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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及工作用表宣讲人:邓小康2目录1、简介2、质量监督3、监督执法4、质量投诉5、质量事故6、应急处理7、不合格检测信息报告处理31、简介市政工程:我们所监管的市政工程指的就是城市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道路又包括道排工程、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41、简介主要工作内容和范围:市市政质监站具体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主干道、桥梁、市政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次干道、支路、道路综合整治和背街小巷等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新城区、开发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其中,市城建重点工程由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51、简介市政质量监督和管理的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5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武城建规[2012]365号)《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试行规定》(武城建[2013]26号)62、质量监督7质量监督的基本流程2.1、报监(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2、监督交底、首次质量监督抽查2.3、日常监督工作2.4、竣工验收及备案82.1、报监(质量监督注册登记)①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下列材料:a、填写《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b、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c、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d、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e、监理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f、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92.1、报监(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质量保证措施的主要内容一、建设单位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2.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或授权书;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记录;3.重要技术方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报告;4.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授权书及执业资格证书;5.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取样员、资料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构成资料,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6.见证取样送检计划;7.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主要原材料、构件进场情况。三、监理单位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记录;3.监理例会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见证取样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制度。102.1、报监(质量监督注册登记)②经综合管理科审查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并由建设单位领取《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办理施工许可证用)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同时将数据录入系统,资料转入监督科。112.1、报监(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及注册登记表:122.2、监督交底、首次监督抽查①监督科接受综合管理科转移来的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由科长确定监督负责人和监督小组成员,并把该项工程录入科室管理报表(后续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月还要进行一次报表)。②监督小组成立后四个工作日内,制定监督计划并报科长审定。132.2、监督交底、首次监督抽查监督计划:监督计划主要用于告知参建各单位我站的监督人员组成、监督内容及工作方式、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是我们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42.2、监督交底、首次监督抽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告知书(示例):152.2、监督交底、首次监督抽查③监督计划制定完成后监督负责人应召集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交底,并进行首次质量监督检查。监督交底主要按照《监督计划》的要求告知参建各单位我站的监督人员、监督内容及工作方式、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等。162.2、监督交底、首次监督抽查首次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a、抽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办理情况以及委托监理情况;b、抽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情况;c、抽查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d、抽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情况;e、抽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情况。172.2、监督交底、首次监督抽查182.2、监督交底、首次监督抽查192.3、日常监督工作日常监督工作的主要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两个方面。所采用的监督方式主要有不预约到场监督抽查和监督抽查节点验收两种。202.3、日常监督工作不预约监督抽查的工作流程:213、日常监督工作实体质量抽查表(以桥梁为例):222.3、日常监督工作监督抽查节点验收的工作流程:外部流程内部流程外部流程内部流程232.3、日常监督工作监督抽查节点计划表(以桥梁为例):242.4、竣工验收及备案竣工验收的条件:根据建质[2013]171号文的要求,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自查质量符合要求并出具工程竣工质量报告。(三)对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四)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执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八)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171号文还要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里包括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252.4、竣工验收及备案365号文第28条的规定:对符合省、市有关管理规定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需进行单位工程实体质量验收或分阶段工程实体质量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可参照竣工验收程序组织质量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应对质量验收工作实施监督并及时做好监督抽查记录。262.4、竣工验收及备案竣工验收的程序:外部流程内部流程272.4、竣工验收及备案出具监督报告的程序:282.4、竣工验收及备案292.4、竣工验收及备案302.4、竣工验收及备案备案程序:外部流程内部流程313、监督执法根据《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试行规定》武城建[2013]26号文的要求。我站所采取的执法行为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措施、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323.1、行政管理措施行政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责令整改文件(包括《市政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和《责令局部暂停施工通知单》)和管理工作函件(包括《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关于停建工程暂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书》、《关于停建工程复工续建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书》、《关于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告知书》、《关于办理市政工程有关管理手续的通知书》)333.1、行政管理措施行政管理措施的工作流程:主要由监督科和综合管理科发出,经办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完文书后,科长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发出。后续应对提出的问题跟踪检查。将处理文件和处理结果一起归档。343.2、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主要适用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354、质量投诉外部流程内部流程365、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37质量事故处理程序:386、应急处理应急响应主要针对异常天气、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响应。39应急处理程序:407、不合格检测信息报告处理41谢谢!
本文标题: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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