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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第六章贸易保护的理论依据
10/15/201910:41:33AM1第一节最佳关税论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第三节战略性贸易政策第四节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的分析End10/15/201910:41:33AM2本章概述贸易保护主义观点可划分为两类:一类出于本国利益的考虑,认为在某种情形下,贸易保护可提高本国现在或未来的福利,如最佳关税论、幼稚产业保护论等;另一类则从收入再分配的角度出发,把贸易政策的制定解释为利益集团院外活动的结果,通常这类观点称为贸易政策或保护的政治经济学。End10/15/201910:41:33AM3第一节最佳关税论一、供求弹性与关税承担二、最佳关税三、最佳关税的图形说明End10/15/201910:41:33AM4一、供求弹性与关税承担(1)在大国情形下,关税可改善本国的贸易条件,这意味着关税有可能改善本国的福利水平,即实施贸易保护可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最佳关税论的核心思想。在大国情形下,关税负担是由国内消费者和国外出口商共同承担的,双方承担的程度取决于出口商产品的供给弹性和进口国对该产品的需求弹性。End10/15/201910:41:33AM5供求弹性与关税承担(2)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某种产品的出口供给弹性决定于对该产品出口到的征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当出口国厂商对进口国市场的依赖程度较大时,该厂商对进口国的产品供给弹性就较小;反之,厂商对该产品的供给弹性就大。需求则比较明确;进口产品在进口国的需求弹性决定于三个因素:即消费者对该产品本身的需求弹性、对来自国外出口商的依赖程度及外国出口商产品所面临的替代品的多寡。End10/15/201910:41:33AM6供求弹性与关税承担(3)当一国政府要对某种产品征收进口关税时,国外生产者和国内消费者承担关税与否以及承担关税的程度,取决于被征税厂商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一般而言,如果征税商品的供给弹性很小,就意味着外国出口商要承担更多的关税。因为出口商对进口国市场依赖程度较大,如果出口商将税赋全部加到价格上,由国内消费者承担关税,那么出口商在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就会面临较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对出口商而言,该进口国市场可能非常重要,以致没有其他市场可以替代,于是出口商就不得不承担较多的关税。End10/15/201910:41:33AM7供求弹性与关税承担(4)如果进口国市场对出口国厂商无关紧要,那么出口商就不愿承担任何关税。在此情况下,出口商的出口面临两种可能:一是进口国对该厂商产品的需求有弹性,结果其出口规模下降;二是进口国对该厂商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甚至无弹性,结果进口国的消费者可能承担绝大部分进口关税。最佳关税政策就在充分考虑出口供给弹性和进口需求弹性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适当的关税水平。End10/15/201910:41:33AM8二、最佳关税(1)(一)最佳关税率的概念最优关税率(OptimumTariffRate),是这样一种税率,它使得一国贸易条件的改善相对于其贸易量减少的负面影响的净所得最大化。即以自由贸易为起点,当一国提高其关税率时,其福利逐渐增加到最大值(最优关税率),然后当关税率超过最优关税率时,其福利又逐渐下降,最终这个国家又将通过禁止性关税回到自给自足的生产点。End10/15/201910:41:33AM9最佳关税(2)关于最佳关税的几点认识:1、最佳关税是指使本国福利达到最大化的关税水平。确定最佳关税的条件是进口国征收关税所引起的额外损失(边际损失)与额外收益(边际收益)相等。2、最佳关税不会是禁止性关税。因为在禁止性关税下,进口国不能进口该产品,因而也就无从获利可言。在此情况下,进口国的进口关税高并不意味着收益高。3、最佳关税也不能是零关税,零关税不能使进口国获得任何经济利益。最佳关税应该在禁止性关税和零关税之间。在这个幅度内的进口关税水平可能使外国出口国厂商承担一部关税。End10/15/201910:41:33AM10最佳关税(3)在进口需求弹性一定的情况下,最佳关税水平决定于外国出口商品的供给弹性。