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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民主决策制度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1、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重大经济活动。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11)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2、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领导,不搞临时动议。2)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避免在会上调查,推测,不搞盲目决策。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5)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6)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7)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3、重大事项决议方式: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党政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校务会讨论通过(如校务会认识不能统一,意见严重分歧,待进一步沟通、磋商)→校长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1)校重大事宜需提交支委会讨论。2)每单周五上午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分析、总结上两周情况,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布置下周工作。3)学校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本支部委员参加。行政会议及工作例会一般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工会干部、少先队总辅导员参加。4)与学校党支部配合,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每周集体会、公示栏、校园网等开展工作。5)重大事宜提交教代会讨论。
本文标题:工会民主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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