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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技術服務的觀點談大陸出版品的取得與整理陳國瓊壹、前言解嚴後,大陸政策日漸開放,圖書館對大陸出版品的收藏,也益趨增加。有關大陸出版品採購方面的文章,政大韓介光及中研院林登讚兩位先生,都有專文討論(註I)。本文係由筆者在中國圖書館學會第39屆年會中,專題討論「海峽兩岸圖書館資源交流前瞻」的報告為基礎,整理而成。除了報告筆者在採購大陸出版品工作方面的經驗外,也就國立藝術學院圖書館在對與大陸圖書館交換圖書資料的工作方面,加以介紹。另外對大陸出版品在分類編目時,所面臨的問題,提出個人的經驗與建議。貳、館藏大陸出版品的必要性圖書館在選擇館藏時,一般的基本原則不外要注意符合圖書館的目的、讀者的要求,注意圖書的品質,維持館藏均衡的發展(註2)等,很少把圖書資料的出版地列為選擇的標準。因此對於要不要收藏使用同一種語言、文字的大陸出版品這件事,理論上說是不必懷疑,且無需特別列舉說明理由的。但是因為某些非圖書館的因素,使我們在對館藏大陸出版品時,必需要提出一些說明及理由,而這些理由也因時間、環境的不同而不一樣。民國六十年代初,筆者任職於某軍事單位匪情研究室的圖書館。顧名思義,「匪情研究」就是要了解「共匪」的各種情況,大陸圖書資料當然是不可缺的。而在當時,這個機構是少數獲准收藏大陸出版品的單位。推想當時工作單位在向警備總司令部報備進口、收藏這些資料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應該是相當重要的理由。而不可諱言的,核准進口的權責機關在政治上、意識形態上的考慮,是優於其他的。筆者目前服務的國立藝術學院圖書館,大約在民國71年左右,開始蒐集大陸藝術,尤其是傳統藝術方面的出版品。起初是依照警總「統一供應匪報書刊管理規定」,透過政大國勝關係研究中心進口。按規定所有大陸進口書刊,不管由那一個機構出錢購買,都須由國關中心統一列管,限期閱完後,要送還國關中心,嚴格說來,還不算真正屬於本館館藏。直至民國75年中,學院因有鑑師生對大陸出版品的需求日增,而取得與典藏手續又要透過國關中心,繁複異常,再向警總申請設置專用信箱,至此才算正式由本館典藏。此處暫不談實際收藏手續的限制嚴格,僅就收藏之必要性而言,撇50開政治、意識形態,文化是兩岸共同的資產;誰也不能否認,大陸是傳統藝術發展的源頭。傳統藝術的發展過程,不管是過去的歷史、現在的進展,兩岸都各有其努力及貢獻。研究中國傳統藝術如果獨缺大陸出版的資料,實在是一項很嚴重的缺憾。而刻意的否認或隔絕大陸資訊,對學術研究尤其是一種嚴重的損失。學院教授與館方當時也是基於這種共識,向主管單位提出蒐藏大陸出版品的申請。最近幾年,由於政治環境的改變,以前較嚴格的「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管制辦法」、「管制匪報書刊人口辦法」及「統一供應匪報書刊管理規定」失效,主管機構也由警總移轉為行政院新聞局。據新聞局民國77年8月8日公布的「淪陷區出版品、電影片、廣播電視節目進入本國自由地區管理要點」,圖書館如基於業務需要,只需依照該要點的第四點,即可申請進口收藏大陸出版品。從上看來,館藏大陸出版品的理由,已經由最初的政治考慮,轉變為較務實際需要的觀點;就中華文化的保存與承傳,以及促進對彼岸情況的瞭解進而達到增進兩岸交流的目的這兩方面而言,也是在收藏大陸出版品時,重要考慮因素之一。