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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位于**的西南部,全县国土面积1.68万平方公里,辖**。2010年末总人口**万人。**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重要区域,2001年,**开始有系统地进行土地整理工作,历经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从当初为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单纯的农用地整理,逐渐发展为内涵丰富的综合性土地整治,成**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提供了有益经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搭建了平台。**系统地开展了12年的土地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及**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电〔2012〕2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州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编制目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和《2012年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和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和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通过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步骤和目标,为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安排、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在全面摸清已建成和通过不同整治建设措施能够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的各类基本农田面积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和“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好和资金保障能力充足的县(市),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第二节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9.《土地复垦条例》10.《**土地管理条例》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2.《**土地整治条例》二、相关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8.《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10.**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电〔2012〕20号)三.相关规划及研究成果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2.《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3.《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贵州卷)》(2010年5月)4.《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06-2020年)》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7.《**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7.土地调查、土地确权、土地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技术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第二章概况第一节自然环境条件一、地理位置二、地形地貌三、气候特点四、水文资源五、土壤分布情况六、植被种类。七、矿产第三章土地资源现状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第二节基本农田现状一、基本农田现状表3.1.2**各镇基本农田占耕比例县(市)基本农田面积(万亩)耕地面积(万亩)基本农田占耕比例(%)备注96.44133.0972.46%75.9493.8280.95%41.1453.9376.27%51.2769.1274.16%55.0378.3578.99%59.2675.0270.24%46.5255.6883.55%87.57121.8071.90%**513.16680.5475.40%二、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现状根据开展调查统计结果,**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较差,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土地瘠薄破碎,农业基础脆弱,人均耕地少。大部分基本农田缺乏资金投入,只有很少部分基本农田有灌溉沟渠、水池等水利设施。(一)土地整治现状截止2011年底,**完成了250个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整治总规模13.16万亩亩,总投资44674万元,完成新增耕地面积8.09万亩,所有验收项目已完成报备。由于缺乏资金投入,2011年之前全县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截止目前,**兴仁县正在投入1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试点工程。(二)土地整治潜力1.耕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全县待整理耕地片块总面积305505公顷(4582575亩)。这些待整理耕地片块,普遍存在地面零星破碎,田土坎过多,道路沟渠不整,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多的现象,通过合理规划,整治道路、沟渠,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275公顷(229125亩)。**目前农村居民点较为分散,布局不够合理,“空心村”多,土地利用效率低,这种现象很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现迁村并点,建设“中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可增加耕地有效面积1458公顷(21870亩)。2.土地复垦潜力**境内土地复垦潜力较大,跟据州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统计,集中连片的工矿废弃地、水毁地5748公顷(86220亩),经复垦可增加农用地面积5009公顷(75135亩),其中可增加耕地有效面积3794公顷(56910亩)。3.土地开发潜力**共有耕地后备资源10615公顷(159225亩),可开发增加农用地面积9023公顷(135345亩),其中增加耕地有效面积6900公顷(103500亩)。4.整治区域分布。根据开展调查统计结果,全县基本农田整治潜力小,质量等级低,“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区域主要分布于等。“稍加改造”的区域主要分布在等全县各个乡镇。需要“全面整治”区域主要分布等全县各个乡镇。要完成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质量等级,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结合实际情况,在省、州、县三级政府主导下,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第四章建设目标与任务第一节实施目标一、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战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战略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导向,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政策方针。本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合理确定**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有效整合资源、引导资金,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好基础。二、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实施土地整治是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缓解用地矛盾、保障科学发展的有力措施,是落实“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的战略方针、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大力开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基础上,为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土地整治任务,以及**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电〔2012〕20号)所分解的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任务,结合**土地整治潜力调查与分析、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确定**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三、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分解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土地整治任务和**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电〔2012〕20号)给**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指标,根据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各县(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整治潜力等因素,对**2012年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进行分解,印发了**国土资源局《关于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土地整治规划相关指标分解的通知》(州国土资发〔2012〕40号)文件。第二节实施任务(一)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土地整治任务,以及**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电〔2012〕20号)所分解的8.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任务。(二)以建设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业良田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三)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辅助,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四)以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加快土地复垦。(五)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适度开展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保护。(六)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数据库,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第五章建设项目内容第一节项目建设规模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电〔2012〕20号)和**国土资源局《关于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土地整治规划相关指标分解的通知》(州国土资发[2012]40号)文件要求,全县2012年预计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112个,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211498.77亩。表5.1.1**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统计表行政单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省级州级县级合计项目数(个)建设规模(亩)项目数(个)建设规模(亩)项目数(个)建设规模(亩)项目数(个)建设规模(亩)210923.7522382.3899651.491322957.6211380026808.4139301.771629910.17210538.5125601610379.511923478.0115612.0543435116069207.05318270.9511683.521032925.791862880.21134
本文标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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