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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外架及模板支撑架施工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质量生产验收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方将城南改造工程E区砖胎模项目发包给乙方钢管班组,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施工环境以便共同遵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工程概况、本工程钢管不得转让或分包,如发现乙方转让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以完成的工程量50%结算退场。工程名称:惠安县城南新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一期BT项目E区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单价。二、承包范围、内容:1、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现场实物等完成本工程需要的所有的外钢管脚手架搭设及地下室等所需的模板支撑架的搭设项目。2、内容:(1)、按建筑物及构件的外形尺寸严格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2)、采用型钢悬挑支撑、双排管外脚手架(局部支撑于楼板上的应设150mm宽、50mm厚木垫板)甲方应提供(3)、悬挑部位从二层或三层及十一层顶分二次悬挑;(4)、每6皮架设分层彩带一道;(5)、安全网应新满挂且转角外应设双立杆以保证安全网的立面感观;(6)、正面每步应用竹脚手板作半封闭防护;(7)、按规范要求在二层顶板高度外做好沿正面的双层护朋,且在该位置的8层及14层处做单层悬挑防护层,搭设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8)每步塔吊附墙外均应搭设临时通道并应符合安全要求;(9)作好壹台施工电梯的洞口临时防护措施并按要求搭设施工电梯卸料平台;(10)、按要求搭设一个搅拌机、二个沙浆机的双层安全防护棚,搭设一个安全道口的防护棚;(11)、用钢管、脚手板做好电梯井的施工操作及防护,做好所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12)、做好脚手架的限载标志;(13)、负责按要求作好每层每一施工段的两个模板卸料平台的固定件预埋及卸料平台边拆工作;(14)、做好屋面装饰架另按投影面积计算;(15)、负责所有有关预埋件的材料及预埋切割工作;(16)、所需材料(钢管、扣件、安全网、竹排等)、安全搭设、材料回收、所有辅助材料、工序和工具等所的材料、人工费用、放线、架体维护等全过程。安装工艺及顺序应服从现场需要要求;(17)乙方应提供给操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18)提供地下室横向剪力墙模板加固所需的钢管。(19)、满足主体施工的外架需求(超出施工层1.2米以上),满足外装修施工项目的外架需求。外架拆除时,其连墙点的拆除(割焊)乙方应及时完成,拆除后应能满足土建的修补需要。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1)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3)施工过程中,连续贰次检查达不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4)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5)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调配的;(6)班组长或指定代班人未经请假连续2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代班人需经甲方认可)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乙方人员。3、甲方规定乙方施工人员不能在工地现场住宿,乙方必需租房供工人住宿。4、甲方指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施工现场协调工作。5、乙方应严格执行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和项目部规定的规章制度。(二)甲方的义务1、提供合理的工作和施工场所。2、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资。(三)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四)乙方的义务和工作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合理生产调配。承担所属人员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所受的处罚。2、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对所属人员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并应提交以下交底内容记录给予甲方备存。承担所属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违章作业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3、及时向项目部报送进场及新增进施工人员的名单、合法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和用工手续等有关资料及所需费用,提供建设法规规定的需持证人岗的人员相关岗位证书。4、接受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及业主、监理等部门的现场指导及技术交底,定人定时整改完成。5、按照甲方下达的施工j进度计划及施工场地现状合理组织材料进场生产,满足甲方的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并承担因乙方施工进度及搭设质量、安全性能等引起的责任。6、乙方必须按时定额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务工资。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劳务纠纷,乙方应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7、承担所属人员因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或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所受的处罚与罚款。8、乙方所属人员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否则后果自负。在本工地发生打架、斗殴的每次给予罚款1000~2000元,并赔偿相关损失。9、负责陪同上级各职能部门检查并及时调整落实整改方案。四、质量要求、脚手架的搭、拆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的标准要求执行。1、符合和满足各项安全检查标准。依据: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通知书等。2、在省、市、县各级安全检查中应达到合格以上,如需整改的,乙方未能及时整改的,甲方另聘人员整改,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接受执行甲方及监理等部门和现场指导及技术交底等。五、承包价格及计量依据乙方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及义务和工作,综合承包价和计量方法如下:1)、外扣件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含各项防护、通道等措施)综合价为元/㎡(本单价还包括有资质架子公司所需的管理费用);工程量计算方法;从搭设楼层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按闽建筑【2005】59文发布的国家标准计算)2)、模板钢管支撑架按甲方所需搭设不论高度综合价为元/㎡。工程量计算方法:按搭设层板面的投影面积计算。3)、若乙方施工的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单价按承包价的80%折价计算。4)、若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另行搭设协议范围外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补偿,但乙方应配合无条件先行搭设。六、工期(1)模板支撑架按现场施工进度规定期间内的工作日进行计算,超过工期壹天则罚款1000元。(2)外墙钢管脚手架使用工期为18个月(外架从开始搭设之日起到拆除完毕之日计算。)超出工期的第一个月,甲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5%补给给乙方,超出第二个月以上的每个月按该项目总造价的10%给予补偿乙方。七、付款方式、1、模板钢管支撑:所有模板钢管支撑完毕验收合格并浇筑砼后付给80%模板支撑工程款,其余部分待模板支撑架拆除并清理搬离现场完成后壹个月内付清。2、外钢管脚手架:A:主体施工期间:每月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70%付给乙方进度款;B:外架全部搭设完毕,付至总金额的80%;C外架拆除后付10%;余款待外架拆除清场后,壹个月内付清。八、违约为了明确本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度。若因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违反规定须赔偿损失方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的费用。九、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完工、工程款结清后失效。甲方: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安城南新区危旧房改造工程E区代表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代表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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