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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引起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一、定义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油气爆炸等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二、有限空间分为三类1.封闭、半封闭设备:机舱、泵舱、艏尖舱、锚链舱、双层底、压载舱、左右边舱、油舱、油箱油柜、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2.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地、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3.地上有限空间:储藏室、蓄水池、温室、冷库、危险品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三、适用范围1.本规程适用于作业人员进入有缺氧危险、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中毒或粉尘危害或有爆炸气体存在等危险的所有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上述危险作业场所的车间或外包队。四、安全管理1.施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品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1)施工部门应指定作业负责人以及作业监护人员。2)施工部门应当配备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设施。3)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工段(班)长、档长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5)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6)施工部门应安排专人对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五、作业要求与主要安全防护措施一、作业前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3.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可采用动物(如白鸽、白鼠、兔子等)试验方法或其它简易快速检测方法作辅助检测。4.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5.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作业中1.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2.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36V以上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向安保部门申报,同意后方可使用。3.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4.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食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5.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6.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7.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8.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9.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10.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12.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13.当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15.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艏尘舱、锚链舱、双层底等,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设立明显的标志。16.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双层底、压载舱、油柜、锅炉或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17.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的密闭设备(如油罐、气罐、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且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18.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19.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六.作业管理1.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应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经安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2.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工程主管、工段(班)长负责办理“安全审批表”的审批手续。3.作业部门负责检查和确认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有关安全措施(如通风、照明、监护人等)确已落实后,填写“安全审批表”上签署认可意见。4.安管部全面复查审核无误后,在“安全审批表”上签署认可意见。5.“安全审批表”经审批同意作业后,作业单位应立即开始作业,以避免作业场所条件发生变化。6.安管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安全审批表”。7.作业中碰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做好记录,以便宜实和进行分析。8.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交叉作业,如果作业环境、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审批表”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1严格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10.作业监护人的职责1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1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1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1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悉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1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16.禁止以下作业:(1)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2)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4)超时作业。(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17.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3)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4)有外伤疤尚未愈合者。
本文标题: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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