筆者希望在大陸政策愈趨開放,兩岸交流日形重要的今日,館藏大陸出版品的必要性,就好像家中需要電話一般,不再需要特出理由了。參、大陸出版品的取得一、購置1.出版資訊目前臺灣在對大陸書刊的出版資訊取得方面,已經愈來愈方便。筆者由於曾至大陸訪問過,所以現在定期會收到大陸「中國出版對外貿易總公司」及「江蘇省圖書進出口公司」寄來的如社科新書目、北京圖書信息報、上海新書目等的出版消息。國內一些代理商,也經常以從各管道得來之書目,或直接影印,或自行編印後,主動寄給圖書館的採購單位。如果透過香港代理商買書,這些代理商也會主動或經圖書館要求後,寄書單或目錄供館方挑選。林登讚先生的文章中,列有相當多的書名及簡介,此處不贅敘。但是書目資訊的容易取得,並不保證可以取得書刊本身。圖書館在參考書目挑選時,如果能知道書目所收的範圍與性質,譬如是現貨?或「徵訂」?或庫存?或僅為出版目錄?則對日後所發訂單獲取率的掌握,預算的控制,以至於各種申請手續的準備,都較有幫助。個人經驗,如果要購買新出版的書刊,香港三聯書店印的新書目錄就頗供參考。本地代理商也常直接影印這份書目,提供給客戶。書目上面列的港幣價,雖然比在大陸的原價要貴,但比起一些本地代理商不加說明,直接寫上台幣價的書目,在心理上較讓圖書館放心。此外成文圖書公司出版的「北京書目」,也是筆者目前挑選大陸新書的主要書目來源之一。「書目」一年出二十期,據成文公司說,編輯地已移至北京,也就表示書目資訊要較以前多且快。所收資料是集合大陸三十餘種書目按類編輯而成,主要以新書(包括「徵定」)為主。筆者個人覺得這份書目印刷消晰,雖然按照大陸「中國國書資料分類法」分類,在類51往來的代理商,個人建議館方要留意,以免成為書商進口大陸出版品的「人頭」,書商利用館方的名義申請,卻在進口後,將出版品賣給其他圖書館或個人。3.價格大陸上物價不高,一般而言,出版品的價格並不昂貴。我們自己在大陸探親訪問時,到當地書店以人民幣買書,算成台幣,都覺得便宜非常。但是在臺灣透過代理商,書價便飛漲,從原價的十幾倍到三十倍不一。各代理商對幣值換算的標準不一,有許多本地代理商更是在書目(或估價單)上只標台幣價,既也不主動說明計價方式,也不提供原來書價的相關資料,使圖書館對代理商的價格是否合理,沒有參考的標準,增加在選擇、評估書商時的困擾。書價混亂的原因之一,是大陸當局對書價採用好幾種標準,在大陸本地及賣至港澳和其他海外地區的價格都不一樣。此外書商取得出版品的方式與途徑也不一,有以個人名義從大陸上的書店購得再轉賣,有以比照出口香港的價格購得,也有走「特殊管道」取得(通常是過期期刊或絕版書)。書商的成本不同,計價時各憑商業良心,圖書館方面就要靠多方打聽。採訪人員間消息的互通,在採購大陸出版品時尤顯重要。事實上,大陸書價低廉,即使換算率是三十倍,以台灣一般書價來比,還是便宜。前面提過,書價並不是選代理商的唯一考慮,只要代理商對資料計價方式誠實、合理,圖書館多不會斤斤計較。但是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採訪人員職責所在,是不會也不肯坐視不合理的計價方式存在的。4.獲取率目及順序上與我們習見的稍有不同(如文化、科學教育、體育歸為同一類,又如史地在社會科學,文學之後,在自然與應用科學之前),但因前有類目目次,條目簡單、整齊,對經常要看密密麻麻,五花八門書目的採訪選書人員,是一份既不失完整性又不具壓迫性的書目來源。