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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编制依据1、《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电工程施工规范》。3、施工图纸、设计规定,业主的技术要求。4、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标准》。第三条质量创优目标1、以工程整体创优为目标,坚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规范操作、粗活细作、细活精做、工序监控一次成优,单位工程出精品,标段工程创优质,配合各电站争创省部优的质量目标。使整体工程质量达到新水平。2、各项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优良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交合格率100%,优良率站前工程95%以上。第四条质量承诺承诺在施工中消灭一般质量事故,杜绝出现重大质量事故。2第二章质量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领导,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指挥部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指挥长李兰勤为组长、以总工程师陈孟喆、副总工程师付学堂为副组长、指挥部各相关部门部长为成员,安质施技部负责日常具体业务工作。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1、指挥长的质量责任:(1)、指挥长对本指挥部工程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带领全体参建人员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质量政策法规和业主的技术质量要求。(2)、组织制定本指挥部的质量管理办法,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制定各阶段和各单项工程规划。(3)、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4)、组织均衡生产,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2、总工程师(副组长)的质量责任(1)、协助指挥长制定本指挥部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工作规划和组织开展贯标工作,对本指挥部工程负技术领导责任。(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体系。3(3)、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和质量标准培训,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和技术攻关,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确定各单项工程质量目标和措施。(4)、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评定工作,评优创先。3、安质部的质量责任(1)、全面掌握并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质量方针政策和本指挥部确定的质量管理规定,并对下属单位贯彻情况进行检查。(2)、认真审核设计图纸,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业主的技术、质量要求指导下属单位施工。(3)、检查指导项目部的测量、试验、施工技术工艺等与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工作,检查项目每一施工环节的质量措施和实施情况。(4)、开展QC小组活动,具体制定质量管理规定和单项工程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指挥部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机构,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质量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机构和人员,强化质量管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第八条落实工程质量全员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度,按照责任分工,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职工,按照质量贯标要求,形成管理层和作业层的全员岗位责任,全方4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第三章质量工作要求第九条各项目部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和设备时,各级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第十条各项目部必须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对于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并经指挥部审核后报请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制定本标段内工程创优规划,积极开展标段内的优质工地建设,创建优质工程,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一旦出现质量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或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第十二条各单位施工中注意积累施工资料,并按需要向指挥部按时提报有关文件、报表,并有专人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整理内业资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组织制度51、指挥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或不定期组织抽查,每月度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各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查找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2、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中间质量检查及竣工质量检查并评出质量等级。3、班组坚持“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自检合格后,由队专职质检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第十四条自检制度1、开工前检查。在本标段工程开工前,组织进行工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工作进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2)、各项技术交底工作是否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有无作业指导书。(3)、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是否保证工程质量需要。2、施工过程中检查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质量,建立严密的质量检查制度。(1)、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要达到要求。(2)、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6(3)、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要完善,记载要真实。(4)、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按规定提交试验报告,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第十五条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2、工程检查签证,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3、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具体的施工单位负责。4、隐蔽工程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自检合格后,约请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签认,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签证后应尽快封闭,以免破坏。5、发现与设计不符,及时呈报上级解决,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6、质量检查人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事后应请质量检查人员补签认可。7、隐蔽工程检查证,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第十六条质量评定制度1、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填写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进行评定,作为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7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未完工程处理。2、项目经理部对不符合《验标》的,必须予以纠正,并追查责任。第十七条验工签证制度验工计价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未经质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价、拨款。第十八条质量奖罚制度1、贯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贡献大小实施奖励,根据现场施工质量情况,奖励分优质工程奖、优秀QC小组奖、一次性质量奖。2、质量处罚以教育为主和预防为主。根据质量事故的等级,对不同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将给予责任者党纪或行政处分。第十九条质量事故申报制度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按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1、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2、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施工现场。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在20小时内用电话、传真或电报等方式报告指挥部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建设单位、8监理工程师。两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4、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并报批准执行。第二十条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制度1、严格工程材料检验制度。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证,进场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并及时退出施工现场。2、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工程队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并在质量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第二十一条保证质量的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根据相关质量法规和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制度和工作细则,如9《计量、测量、试验管理办法》、《质量包保责任书》、《质量创优规划》等,确保质量规定的完善。2、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认真执行指挥长、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责任终身制,明确各自的终身责任,并以此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3、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对工程的质量认识(1)、加强对职工进行质量法规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从队伍进场起就对全体参建职工进行施工质量意识的教育,使创建优质工程真正成为每个建设者的自觉行动。(2)、针对各项目施工的具体特点,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材料、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做到依法施工。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施工的业务素质针对项目工程的特点,做好对所有参建职工施工技术培训,让每一个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各项目工序施工的程序、方法、工艺和保证质量的措施与要点。5、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结合各项目施工施工特点,成立各单项工程QC小组,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做好QC小组的活动组织、资料管理、成果推广总结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高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第二十二条保证质量的控制措施1、针对项目特点,做好施工工艺控制10(1)、在开工前,认真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2)、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程序、作业要点、关键工序、作业标准、严格按设计的工艺施工。2、做好施工操作控制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安《规范》施工,按《验标》检查。第二十三条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1、施工准备措施(1)、安排施工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施工队伍调遣精明强干的施工经验丰富人员组成各专业化施工队,充实和加强队伍的技术力量。(2)、建立设备精良齐全的试验室、计量室和测量队在开工之前,首先根据工程需要,建立能满足要求的试验室、计量室和测量队,选派技术熟练的试验、计量、测量人员,装备精良齐全的试验、计量、测量仪器,做好各项工程试验、计量和测量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由有关部门鉴定认可。(3)、按照设计和验标要求,作好各项计量、试验和测试工作对进场水泥、钢材进行严格取样试验;对场区内水源进行取样和水质化验与分析,严格按设计的各种配合比和掺量进行计量。11(4)、确立可靠的检测手段加强隧道围岩检测,在隧道断面开挖后和喷锚支护后用围岩检测仪随时量测围岩变化,保证隧道施工人员安全,确保作业施工质量的一次达标。2、做好施工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1)、规范施工、精心作业施工时严格按设计和规范施工,精心作业,确保各项施工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满足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实现质量目标。(2)、对隧道工程严格控制光面爆破,喷锚支护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达到设计厚度。(3)、加强砼的质量控制使用在工程任何部位的混凝土砂浆,都必须采用经试验合格的材料,配合比必须经试验人员试配优选。采用外加剂时,外加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实验室要派试验人员到拌合站,跟班监督,砼浇注现场也要派试验人员随机检查砼的和易性、坍落度,保证砼质量内实外美,强度达标、经久耐用。第六章施工质量规定第二十四条涵洞施工涵洞沉降缝端面应竖直、平整、不得上下交错,并与施工缝设在一处;进出口的沟床应整理顺直;填筑施工须在涵身结构达12到设计强度时方可进行,洞身两侧靠近边墙的部分不得用大型机械填筑,应采用人力配合小型机械施工。第二十六条隧道施工1、洞口工程洞口排水系统须在雨季之前完成,洞门端墙处土石方开挖后及时作端墙,洞口工程与相邻路基连结应在路基过渡段完成。隧道排水须与路基排水合理连结,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洞门基础必须置于稳固地基上,并清除杂物,洞门拱墙应与洞内相邻的拱墙同时施工,并采用同级混凝
本文标题: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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