共同的行动。然而,在近年来双边自由贸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对美国政府外交政策有重要影响的“外交问题评议会”,最近又再次提出了构筑“日美自由贸易圈”的建议③。因此,日新双边自由贸易实现以后,必将推动日本和新加坡进一步与各自的谈判对象国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2.对东亚各国双边自由贸易的影响根据以往的经验,两国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以后,一般都会对相关国家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当1989年美加两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墨西哥就感受到了被排斥在美加自由贸易区之外的危机,从而不得不主动地与美加两国接触,并在1993年签订了美加墨自由贸易协定。又如,1998年,当日韩自由贸易区提出后,不仅日韩两国考虑到了对中国的影响,中国也切身感受到了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威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不仅日本一些学者建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而且中国一些学
本文标题:日新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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