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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中间商培育与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陈希,彭羽,沈玉良2011-03-16摘要:随着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化及信息技术在贸易各环节中的应用,贸易中间商的功能在不断演化。我国正处于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和培育贸易中间商有利于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优化,在低技术产品、中高技术产品和大宗商品等不同领域,应培育不同类型的贸易中间商,并制定差异化、针对性的培育政策。关键词:对外贸易,中间商,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一、贸易中间商的发展及功能演化贸易中间商随着贸易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功能在不断演化。传统的贸易中间商主要为买家和卖家提供相对简单的中介服务,通常以代理人或经纪身份,按买家或卖家要求提供安排购买或销售货物的服务,这些服务主要包括寻找货源、市场推广、商讨合约及价格、装运、检查以及安排订购事宜等,并从中获取佣金。这种传统贸易中间商的特点是完成货物贸易中的某些服务环节,而不是为买家或卖家完成某种功能,或者说价值增值功能,同时各个服务环节主要在本国内运营,基本不参与国外服务工序,由于形成了专业化分工的服务工序,因而服务效率大大提高。然而,随着科技进步和分工的进一步专业化,特别是信息技术手段在贸易展示、交易、管理、支付等各个环节的运用,不仅显著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贸易服务的运作效率,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服务主体的贸易中间商在功能支持、环节延伸等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具体来说,与传统贸易中间商相比,现代贸易中间商的功能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现代贸易中间商从原来只提供服务工序向提供功能转化。与传统贸易中间商相比,现代贸易中间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不再局限于一个或几个环节,而是提供一揽子服务,并且以完成某项具体功能为目的,对各个服务环节进行协调和整合,实现服务链的最优化。例如UPS快递公司,虽然其主要业务是国际物流业务,但由于客户要求UPS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目的地,这些客户可能分布在若干个不同关境区,在执行过程中,UPS事实上完成了包含货物报关、商检、关税处理等贸易服务功能,承担了现代贸易中间商的重要角色,降低了交易成本,实现了整个服务链条的优化。第二,现代贸易中间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方式从服务标准产品向服务定制产品转化。这种服务定制方法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手工操作,而是依赖信息技术的大规模定制。由于每个企业所需要提供的服务功能并不相同,因此服务提供商要适应客户的需求而不是反过来要客户适应服务提供商的服务供给,这样贸易中间商对客户提供的服务就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一般而言,这种定制方法是建立在统一软件平台的基础上,通过这样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系统平台,为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需求的实现提供了可能。第三,跨国公司的区域总部成为协调企业内贸易和企业间贸易的-个重要贸易中间商。在中高技术产品领域,跨国制造商成为贸易主体,它们在全球主要的目标市场设立贸易子公司,通过跨国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和跨国公司之间、跨国公司和合同制造商之间的复杂贸易,完成核心零部件的进口和成品配送等各个环节;在低技术产品领域,贸易的整合主体不是跨国制造商,而是品牌制造商、跨国经销商和渠道商,这是因为较低的进入壁垒,使得在低技术制造领域,形成了全球范围内高度分散的工厂体系,这些品牌制造商、跨国经销商和渠道商在全球中心城市设立贸易子公司,利用其遍布全球的贸易网络,为产品的生产到销售的全部过程提供支持性的综合服务。二、贸易中间商在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贸易中间商,有利于外贸发展以货物贸易为主向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转变;有利于外贸发展从数量增长到规模与效益并重的转变;有利于外贸主体从外生动力到内生动力的转变,从而在推动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有利于外贸发展向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转变目前,我国出口贸易主要以货物贸易为主,服务贸易尚未充分发展起来。2009年我国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出口国,但服务贸易出口只有1290亿美元,居世界第五位,仅相当于美国的27.4%、英国的53.8%、德国的60.1%。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不仅有利于推动一国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而且可以通过提升国内要素水平和促进技术结构升级,加快实现一国外贸增长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培育和发展贸易中间商,有利于推动与贸易有关的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促进我国外贸出口以有形产品为主向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转变。由于贸易中间商并不参与任何产品生产、制造环节,因此它本质上属于服务活动的范畴。同时,尽管贸易中间商可能为客户提供诸如产品设计与开发、市场推广、订单处理、原料采购、品质控制等各种综合性、支持性服务,但它自身并不包揽这些业务,恰恰相反,为了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它们把绝大多数业务环节外包给了专业的服务部门。这些服务环节的外包,促使传统贸易服务产业不断细分,新的贸易服务部门不断涌现,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相关服务贸易的发展,如贸易信息资讯服务、贸易展示服务、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研发设计和打样服务、贸易代理服务、贸易融资、结算和保险服务、国际物流服务、国际仓储服务、国际采购服务、国际批发服务、国际零售服务、国际电子商务服务和国际维修服务等。(二)有利于外贸发展从数量增长到规模与效益并重的转变尽管,中国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三大贸易国的地位,但是外贸发展以“数量增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转变,这大大影响了我国从对外贸易中的获益。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产业链中,中国主要参与其中的低端加工制造环节,从而获利微薄。当前,在中国的高技术制造业领域,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国内的外资子公司,将关键零部件从母公司进口到国内,完成生产环节,并执行严格的股权控制,贸易利益主要体现为外资母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在中低技术制造业领域,跨国公司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充分利用国内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以及贸易制度成本优势完成制造加工环节,再将最终产品出口到海外,中国从中获取微薄的加工费用。