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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保护贸易理论保护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对经济发达国家有利,而对经济落后国家不利,甚至会阻碍其经济发展,因此主张保护贸易政策。保护贸易的思想和主张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的重商主义。主要有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思想;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理论;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论。我们准备对以上内容做一概述,介绍其主要思想。一、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是15世纪到17世纪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重商主义的对外贸易政策是那个时代欧洲国家普遍实施的保护贸易政策。主要分早期重金主义和晚期贸易差额论。(一)早期重金主义代表人物:(英)威廉.斯塔福主要观点:防止货币外流是重金主义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原则。主张绝对禁止贵金属外流,为此,国家对货币出境严加防范,由国家垄断全部的货币占有。(二)晚期贸易差额论顺应了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从管制货币政策发展到管制货物进出口,保证贸易顺差,以达到金银流入为目的。代表人物: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贸易差额论的圣经)主要观点: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加货币。简而言之,即把货币和商品结合起来,把货币投入对外贸易中,努力获得贸易顺差,换回更多的货币。晚期重商主义政策的特点是:在金银货币上,允许输出,但要从事海外贸易;在对外贸易上,增加出口,扩大贸易顺差。作用:1、在生产上促进了工场手工业的发展2、有利于手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和扩大贸易顺差为商业资产阶级积累了更多的货币资本二、汉密尔顿的关税保护思想(一)背景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开始,但7年战争使美国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加上战后英国的经济封锁,使其经济更加萧条,摆在美国面前有两条路:1、美国地方工业资产阶级要求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独立自主地发展本国工业。2、南方的种植园主则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出口农产品换取国外的工业品。(二)提出者汉密尔顿美国独立后的第一任财政部长1791年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明确提出了实行保护关税政策的主张。(三)内容认为自由贸易理论并不适用于美国,因为美国工业起步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无法同英法等国自由竞争,只有排除外来竞争,保护本国市场,以使新建工业得以生存、发展和壮大。因此,必须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用关税壁垒实现对制造业的保护。(四)评价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思想和主张反映的是经济不发达国家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工业的正当要求和愿望,它是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自卫并通过经济发展与先进国家进行经济抗衡的保护贸易学说。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保护贸易学说基本形成。二、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一)背景与汉密尔顿提出关税保护说的背景相似。德国面临国内工业落后的困境,面临国际经济强国廉价工业品的竞争,面临经济发展两条道路的抉择。(二)提出者李斯特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早年主张自由贸易主义,自1825年出使美国以后,受汉密尔顿思想的影响,并亲眼目睹美国实施保护贸易的成效。转而提倡贸易保护主义。1841年出版了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系统地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的学说。(三)内容1、生产力理论是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论的理论基础一个国家开展对外贸易,应着眼于提高生产力,而不能着眼于财富存量的多少。因为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更重要得多。而发展国内工业是发展生产力的最有效的途径。2、经济发展阶段论是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论的理论依据从经济发展角度看,各国都要经历以下阶段。在不同时期,应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原始未开化阶段畜牧阶段农业阶段农工业阶段农工商业阶段自由贸易阶段贸易保护阶段自由贸易阶段3、在以上两个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论①保护的目的:为了促进和保护国内工业生产力的发展②保护的手段:关税③保护的重点:保护那些对国家独立自主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幼稚产业。④保护的条件:被保护都必须处于经济发展第四阶段国家中的幼稚工业,即面临国外强有力竞争而又无法相抗衡的新兴工业。保护时间不宜长,最多30年。