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1_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考核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考核2012年4月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要点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主要问题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要点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部出台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共9类2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国家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元/人年提高到25元/人年。卫生部根据成本核算,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版)》。新规范增加了服务重点人群、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明确了10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包括11项内容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二)2011版与2009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照项目2011版修改内容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调整了建档重点人群范围,儿童重点人群由0-3岁增加到6岁。增加部分居民基本信息内容与部分体检项目。2.健康教育管理调整了健康教育频次,如宣传栏由每季更新1次增加到每2月更新1次,公众咨询活动由每年6次增加到9次以上。3.预防接种服务新增了每半年1次对辖区儿童预防信息的主动核查工作。4.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人口由0-3岁扩大到0-6岁,增加了口腔保健、听力筛查和4-6岁健康管理等内容。5.孕产妇健康管理要求公示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6.老年人健康管理新增了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及部分辅助检查项目。7.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健康管理基本相同8.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基本相同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新增了对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的报告与处理内容。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为新增项目,包括5项工作内容。(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版)实施要点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项)新规范增加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将居民电子建档率纳入考核指标。2011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50%。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与管理。2、健康教育管理(5项)提供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印刷资料、6种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院(中心)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站)不少于1个,每2月更新1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卫生院(中心)每月1次,村卫生室(站)每2月1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管理(3项)预防接种管理(掌握辖区0-6岁儿童状况,及时建卡、建证);预防接种(按照免疫程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发现、报告)。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疫苗接种率。4、0-6岁儿童健康管理(4项)新生儿家庭访视与满月健康管理(出院后1周与满月28天随访);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开展随访服务,共8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4-6岁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问题处理(及时转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5、孕产妇健康管理(5项)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建卡,开展1次随访);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随访1次);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督促去有助产资质的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产后访视(产后3-7天入户随访);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管理率、产后访视率。6、老年人健康管理(4项)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健康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各3项)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掌握辖区发病状况);随访评估并进行分类干预(根据分类,开展随访服务,每年至少开展4次面对面随访);对患者进行1年1次全面健康检查。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血压血糖控制率。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3项)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掌握辖区发病状况);患者随访评估并分类干预(每年随访4次);开展1年1次健康检查。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患者稳定率。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4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疫情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特征:1、持续高热不退,2、精神差、呕吐、肢体肌阵挛、肢体无力、抽搐,3、呼吸、心率增快,4、出冷汗、末梢循环不良,5、高血压或低血压,6、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7、高血糖。(285页)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5项)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线索,及时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对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对象开展防治咨询活动,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向专业机构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掌握并定期巡查辖区居民饮用水状况,协助开展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专业机构);学校卫生服务(掌握并定期巡查辖区学校传染病防控状况);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掌握辖区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一)组织管理问题组织协调管理不到位。涉及部门多,职责不明。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培训、指导、督查不力。绩效考核制度未落实。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与经费挂钩不紧密。(二)资金管理问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拨付不及时;市州、县市区级财政配套经费不到位;经费使用不规范;挪用现象严重。(三)业务管理问题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档案不规范,未按国家标准印制档案,信息收集不全面,档案合格率低。建档率不高。建档流程不合理,没有将建档工作和服务工作有机结合。档案使用不规范,死档现象严重。2、健康教育管理:服务数量不足,没有按规范频次开展。服务方式局限,传统、缺乏新颖性、居民参与程度不高。服务效果不佳。3、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管理率较低,重点人群建档率不高。规范管理率低,没有按照规范管理,失访较严重。部分机构将应该免费提供的健康服务变相收费服务。部分地方没有将项目下放,如早孕建卡放在市区妇幼保健院(所)。4、老年人健康管理:管理率较低,老年人建档率不高。年度健康体检率低。体检项目不全,很多地方连基本的三大常规都没有开展。5、预防接种服务:本底资料不齐,辖区应管理的对象不清楚。部分地方没有按照免疫规划程序进行接种。部分机构强推收费疫苗,影响一类苗的接种。部分地方没有将项目下放,落实不到位。6、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部分机构没有实现网络直报工作。有漏报现象,特别是检验室、X光检验发现的传染病漏报、迟报现象较多。传染病的处理工作落实不到位。7、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管理率较低,辖区应管理的对象掌握不清楚。规范管理率低。随访服务不规范,失访严重。年度体检工作落实不到位,辅助检查项目缺项、漏项。管理效果不佳,血压、血糖控制率不高。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管理率较低,机构对应管理的对象掌握不清楚,相当一部机构仅对精神分裂症进行了登记管理。大多数机构管理仍局限在登记管理,未开展随访、分类干预、年度体检工作。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一)统一认识,加强考核1、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群众真正受益,体现改革成果。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3、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基层医务人员的主要工作任务。4、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制度,是促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项目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5、建立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目标考核、干部任用的主要依据。(二)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1、制定依据卫生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妇社发〔2010〕112号)2、考核目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考核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市区为考核主体。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坚持考核结果与改进服务和经费补助相挂钩。4、考核对象市州、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5、考核内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居民和卫生技术人员满意程度考核总分100分6、考核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自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全面考核市州卫生、财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核省卫生、财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组织访谈等方式进行。7、考核程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月或按季度结合机构内部绩效考核进行自查自评。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每半年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考核,上年12月至当年5月的绩效考核应在当年6月10日之前完成,当年6月-11月考核在当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报市州卫生局、财政局7、考核程序市州卫生、财政部门每年6月20日之前对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复核,并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上报省级卫生、财政部门。省卫生、财政部门每年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将复核、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8、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9、经费补助优秀单位补助经费=上级标准补助+奖励经费。合格单位补助经费=上级标准补助。基本合格单位补助经费=上级标准补助×90%。不合格单位补助经费=上级标准补助×80%。(三)全省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考核指标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51个)指标分值(100分)管理指标(3项):15分业务指标(11项):80分效果指标(1项):5分管理指标组织管理资金管理能力建设业务指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效果指标居民、患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居民、患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率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满意率谢谢!
本文标题:1_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考核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761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