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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一)第一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第二节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第三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第四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第五节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处理第六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计方法的应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的过程控制。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程序为:(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3)项目各阶段的质量控制;(4)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要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2)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中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3)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4)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5)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第一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是指确定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如何达到这些质量目标所规定必要的作业过程、专门的质量措施和资源等工作。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3)质量目标(4)组织机构(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度等(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并编制作业指导书(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9)改进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2.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依据1)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2)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要求3)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有关施工操作规程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项目计划(2)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编制的基本规定1)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2)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3)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第二节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A建筑结构材料的质量管理一.建筑结构材料质量管理总体要求建筑结构工程原材料、构配件主要有钢材、水泥、砂、石、砖、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构件等,它直接决定着建筑结构的安全,因此,建筑结构材料的规格、品种、型号和质量等,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二.建筑材料质量控制内容1.材料的质量标准2.材料的性能3.材料的取样、检验试验方法4.材料的适用范围5.材料的施工要求6.其他三.建筑材料质量的控制方法1.严格检查验收2.正确合理使用3.建立管理台帐4.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5.避免混料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四.进场材料质量控制要点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择供货厂家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3.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浪费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5.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6.加强现场材料管理五.建筑结构材料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质证明,并根据供料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和记录。质量验证包括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进行物理、化学性能试验。验证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现场验证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或按有关标准规定降级处理。3.对于项目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项目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而业主采购的物资,项目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4.物资进场验证不齐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要单独堆放该部分物资,待资料齐全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严禁以劣充好,偷工减料。6.严格按施工组织平面布置图进行现场堆料,不得乱堆乱放。检验与未检验物资应标明分开码放,防止非预期使用。7.应做好各类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其质量完好。六.钢材和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管理要求(一)钢材的质量管理要求1.必须是由有国家批准的生产厂家生产,具有资质证明。2.每批供应的钢材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内容应齐全清楚,具有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型号、出厂日期、批量、炉号、每个炉号的生产量、供应数量、主要化学成分和物理机械性能等,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凡是进口的钢材必须有商检报告。4.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批钢材,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每一批量不超过60t进行见证取样,封样送检复试,检测钢材的物理机械性能(有时还需做化学性能分析)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口的钢材还必须做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5.进入施工现场每一批钢材,应标识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检验状态和使用部位,并码放整齐。(二)水泥的质量管理要求1.水泥必须是由国家批准的生产厂家供货,并具有资质证明。2.每批供应的水泥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内容应齐全清楚,具有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型号、出厂日期、批量、主要化学成分和强度值,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合格证分为3d和28d强度报告。3.凡是进口的水泥必须有商检报告。4.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批水泥,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袋装水泥每一批量不超过200t(散装水泥每一批量不超过500t)进行见证取样,封样送检复试。主要是检测水泥安定性、强度和凝结时间等是否满足规范规定。进口的水泥还需做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5.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批水泥,应标识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和日期,检验状态和使用部位,并码放整齐。B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管理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抹灰材料、地面材料、门窗材料、吊顶材料、轻质隔墙材料、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根据装饰装修材料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程度,控制装饰装修材料供方选择、采购过程及其有关的采购信息、进场检验、保管、使用等环节,确保采购的材料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一.选择合格供方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采购部门应根据供方评价准则,组织调查、评价、选择供方和重新评价合格供方,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适时评价材料质量及其供应情况。2.在制定选举、调查和评价材料供方的准则时,应考虑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包括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如是否通过体系认证等);(2)与其他企业合作的业绩及信誉;(3)产品质量、环保性、安全性等情况(如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是否通过相关认证。)(4)供应能力及价格、交货、后续服务情况;(5)其他针对项目特点的服务要求能否满足,及与履约有关的其他内容;(6)所选的重要材料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二.控制采购过程(一)选择装饰材料的基本要求1.选择的装饰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2.选择的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同时应符合经业主批准的材料样板的要求;3.应根据材料的特性、使用部位来进行选择。选用装饰材料时,应考虑材料所具有某些基本性质,如一定的强度、耐水性、抗火性、耐侵蚀性、防滑性等。外墙的装饰材料更要选用能耐大气侵蚀、不易褪色、不易沾污、不产生霜花的材料。4.材料的选择应充分考虑颜色、光泽、透明性、表面组织、形状和尺寸、立体造型等。(二)采购信息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采购应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清单),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这些文件中规定明确的材料采购信息。与材料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1.产品的规格、型号2.材料的技术要求以及应达到的性能指标3.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规程4.材料验收标准5.验收方式6.运输、防护、贮存、交付的条件等(三)材料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应根据上述要求,明确对材料供方及采购产品的要求。实务中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通过审批采购计划(采购清单)、评审采购合同,实现材料采购信息控制。采购合同评审内容通常包括:1.采购的类型、方式、程序、交货或到货地点、产品验收标准以及其他必要内容。产品验收标准应综合考虑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从源头上尽量减少或消除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2.运输、储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三.严格进场检验1.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馐应完好,应有:(1)产品合格证书(2)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3)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4)质量证明文件应与进场材料相符。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时,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注明经办时间。2.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规定各类材料进行验收的职责权限,组织制定材料检验计划,明确检验方法。材料验收应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采购产品的特性、重要程度、验收条件等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检验。装饰装修材料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1)书面检验:验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2)外观检查:对品种、规格、标志、外形尺寸等进行直观检查,包括设备开箱验收(3)取样复验:即借助试验设备和仪器对材料样品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科学的理化检验,包括利用超声波、X射线、表面探伤仪等所进行的无损检验。3.材料的复试(1)要求复验的主要项目*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人造木板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室内天然花岗石石材或瓷质砖的放射性;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2)材料的取样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承发包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通常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复验的取样原则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按规定允许进行重新加倍取样复试的材料,两次试验报告要同时保留;*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四.材料保管1.入库材料要分型号、品种、分区堆放、进行标识、分别编号2.对易燃易爆的物资,要进行标识,特定场所存放,专人负责,并有相应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3.对有防潮、防湿要求的材料,要有防潮、防湿措施,并要有标识4.对有保持期的材料要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5.对易坏的材料、设备,要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第三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A.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B.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C.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D.建筑幕墙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A.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一.土方工程1.工程定位及放线:检查复核建筑物或构筑物定位桩的位置、轴线、方位。2.土方开挖:检查挖土的标高、放坡、边坡稳定状况、排水、土质等。基础(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3.基坑(槽)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基坑(槽)验槽,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质量负责人共赴现场,按设计、规范和施工方案等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基坑验槽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4.基坑(槽)和室内的回填,应查验下列内容:(1)回填土的材料要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2)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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