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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概论主讲:陈万灵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经贸2010级)§4《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4.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4.1.1WTO(WorldTradeOrganization)介绍1995.1.1,WTO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WTO举行成立大会。WTO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GATT),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管理国际贸易的多边条约、多边贸易组织、经济合作多边组织(1948-1995年,47年,非正式),支撑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WTO)、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4.1.2WTO宗旨与目标1、WTO宗旨(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2)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和保护,并以合理方式和相应措施维护环境。(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的份额和利益。2、WTO的目标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有活力的、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贸易自由化、透明度、稳定性)4.1.3WTO的运行机制1、WTO的机构与职能(1)部长会议。WTO的最高权利机构,由WTO的的全体成员方的代表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常会。主要权力:立法权、解释权、裁决争议的准司法权、豁免成员(特定情况)义务、审批WTO观察员资格的申请,等。(2)总(常务)理事会。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职能: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解决贸易争端,审议成员贸易政策等。下属机构: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等。(3)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及其理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4)秘书处及其总干事。WTO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约有500人,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是WTO的最高行政领导,由部长会议选定。其职能:督促成员遵守WTO规则;草拟WTO的发展方针;负责秘书处工作及其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等(俗称:监护人、引导人、调停人、主持人、“总经理”)。部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货物贸易理事会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争端解决机构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总干事与秘书处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区域集团委员会市场准入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原产地规则委员会特定承诺委员会金融服务业委员会民用航空器贸易委员会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委员会政府采购委员会图示世界贸易组织机构2、成员方及其权利和义务成员基本权利:①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②享有其他成员方提供的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的利益;③享有其他成员方取消或减少数量限制和其他贸易限制的益处;④利用WTO的体制,采取“豁免”与紧急行动的权利;⑤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公平合理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保护自身的利益;⑥获取其他成员方外贸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的权利;⑦发展中国家享有更多优惠——普惠制待遇,过渡期安排和技术援助。成员基本义务:①给予其他成员方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②给予其他成员方关税减让或承担进口增长义务;③取消或减少进口数量限制,或减少非关税措施;④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⑤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⑥应邀与其他成员方进行磋商与协商,按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与程序解决贸易摩擦;⑦允许和谅解其他成员方根据情况,采取“豁免”与紧急行动或实施保障措施;⑧向其他成员方提供本国贸易政策和措施等方面资料,增加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透明度;⑨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缴纳一定会费。3、WTO的决策机制(1)世界贸易组织继续实行1947年关贸总协定“一致同意”(合意决策)的决策方式。“一致同意”含义是“在作出决定的会议上,如果任何一个与会成员方对拟通过的决议不正式提出反对”,就算达成合意。(2)如果未达成“共识”决定时,就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均有一票投票权。通常以多数票为准,除非另有规定。(对条款的修订须2/3多数票通过;对新加入成员的决定要求由部长会议2/3多数表决作出)(3)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解释”的专门权利。多边贸易协议的解释与决议,须经部长会议和总干事成员的3/4以上多数票通过。(4)在例外状况下,部长会议可以3/4表决方式,做出豁免一成员方义务的决定,除非有另外规定。超过一年的豁免决定,要定期接受部长会议审评,直到豁免终止。GATT/WTO的决策:世界性公共选择机制参与GATT/WTO决策的各国代表不是以个人身份,而是以国家(政府)代表身份参与各项决策。显然,GATT/WTO的决策过程是各个国家(政府)参与的世界性“公共选择”。在世界性公共选择中隐藏着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利益,构成了各国参与WTO决策的动机,形成一个决策机制。在WTO决策中存在外部性、“搭便车”等现象。—大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较大,所获利益较多,WTO决策与其利益关系比较紧密,在多边贸易谈判、协议、解释、豁免等决策中,会付出较大精力和代价影响WTO的决策,特别把WTO决策向有利自己国家的方向引导。—小国往往不出面,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享受WTO决策的利益。4、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在于“为争端寻求积极的解决办法”。其制度要求:世贸组织成员承诺,不应采取单边行动以对抗其违反贸易规则的事件,而应在多边争端解决制度下寻求救济,并遵守其规则与裁决。(1)争端解决机构(DSB):世贸组织总理事会。(2)争端解决的程序:世贸组织成员如有争端:应先行协商成立专家小组。(3)争端解决1)履行。争端解决程序强调,违背其义务的一方必须立即履行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建议。如果该方无法立即履行这些建议,争端解决机构可以根据请求给予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2)提供补偿。