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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沭县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调查与思考农民收入问题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是当前“三农”问题的核心。临沭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0%以上,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征和形势分析(一)2010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2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69元,分别是2005年的1.7倍和1.9倍。“十一五”期间,我县农民收入年度增幅分别为13.8%、16%、13.9%、9.4%和14.8%,除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低于10%外,其余年份都取得了两位数的增长,其中2007年增长最快,达16%。(如表所示)表:临沭县2005—2010年农业总产值及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名称(元)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26.824014.364657.065307.655804.456668.73工资性收入1190.171570.151766.012056.62191.042479.47家庭经营纯收入2185.782309.012621.062964.043294.693822.82财产性纯收入83.7856.05169.21114.792.25160.47转移性纯收入67.0979.14100.78172.32226.47212.08农业总产值(万元)168099188742225449272721278988289767(二)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2-2010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479.5元,比2005年增加1289.3元,年均增长37.4%,占纯收入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对“十一五”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7.2%,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增长极,也是农民取得现金收入的重要途径。(三)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仍是农民纯收入的主要来源。2010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822.8元,比2005年增加1637元,年均增长57.6%,增速相对平稳,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4.7个百分点,对“十一五”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7.3%,仍然是农民重要而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比例有所下降。(四)财产性纯收入增长较快,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受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土地流转和房屋出租增多等因素影响,农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60.5元,比2005年增加76.7元,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但占比较小。(五)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惠农补贴政策实施力度,种养补贴品种、种养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进,逐步提高了新农合补助标准,试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障等,以政策性收入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性收入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又一推动力。2010年,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212.1元,比2005年增加145元。“十一五”时期我县农民收入能够实现跨越式增长,主要是政策给力、农民努力、社会合力综合作用的结果。“十二五”-3-时期,我县发展进入工业化、城镇化中后期阶段,将着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将为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创造良好基础和更有利条件。但是,也应该看到农民增收形势并不容乐观。纵向来看,近两年来,农业总产值由两位数增长锐减为增幅不足4%,农民人均收入虽然增幅较大,但放缓趋势明显。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农民人均收入增幅大幅下滑,充分说明进入WTO以后,农民收入与国际经济环境息息相关。横向来看,我县还尚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761元,较我县高出92元。各县当中,蒙阴为6714元,平邑为6696元,苍山为6687元,沂水比我县高出171元,达6840元。二、当前影响我县农民持续增收的制约因素(一)农业结构层次不高,产业链条短。在农产品结构上,传统品种仍占主导地位;在农产品加工结构上,初级产品、粗加工、低附加值产品多;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农产品出售原料以初级产品为主的格局没有根本改观,全县蔬菜、果品加工转化率不到10%,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不明显。(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偏低,品牌意识不强。主要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缓慢,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交易成本高、竞争力不强。农村土地流转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没能实现全县范围内-4-的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有待加强,同工业产品相比,农产品有品无牌、有牌无名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优质农产品还鲜为人知。如南古镇湾里村的香油历史悠久,远近闻名,但一直难以做大,没有强势的品牌带动是一个重要原因。(三)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短缺。一是全县每年能够争取的上级扶持资金有限,加上县、乡、村财政自给力量不足,支农尤为乏力。二是受信贷政策影响,农民生产性的小额贷款非常艰难,贷款投放面和投放额也难以满足要求。三是进入农业领域的社会资金和工商资本规模有限。(四)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据统计,我县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占37.9%,初中文化程度占45.1%,高中或中专占14.6%,专科以上占2.4%。随着机械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单靠体力劳动增收的机会越来越少,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增强农民整体素质是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必经途径之一。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对策建议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牢牢把握临沂市打造现代农业亮点和沂沭河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长廊的机遇,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步伐,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扶持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产业水平高的专业乡镇、专业村。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市场建设,围绕鲁南现代花卉科技产业园、临沂长生园、南古葡萄示范基地、冠山茶园等一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头羊”项目,和“十大优质高效农业基地”建设,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5-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深入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创建工作。支持、鼓励农民参与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基础设施先期投入、建成生产设施出租进行专项补助等方式,减轻农民的资金投入负担,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有机结合。2.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广南古镇土地流转试点的成功经验,鼓励农民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园区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以股份合作方式组织农民入股建立生产合作社,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把农民经纪人、经营大户、农户组织起来,开展特色化、产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东”促进农民共同发展,增收致富。3.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政府要形成“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共识,把财政支农、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及农业产业化资金“捆绑”使用,集中用于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生产基地和种养大户,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生产与需求连接的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批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4.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沼气入户工程、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和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上着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鼓-6-励农民特别是年轻农民、失地农民进城入镇居住生活,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向小城镇。不断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推动二三产业扩规模、上档次、增效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就近吸纳转移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促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充分就业,增加收入。5.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按照“政府推动、部门主抓、农民参与”的思路,通过集中培训、市场考察、创业设计、实践学习和创业发展等培训,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培养造就一大批科技明白人、流通经纪人和致富带头人,达到“培育一批农村实用人才、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拓展一项产业、带动一方农民、发展一片经济”的人才效应,带动引导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加大农民转产转业培训力度,合理组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加强对境外劳务合作的服务与管理,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努力变体力型输出为技能型输出。要树立“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创业临沭”建设,吸引外出能人“回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6.努力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探索开展“村资分离”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使集体经济的收益也能够真正为农民共享。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镇)工程建设,探索建立乡村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尝试农民土地使用权、林地承包权以及多年生作物抵质押贷,推行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担保贷款等,解决农业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农户贷款难问题。加大对农村“高利-7-贷”、非法吸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农民投资理财风险,引导农民科学理财。7.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逐步完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长效机制,让农民普享社会发展“红利”。紧紧抓住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时机,积极争取资金,切实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和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低收入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的“新五保”制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落实好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有效制止农村“三乱”现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减负增收。
本文标题: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调查与思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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