外国出口商的产品供给弹性越大,最佳关税水平就越低;外国出口商产品的供给弹性越小,进口国确定的最佳关税水平就越高。因此,进口国政府确定的最佳关税水平与出口国厂商向进口国提供产品的供给弹性成反比。所以,在进口国的需求弹性较大且出口国的供给弹性较小的情况下,征收关税可明显改善本国的贸易条件,从而可能使本国福利增加。End10/15/201910:41:33AM11最佳关税(4)所谓最佳关税就是指在零关税与禁止性关税之间存在某一最佳点,在这一点因贸易条件改善而额外获得的收益恰好抵消了因征收关税而产生的生产扭曲和消费扭曲所带来的额外损失。End10/15/201910:41:33AM12最佳关税的图形EndOtWT*THBCA图9—1最佳关税率零关税禁止关税最佳关税率10/15/201910:41:33AM13最佳关税的图形说明横坐标表示关税率,纵坐标表示征税国的福利水平,曲线AB表示关税水平对本国福利的影响。A点对应的关税为零关税,即OA代表自由贸易状态下的社会福利水平。TH表示禁止性关税,对应于该关税水平国内经济回到了封闭状态下。所以当关税水平大于或等于TH时,社会福利水平要低于自由贸易下的福利水平。如图9—1所示,曲线AB在C点的切线斜率为零。即在这一点,进口国的福利水平达到最高。对应于这一点的关税税率为T﹡,该税率即为最佳税率。End10/15/201910:41:33AM14三、最佳关税与抽取垄断利润如果出口商在进口国市场上具有垄断力量,那么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可迫使垄断厂商放弃一部分垄断利润。这部分被放弃的利益实际上转移到了进口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关税意味着从出口商那里抽取一部分垄断利润(Snatchingrest),即关税带来的利益来源于厂商的一部分垄断利润。End10/15/201910:41:33AM15图形EndOQPCmCtMCmMCtDMRPmPtAIQtQmHGEFB图9—2最佳关税与抽取垄断利润边际成本曲线10/15/201910:41:33AM16图形说明(一)假定在进口国市场上没有其他生产者生产同类产品,因而出口商是进口国市场某种产品的惟一供应者(垄断者)。图中进口国国内需求曲线为D,边际收益曲线为MR。我们假定出口商是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相同,且为常数,故平均成本曲线与边际成本曲线是一条相同的直线。End10/15/201910:41:33AM17图形说明(二)在进口国征收关税前,出口商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决定其在进口国国内市场的销售量和价格,图中边际收益曲线MR与边际成本曲线MCm的交点决定了销售量与价格,分别为Qm、Pm。此时出口商获得的垄断利润为PmAECm。征收关税后,出口商的出口成本由Cm升至Ct。现在出口商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会重新确定其价格与销售量。由图可知,它将以更高的价格Pt出售低于原先销售量的产品Qt。由于边际收益曲线比需求曲线更陡,所以征收关税后,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要低于出口商成本的上涨幅度。End10/15/201910:41:33AM18图形说明(三)由于征税后国内市场进口商品价格上升。且消费减少,所以消费者福利遭受损失。如图所示,消费者剩余的减少部分为PtIAPm,但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CtGFCm。此时,关税的净福利效应取决于PtIAPm与CtGFCm的比较。因为价格上涨的幅度小于关税,即PtPm<CtCm,所以PtIHPm<CtGFCm。如果进口需求弹性比较高(即需求曲线比较平坦),那么△IAH的面积就会很小。此时,关税有可能改善进口的福利。在这种情况下,可确定一最佳关税率使得进口国的福利达到最大。另一方面,征税后出口商的利润要减少。如图所示,出口商的利润减少部分=(CtGFCm+HAEF)-PtIHPm,即关税“抽取了部分“抽取”了部分垄断利润。End10/15/201910:41:33AM19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政策一、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学说二、幼稚产业的判断标准End10/15/201910:41:33AM20一、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学说(1)(一)李斯特对自由贸易理论的批判1、主张国家经济学。