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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居家服务协议书编号:VKWY7.5.1-G04-F3版本:C/0表格生效期:2005年2月1日序号:甲方(委托方):房号:乙方(服务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应甲方要求,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地面、家私物品的日常清洁其它:二、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要求是:三、乙方服务时间为:,每月共计小时。每月收费标准为:【不含周六、周日】人民币(大写)(小写)¥【含周六、周日】人民币(大写)(小写)¥其它四、在服务过程中需要的清洁用品和清洁工具,由方提供。五、乙方在服务时甲方家中应有一名成年家庭成员或其委托人在家指引乙方工作情况,委托人仅确认服务质量,服务完毕后甲方须对服务质量和收费金额予以确认。六、乙方不接受甲方委托保管钥匙并于保管期内提供家政服务的要求,如确须于上述期间提供家政服务,则对于乙方无过错之财产损害,乙方不负赔偿责任。七、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外出或不在家造成不能及时签单时,应在回家后及时到乙方处签单确认服务,不得拖延签单。如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等有任何异议,可在签单时注明,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八、甲方每月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a)服务费用与管理费用一并于每月15日在银行存款中划账结算;b)每月15日前在乙方财务人员处交纳现金。采取第二种方式支付服务费用,未按时缴纳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管理费账号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未按时缴纳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滞纳金;甲方连续二个月未缴纳服务费用,且从管理费用账号中无法扣缴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的权利。九、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故需临时中断合同的,至少需提前三个工作日知会乙方。乙方将不补偿因此而未提供的服务时间,甲方按实际服务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十、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不满意,请直接与管理处联系,电话为。十一、在服务的过程中,如经证实乙方损坏了甲方的物品(如损坏贵重物品的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服务时,均需提前一个星期知会对方,本协议期满自动解除。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电话:电话: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7.5.1-G04-F3居家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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