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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分)监理规划******************************监理部二0一三年九月1*****************工程1.总则根据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范围,为了便于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序的开展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方与承建方签定的合同内容等。并根据该项目的特点编制本项目监理规划。2.工程概况2.1工程简况1、自然条件2、社会经济概况3、交通、电力和通信4、取水设施2.2工程主要内容(1)建筑工程:A、取水工程B、引水隧道C、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区包括永久性进厂公路和临时性公路,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对永久性进厂公路部分路段上边坡采用浆砌块石护坡。2(2)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A、输电线路10KV输电线路、施工用电设备安装。B、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设备(待施工单位报审)。(3)临时工程:临时施工导流、施工临时便道、施工临时房屋建筑。2.3工程特点(1)工程位置(2)交通条件沿着原有道路,对车辆不能通行的地方进行修复或扩建;(3)当地土产材料A、地层与岩性B、地质构造及地震C、区域岩溶与地形地貌D、岩溶水文地质特征3.建设各方3.1项目建设各方及负责人建设各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质监单位建设单位3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3.2建设各方关系(1)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齐全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作为现场监理工作执行和指挥机构。依据建设单位授权,按照监理合同,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文件等有检查任务。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按照建设单位授权,根据开展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依据施工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职责和义务,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4建设各方关系图说明: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合同关系技术服务委托与被委托关系4.监理服务范围和依据4.1监理服务范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面监理。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则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代表业主管理并监督施工合同的进行,是业主委托的施工现场的唯一管理者。负责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以及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和主要设备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本工程监理范围:渠道工程:建筑物工程:渠道维修、防护:4.2监理工作依据4.2.1法律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四川俊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水利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5(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2.2法规部分(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4.2.3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2)《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J338-8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及SL38-92)(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9)《混凝土强度检验平定标准》(GBJ107-87)(10)《水闸施工规范》(SL27-91)(1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1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13)《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15)《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6)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8)《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水总(2002)116号(19)《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02)116号(20)《水利工程设计概算(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4.2.4有关文件(1)批准的建设文件6(2)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5.监理项目总目标5.1质量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争创优良工程。5.2工期目标计划施工期为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2013年月日完工。5.3投资目标以施工合同价万元为投资控制额度,投资不突破设计概算价,按施工合同进行控制。5.4施工安全控制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建设工程事故。6.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职责、管理的实效性和设备配置6.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7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6.2监理职责(见附件1)1、监理人员守则2、项目监理部职责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4、监理工程师职责5、监理员职责6.3项目监理部设备配置表项目监理部的设备配置表编号类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性能状况到工地时间1测量设备良好2照相设备良好3办公设备良好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7.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7.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派遣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7.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7.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87.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7.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7.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有:(1)监理单位工作程序图。(2)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3)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4)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5)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6)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7)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7.8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7.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7.10结清监理费用。7.11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7.12向建设单位移交其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备。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8.1现场记录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8.2发布文件采取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8.3旁站监理按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8.4巡视检验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8.5跟踪检测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进行检测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8.6平行检测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98.7协调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9.监理工作主要制度(见附件3)9.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9.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9.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9.4现场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9.5技术交底制度。9.6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9.7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9.8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9.9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9.10设计变更处理制度。9.11工程文件收发管理制度。9.12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制度。9.13会议制度。9.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9.15监理报告制度。9.16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9.17工程验收制度。9.18现场记录制度。9.19档案管理制度。10.工程质量控制10.1质量控制的原则10.1.1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的原则。10.1.2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才是合格,严格执行质量标准。10.1.3坚持建设程序的原则。10.1.4预防为主的原则。10.1.5重在现场,贵在及时的原则。10.1.6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10.2质量控制目标10质量目标的分解见下表单位工程名称质量控制目标分部工程名称质量控制目标渠道工程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建筑物工程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渠道维修、防护: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单位工程个分部10.3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10.3.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10.3.1.1开工条件的控制1、严格审查工程开工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并审批开工申请。2、合同项目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施工单位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进场通知中明确合同工期起算日期。(2)协助业主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11(3)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监理部经审查确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4)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通知施工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5)由于业主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补救办法。3、分部工程开工,监理部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4、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得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部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开工。各施工阶段开工条件检查内容见下表:各施工阶段开工条件检查内容序号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措施1合同项目开工签发进场通知○1依据合同约定及时签发进场通知,协调移交施工场地,轴线水准点。○2进场延误签发催告通知。○3组织复核、轴线、水准点的位置高程。签发开工令○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等系列资料。○2签发审核意见或合格签发开工令。○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核对人员、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场设备、机械、检测设备,测量成果报审,临时工程设施等。2分部工程开工签发开工通知○1审查施工措施计划○2检查现场施工准备,开工条件要素○3签发审批意见○4检验进场材料(地产材料、外购材料)3单元工程开工○1第一个单元工程开工时旁站检查,核对工艺、工法、施工组织的可行性,及时纠正偏差。○2若质量不能保证,签发暂停工令整改。10.3.1.2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项目监理部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审查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3、项目监理部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
本文标题: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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