李斯特认为经济理论必须适合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是一般地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或保护贸易。他进一步指出,一国经济发展分为原始未开化、畜牧、农业、农工业和农工商业五个时期,贸易政策必须根据该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来选择,处于农业时期以前的三个阶段,实行自由贸易才有利于经济发展,如当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处于发展最高阶段即农工商业时期的英国和接近该阶段的法国也应实行自由贸易;而处于农工业时期的国家,如当时的德国和美国,则应实行贸易保护政策。End10/15/201910:41:33AM21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学说(2)2、主张生产力理论。他指出,英国、法国都是借助于保护制度,使其工业获得发展的。从工业利益高于贸易利益的观点出发,他进一步引申出国内市场比国外市场重要,特别需要加以保护的观点。所以,一国在对外贸易中实行什么样的贸易政策,首先要考虑的,是国内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从国际贸易中获得多少财富。3、主张国家干预。自由贸易理论视国家为被动的警察(Passivepoliceman)。李斯特认为,在经济落后的国家,高度的保护贸易政策是这些国家发展经济的一种十分必要的工具,所以,李斯特主张在国家干预下实行保护贸易。End10/15/201910:41:33AM22(二)李斯特关于贸易保护的具体政策主张(1)1、关于保护对象的选择。李斯特认为,只应以工业为保护对象,不应该保护农业。工业中,保护的重点又是那些重要工业部门,对于较为次要的奢侈品和对国内工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复杂机器的输入,则应采取低保护政策。总体上,保护工业就是保护幼稚工业,即那些是国内幼稚的但有发展希望的产业。受保护对象经过一段时期后能够成长起来。不过,虽然属于幼稚产业,但如果国外并无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也不需要保护。End10/15/201910:41:33AM23李斯特关于贸易保护的具体政策主张(2)2、关于保护的程度。李斯特主张实行有节制的保护,而不是绝对禁止进口。保护关税的税率一般在20%~60%之间。对于国内急需发展的产品,用高关税禁止或严格限制进口,其余则征收较低的税率;对于国内完全缺乏的复杂的技术、机器设备,则以免税或低关税鼓励进口;在建立一个技术工业部门时可实行40%~60%的保护税率,待其建立后进入正常生产活动后,持久的保护税率,则不应超过20%~30%的水平。因此,关税的高低要与工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End10/15/201910:41:33AM24李斯特关于贸易保护的具体政策主张(3)3、关于保护期限。李斯特认为,保护期限应当是有限度的。保护的期限应以30年为限。4、实施步骤。李斯特认为,保护制度应有步骤地实行,随着工业的发展,逐步提高关税。如果突然割断与其他国家原有的贸易关系,反而不利于经济发展。当工业力量变得强大以后,又应适当地逐步降低保护程度,允许有限度竞争,激发国内工业之间的竞争。End10/15/201910:41:33AM25二、幼稚产业的判断标准所谓幼稚产业(Infantindustry),是指处于成长阶段尚未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具有比较利益的产业处于幼稚状态,经过保护以后使之发展,具有现实的比较利益。幼稚产业的判断标准(M—B—K标准)。End10/15/201910:41:33AM26(一)穆勒标准—成本差距标准穆勒标准就是指:如果某个产业由于缺乏技术,生产效率较低,成本高于国际市场,无法与国外同产业竞争,在实行一定时间的保护后,该产业能够提高效率,能够在自由贸易下获利,自我投资发展,则该产业为幼稚产业。穆勒进一步指出,确定幼稚产业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正当的保护只限于对从外国引进产业的学习掌握过程,过了这个期限就应取消保护;第二,保护只应限于那些被保护,但不久之后没有保护也能生存的产业;第三,最初为比较劣势的产业,经过一段时间保护后,有可能变为比较优势的产业。E
本文标题:第六章贸易保护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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