若违背义务的一方在合理的履行期限内不履行建议,引用争端解决程序的一方可以要求补偿。或者,违背义务的一方可以主动提出给予补偿。3)授权报复。当违背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议并拒绝提供补偿时,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采取报复措施,中止协议项下的减让或其它义务。总结:多边贸易体制的新机制WTO体制的特点(1)法律制度的正式性(2)协定内容的广泛性(3)WTO体制的统一性§4.2WTO体制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4.2.1WTO协定的基本内容《WTO协定》内容:案文16项条款、4个附录、部长决议、宣言和谅解。案文:对世贸组织的结构、决策过程、成员资格、接受加入和生效等程序进行了规定。附录:对协调多变贸易关系、解决贸易争端以及规范国际贸易竞争规则进行规定。—多边货物贸易协议(13):附录1A-关于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关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于农产品协议;关于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申请协议;关于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关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关于198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执行协议;关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执行协议;关于装运前检验协议;关于原产地规则协议;关于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关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关于保护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录(1),附录1B-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附录1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附录2-争端解决规则及其程序谅解(1),—附录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1)—附录4-单项贸易协议(4):民航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牛乳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关于牛肉协议。上述《WTO协定》21个协议分两类:—乌拉圭回合谈判修订、制定的协议(17个),即多边贸易协议(multilateraltradeagreements)。各成员只能一揽子签署参加。—东京回合守则(4个),即次多边贸易协议(plurilateraltradeagreements),可选择参加。部长决议、宣言和谅解。4.2.2WTO体制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国际规则WTO体制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国际规则主要体现在《服务贸易总协定》。1986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将服务贸易列为谈判议题,积极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主要削弱非关税壁垒。(1)最惠国待遇(2)透明度(3)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4)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5)逐步自由化4.2.2WTO关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通过消减服务贸易壁垒,促进服务贸易全面增长;推动现代服务贸易发展;刺激各国国内服务贸易的发展;推动世界服务业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推动国际货物贸易发展:通过促进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推动货物贸易的发展;发达国家在货物贸易发展方面向发展中国家让步,促进服务贸易项目发展;新服务贸易体制促进了FDI发展,推动服务贸易向深层次发展。新体制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产生不同影响:促进发达国家高新技术、跨国公司及其服务业发展;促进发展中国家劳务输出、资源密集型服务项目的发展。§4.3《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4.3.1GATS产生与意义起源: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竞争优势促使他们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发展中国家参与制定一个全面的多边服务贸易规则有利于体现自身利益,还可以预防发达国家单方面行动或是防止在区域贸易安排中出现对他们不利的岐视性做法。谈判过程:美国在1982年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进行服务贸易多边谈判,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谈判有关问题上(法律范围、概念、贸易和投资、发展等方面)争执不下。1986年,GATT缔约方部长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发表《乌拉圭回合部长宣言》,主要议题内容:关于货物贸易;关于服务贸易。1990年,7月,在布鲁塞尔召开GATT部长会议,拟订《货物贸易多边框架协议草案》,12月,易名为《货物贸易总协定》。1993年12月15日,结束了GATT贸易自由化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历时7年。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由111个国家(地区)签署了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协定,GATS作为其中最重要协定。GATS意义:首次确定了有关服务贸易规则和原则的多边框架,促进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扩大了多边贸易权利与义务的范围;GATS是WTO的一大支柱,订立了综合解决争端机制;规定了适于服务贸易的规范(最惠国待遇、经济一体化、商业惯例等),规定了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承诺内容。为金融服务、海运服务、基础电信服务以及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移动等问题纳入GATS框架奠定了基础。§4.3.2《服务贸易总协定》内容1、《服务贸易总协定》构成及主要内容在形式上,GATS主要包括协定条款、部门条款(即附录)和各国的市场准入清单三大部分。《服务贸易总协定》序言、6个部分(29个条款)、8个附件构成。第一部分《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共29条具体条款)第二部分附件(共8个)包括:豁免附件;根据本协议自然人移动提供服务的附件;空运服务的附件;金融服务附件一;金融服务附件二;海运服务谈判附件;电信服务的附件;基础电信谈判附件第三部分各国提交的具体承诺表(共94个)《服务贸易总协定》“序言”确定了各成员参加及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目标、宗旨及总原则,具体表现在:(1)鉴于国际服务贸易对世界经济发展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各成员方希望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建立一个有关服务贸易的原则和规则的多边框架,以促进贸易各方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2)在尊重各国政策目标的前提下,本着在互利的基础上提高各成员方利益的目的和确保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宗旨,希望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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