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跨国公司的全球化,要从根本上实现外贸发展从数量增长到规模与效益并重的转变,提升对全球资源和经济的控制力,获取更大的贸易利益,就必须培育一批在全球范围内有一定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很多国内大型企业的主要业务仍集中在国内市场,缺乏完善的国际贸易网络和专业贸易服务能力。因此,在国内大型企业内部分离和培育出专业化的贸易中间商,以区域为功能性配置资源,地区市场为生产据点配置资源,逐步形成以管理功能为特点的跨国网络体系,有助于加快本土跨国公司的形成,从而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保持贸易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实现更大的贸易利益。(三)有利于外贸主体从外生动力到内生动力的转变目前,我国外贸进出口主要依靠外资推动的局面尚未得到改变。据海关统计,2009年中国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2174.4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额的比重为55.2%,这表明当前外资企业仍是推动我国外贸进出口的主体;同时,尽管近年来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迅速,但其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依然明显偏低,200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为5103.2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仅为23.1%。缺乏有效的贸易服务平台,是阻碍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初期通常资金有限,而且缺乏有效的国际贸易网络和国际营销渠道,因此在产品生产、出口过程中必然面临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贸易中间商可以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出口提供一个良好的贸易服务平台,从而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增长,促进外贸发展从外生动力到内生动力的转变。以香港贸易中间商为例,它们为大陆中小型出口企业提供各种支持性服务(如图1所示),不仅包括最重要的贸易融资和国际营销服务,还包括订单处理、原料采购、产品设计、物流配送等辅助性服务,为中小企业打造了一个综合性贸易服务平台,使企业专注于生产制造环节,提升了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大大促进了企业出口的增长。图1:香港贸易中间商为中小出口企业提供的综合性贸易服务三、我国贸易中间商发展的目标模式和培育政策在低技术产品领域、中高技术产品领域和大宗商品领域,应确立贸易中间商发展的差异化目标模式,并制定针对性的培育政策。(一)我国贸易中间商发展的目标模式1.低技术产品领域:贸易供应链管理服务集成商在低技术产品领域,形成了全球范围内高度分散的工厂体系,而其中我国沿海地区是世界低技术制造业最集中的地区,很多中小城市都形成了专业化的产业集群。由于低技术产品的生产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因此为这些企业提供从生产到付运过程中的集成式服务显得非常必要,而且这种集成服务需要对整条贸易供应链进行整合优化,使各个环节有效快速连接,从而降低贸易成本。香港利丰集团是贸易供应链管理服务集成商的典型企业,其利用遍布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分支机构,在全球350多家采购客户和7500家加工制造商之间发挥贸易中间商的角色,它不仅为买家和卖家提供中介服务,而且为客户和供应商提供整个出口贸易供应链的集成服务,包括市场研究、产品设计及开发、原料采购、选择工厂、生产安排及管理、品质监控,以至装货付运及融资等,以帮助客户和供应商降低采购和销售成本,缩短交货时间,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我国低技术产品领域的贸易中间商,虽然已具有整合工厂的能力,但是形成国际贸易网络的能力和贸易集成能力比较差,因此,提升以海外贸易网络为主的贸易集成服务功能是本土贸易中间商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2.中高技术产品领域:专业贸易服务集成商与低技术产品不同,生产中高技术产品的跨国公司通常将贸易业务交给公司内部贸易中间商完成,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企业内贸易可以避免核心技术外部化,从而在跨国公司内部形成高效率的服务和制造体系,将技术含量高的生产段以产权方式牢牢控制在跨国公司内部生产体系中。例如,英特尔公司的芯片制造、封装和测试,形成了生产段之间的内部分工体系,由于生产段对要素的需求不同,因而分别配置在要素禀赋不同的区域,通过在全球中心城市设立贸易子公司,协调企业内和企业间贸易,从而实现跨国公司内部的生产体系的配置。在中高技术产品领域,跨国公司日益倾向于价值链中知识密集环节的专业化,如产品定义、研究和开发以及营销和品牌管理等,而将零部件采购、物流、生产制造等非核心业务外包,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企业内和企业间贸易。跨国公司贸易中间商从中所承担的通常是一种专业的贸易服务集成功能,如英力士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全球第三大化工产品生产商英力士集团的亚太区域总部,其承担订单管理、结算管理、采购管理和技术转让等多种功能,是一种典型的专业贸易服务集成商。因此,在中高技术产品领域,应以国内大型制造业企业内部的贸易子公司(或贸易服务部门)为基础,并将其培育成为专业的贸易服务集成商。值得指出的是,贸易中间商的培育与本土跨国公司的形成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专业的贸易服务集成商有利于推动本土企业的国际化,加快本土跨国公司的形成;而跨国公司的不断成长,也会促进专业贸易服务集成商综合服务功能的持续提升。3.大宗商品领域:类似综合商社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集团随着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已成为全球大宗商品的主要供需方之一。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大豆、棉花进口国和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钢铁和稀土出口国。尽管中国的需求和供给已成为促进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然而我们并未掌握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权,这不仅大大增加了我国商品进口的风险和成本,而且对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当前,国内大宗商品进出口企业贸易规模普遍较小,企业过于分散,从而无法形成合力和国际议价能力,行业内无序竞争现象较为常见,因此,本土大宗商品贸易集团的培育势在必行。培育的方向之所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贸易中间商,而是类似日本综合商社的集贸易、物流、金融、投资为一体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集团,主要是因为能源商品还涉及投资问题,具备较强资金实力的大型集团才有能力直接参与非洲、拉美等地区的石油、矿产的开采,从源头上控制大宗商品的供应,从而有助于我们获
本文标题:贸易中间商培育与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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