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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一、贷款类(一)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产品特点1.一般贷款金额较大;2.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大部分采取分期偿还;3.除了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4.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适用客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条件1.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3.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4.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5.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7.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8.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9.申请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的,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产品特点属于授信额度内最普遍的产品之一,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适用客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申请条件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2.借款人须经我行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我行会根据评审的需要不定期调整确定准入级别,该级别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3.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担保;6.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7.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申请资料1.借款申请书;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5.贷款卡;6.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三)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中国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产品特点1.实现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合法化,满足委托人的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需求。2.企业或集团公司充分、合理、有效地运用盈余资金等自有资金,更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达到保值增值目的。3.利用企业或集团公司的现有存款作为委托贷款来源,获取高于存款利率的收入;使借款人避免向银行申请授信所带来的审批手续繁琐、资金成本较高、资金运用不灵活等弊端。4.解决异地放款问题。适用客户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申请条件1.委托人为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2.办理境内外汇委托贷款人的公司必须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批准的《跨国公司名录》中的企业。3.委托贷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3(四)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指中国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灵活便捷、可循环使用的授信产品,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产品特点1.为企业短期财务安排提供便利。企业财务计划的制定更加明确和有条理,不必为经常性业务特别安排资金。2.满足企业基本融资需求。授信额度按贷款、信用证和保函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设定了单项的额度,基本覆盖了客户主要的融资需求。经银行同意,其中各单项产品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交叉互换,提高了额度的利用率。3.简化企业授信审批手续。客户获得授信额度后,将根据协议的规定,自行决定额度使用方式和履约时间,无须逐笔逐项报授信银行审批,避免了单笔授信审批时须履行的资信调查、担保落实等手续。适用客户凡属于中国银行授信对象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按规定核定授信额度。申请条件1.客户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及中国银行授信管理政策关于借款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要求;2.客户须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制造类企业、进出口企业、商业企业或合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3.客户在中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历史记录良好;4.客户业务经营特点与授信额度操作模式相符,且业务进展能够得到我行全面有效监督;5.客户担保方式满足我行要求。提交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贷款卡;3.企业财务报表及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全球统一授信全球统一授信就是根据企业跨境发展的需求,凭借中国银行广泛的海外机构网络,为企业境内外分支机构提供整体性融资方案。突出功能是能够满足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融资需求。产品特点1.以便捷、高效的整体合作模式,使客户迅速得到全面和规范的银行整体性服务。2.简化工作手续,提高融资效率,节省银企合作成本。43.可加大客户对自身融资和统一管理的力度。在银行的帮助下,集团总部统一控制其境外分支机构的融资,加强对境外运营风险的管理。适用客户为致力于国际化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客户量身定做。客户在经营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较强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及技术实力,是我行重点支持的对象。申请条件1.集团客户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的客户;2.设立境外企业已获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3.已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4.境外投资企业已在境外依法注册;5.境外授信所支持的业务符合国家“走出去”战略、我行授信政策和企业主营业务;6.集团为总行级重点客户,在中国银行的信用评级达到A级(含A级)以上标准;7.提供经中国银行认可的反担保条件;8.满足中国银行其他授信条件。(六)银团贷款银团贷款是指由两位或以上贷款人按相同的贷款条件、以不同的分工,共同向一位或以上借款人提供贷款,并签署同一贷款协议的贷款业务。通常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代理行代表银团成员负责管理贷款事宜。产品特点1.贷款金额大、期限长,可以满足长期、大额的资金需求。2.融资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少。借款人与安排行商定贷款条件后,由安排行负责银团的组建。在贷款的执行阶段,借款人无需面对所有的银团成员,相关的提款、还本付息等贷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成。3.银团贷款叙作形式多样。在同一银团贷款内,可提供定期贷款、周转贷款、备用信用证额度等多种形式贷款,人民币、美元、欧元、英镑等不同的货币或货币组合。4.有利于借款人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银团成功的组建是基于各参与行对借款人财务和经营情况的充分认可,借款人可以借此业务机会扩大声誉。适用客户1.借款人有长期、大额资金的贷款需求。2.借款人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其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为大多数银行所认可。申请条件1.银团贷款借款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2.银团贷款借款人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及我行授信管理政策关于借款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要求;3.借款人须经我行或其他认可的评级机构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54.借款人是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业或项目公司,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5.借款人在中银集团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6.参加他行组建的银团,安排行应为具备足够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银行或国外银行。提交材料1.借款人以及其中外方股东、担保人有关资料;2.借款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内联企业的合资或合作合同;3.政府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概算等资料以及批准文件。工商、税务、环保、海关等部门关于项目的批件;4.项目设备购买合同、建造合同、供销合同等;5.银行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七)项目融资项目的发起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全部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并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一般应用于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产品特点1.实现融资的无追索或有限追索,发起人将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资源去投资其它项目。2.实现表外融资。只要项目发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不超过一定比例,项目公司的融资就不会反映在项目发起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相比之下,如果项目发起人直接从银行贷款,则会增加负债比率,恶化部分财务指标,从而增大未来融资成本。3.享受税务优惠的好处。项目融资允许高水平的负债结构,由于贷款利息的“抵税”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资本结构的优化和资本成本的降低。适用客户凡是能够取得可靠的现金流并且对银行有吸引力的项目,都可以通过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使用项目融资产品的企业通常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并且具有一定的政府背景。申请条件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立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4.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能够签订原料供货合同或意向书;5.项目公司能够向贷款人提供完工担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将保险权益转让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给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收益质押给贷款人。项目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质押给贷款人;6.项目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最好有“照付不议”产品购销合同;7.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8.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6施已经落实。提交材料1.国家有权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2.有关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3.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合资合同和章程及有关批复;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贷款卡;11.关于“照付不议”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合同、完工担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险权益转让、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项目的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意向性文件。八、出口卖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是指由出口国银行给予出口商的中长期融资便利。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出口成本的总值减去定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产品特点1.扩大了进口商的融资渠道,同时,ECA(出口信贷机构)项下(保险、担保或直接融资)的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成本较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成本低。2.贷款人与出口商都在同一国度,操作比较方便。适用客户出口卖方信贷的对象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申请条件1.借款企业经营管理正常,财务信用状况良好,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能落实可靠的还款保证并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2.出口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的法定经营范围,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有已生效的合同;3.出口项目经济效益好,换汇成本合理,各项配套条件落实;4.合同的商务条款在签约前征得中国银行认可;5.进口商资信可靠,并能提供中国银行可接受的国外银行付款保证或其他付款保证;6.出口合同原则上应办理出口信用保险;7借款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还款保证;8.如果借款人申请了外汇贷款,则借款人必须落实相应的外汇还款来源。提交材料1.借款申请书(写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币别、期限、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7证、用款/还款计划等);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和借款授权书;初次借款的企业需要提交公司章程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2.企业经年审的营业执照;近三年经年审的财务报表和贷款卡;3.有关主管部门对
本文标题: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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