(四)评价1、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在德国工业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其影响下,1879提俾斯麦改革关税制度,促进德国资本主义发展2、李斯特理论的现实积极性主张以保护贸易作为过度时期,而以自由贸易为最终目的。其保护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无限的。事实证明:为后进国家(德、日及亚洲新兴国家)经济实现跳跃式发展赶超先进国家提供了依据。3、标志着贸易保护学说的完全形成补充:幼稚产业定义的M—B—K标准,即穆勒—巴斯塔布尔—肯普标准。1、穆勒标准:某种产业由于技术不足,生产率低下,成本高于国际市场,无法竞争,在保护下,能够在自由贸易下获利,自我投资发展,即为幼稚产业。2、巴斯塔布尔标准:保护、扶植幼稚产业所需社会成本不能超过该产业将来利润的现值总和。3、肯普标准:除了以上两上标准外,应考虑产业在被保护期内的外部效应。如具有外部性,该技术可为其他产业所获得因而使得本产业利润无法增加,将来利润无法补偿成本,国家应予保护。三、超贸易保护理论超保护贸易论是凯恩斯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以该理论为指导的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间。(一)形成的背景1、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2、国际经济制度发生的巨大变化3、1929-1933年爆发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大危机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提高了关税,实行外汇限制,数量限制;同时,国家积极干预外贸,鼓励出口,限制进口。(二)提出者凯恩斯及其追随者(马克卢普和哈罗德等)凯恩斯,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凯恩斯主义的创始人。代表作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凯恩斯没有一本全面系统论述国际贸易的专门著作。但是他和他弟子们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观点与论述却为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超贸易保护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三)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对外贸易乘数理论是凯恩斯投资乘数在对外贸易方面的运用。凯恩斯把反映投资增长和国民收入扩大之间的依存关系称为乘数或倍数理论。即当一国增加新投资时,会引起国民收入增长,因为投资增加可以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从而促使国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是新投资的若干倍。其循环效应:生产的新投资就业人数增加工人收入增加对消费资料与生产资料需求的增加相关部门生产再增加国民收入倍数增加乘数理论△Y=K×△I△Y:国民收入增加量△I:投资增加量K:投资乘数=1/(1—△C/△Y)即1/(1—边际消费倾向)在此基础上,马克卢普等引申对外贸易乘数理论一国出口和国内投资一样,有增加国民收入的作用。一国进口和国内储蓄一样,有减少国民收入的作用。只有当贸易为出超或国际收支为顺差时,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就业量,提高国民的收入。此时,国民收入的增加量将为贸易顺差的若干倍。计算公式很多,举一例说明:△Y=K×[△I+(△X—△M)]当△I,K一定时,贸易顺差越大,对本国收入的增加也越大。由此,这一理论为超贸易保护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与传统的贸易保护政策相比,超贸易保护政策具有以下特点:1、保护的目的是扩大就业,加强垄断,转嫁国内的经济危机2、保护的对象是一切受到国外竞争的产业3、保护的政策更倾向于争夺国外市场4、保护的措施日趋多样化,出现了关税以外的各种奖出限入的措施四、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论(一)背景二战后,民族国家纷纷取得了政治上的独立。摆在这些国家面前的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迅速发展民族经济,实现经济上的自主。但是,民族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特别是旧的国际分工和贸易体系的严重阻碍。(二)提出者(阿根廷)普雷维什与之齐名的还有(英)辛格;(瑞)缪尔达尔因为他们都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又称“辛—普—缪论证”(三)基本内容1、中心与外围的划分发达工业国广大发展中国家中心与外围在经济上不平等①中心是技术创新者和传播者,外围是技术模仿者和接受者②中心生产出口制成品,外围从事初级品生产和出口③中心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居主导,外围处附属受其控制和剥削导致的结果:外围国家贸易条件的恶化2、原因①技术进步利益分配不均中心享受科技进步的利益,外围享受不到中心尽管由于科技进步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但企业家利润和工人工资也随着上升,工业品价格又具有垄断性,所以工业品价格不降反涨;外围国家,收入增长慢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初级产品垄断性差,价格上涨缓慢,下降迅速②工业品的需求收入弹性一般大于初级品③外围国家和中心国家的工会作用不同3、主张①主张外围国家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应改变过去将全部资源用于初级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的做法,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努力发展本国的工业部门,逐步实现工业化②呼吁中心国家对外围国家放宽贸易限制,减少进口歧视③主张发展中外围国家建立区域性共同市场,开展区域性经济合作
本文标题:第五章 保护贸易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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