在書店或代理商寄送的書目中,還有一種庫存書目。從上常可發現一些幾年前出版,或是不定期期刊或叢書中某期或某冊的書單,這種書目是回溯性資料採購時重要的資訊來之一。遺憾的是,書目排列不太有邏輯順序,有時頁數甚多,對選書採訪人員造成不少閱讀上的壓力。此外,由於不是線上系統,書目輾轉傳到圖書館手中時,已非真正的庫存情況,很可能勾選的書已無存貨。不過採購大陸非新出版的圖書資料,本來就有許多靠運氣的成分,如果館方非常需要某書,在不大花費人力時間的原則下,試試地無妨。2.代理商由於現階段政策尚不允許直接貿易,圖書館多透過代理商取得大陸出版品。以往大約都是依賴香港代理商,他們的規模都不大。最近一兩年來,愈來愈多的本地代理商開始拓展這方面的業務。個人經驗是,除了書價的考慮外,訂購資料的獲得率,交貨的速度,館方在辦理進口申請手續上的省力與否(譬如由代理商將申請核准進口文及附件都準備齊全),以及願不願意幫館方找尋特殊需要的資料等這些服務品質上的要求,也是蠻值得重視的。有時少數書商會以有現貨被扣於海關的理由,要求館方先行文申請,核准後再取書,如果不是經常52對採購人員來講,訂購大陸書刊的獲取率是一件很感頭痛的問題。由於大陸出版業的發行制度是採計畫發行制,實施預約徵訂,要有了確定的訂購數量才出書;負責發行工作的名書店又多屬國營,反應遲緩,缺貨後補貨不積極,因此出書後極可能立即絕版,也不知會在何時再版(註3)。因此透過代理商訂購大陸出版品,若想要有較高的獲取率,便得儘早取得大陸書目(徵訂、現貨、庫存)資訊,然後儘快選書,再儘快發訂單。但是實際作業時,時間上的配合常不能盡如理想。譬如圖書館取得書目後,通常先送到研究單位或系裡供研究人員、教授勾選,選目回收就要一段時間。整理選目,查複本,製訂單也需要時間。訂單從圖書館發出轉給本地或香港的代理商,再到銷售的書店時的這段時間,可能就使原先有八成的獲得率,降為六成或更低了。如果訂單書目來源,不是出於書店或代理商提供的書目,而是由書本上得到的,出版日期即使只不過是二、三年前,獲取率常可能更低。平常我們在採購圖書時,若書目來源只列有多冊套書中的某幾冊,採訪人員通常會順便同時補訂漏缺的部份,而通常也能採購得到。此法對大陸出版品,卻不見有效。我們經常被讀者問到.在大陸出版品的館藏中,有些近年才出版的書,何以部冊不全?圖書館為何不儘快補齊?圖書館要改善這種情形,勤於看庫存書目加上好運外,便要靠另一途徑一一交換來取得了。二、交換1.交換的目的及關係的建立利用本館出版品,藉交換以取得他館的出版品,節省本館經費不是最大的考慮。以我們與大陸的圖書館交換的經驗來說,郵費上的支出往往大過交換來的書價。為取得不公開發行、或已經不流通的(如過期期刊,絕版書刊)才是重點。此外以此為兩岸學術文化交流貢獻一份具體的力量,也是一項重要的理由。據筆者私下以電話訪問台北、新竹地區的一些學術研究機構或大學,結果顯示除了筆者服務的學校之外,目前只有兩所研究機構與大陸有較正式的交換關係。其他即使有,也是零星,很不正式的。譬如,學校或研究機構內有人至大陸訪問,臨走時帶幾本本校(機構)的出版品,回來時受託帶回幾本訪問機構的出版品給圖書館。事實上,已建有較正式交換關係的圖書館,最初也是以這種模式開始。以國立藝術學院圖書館的經驗為例,少數一些機構,是經由訪問過大陸的教授.研究人員居間介紹,或提供名單,另外我們也從大陸相關研究機構、大學的名冊,主動地要求與對方建立交換關係。2.交換資料的類型及方式目前多以印刷資料',譬如圖書或期刊,為主要的交換項目。非書資料,如錄影帶、錄音帶、圖片等,幾乎沒有。據筆者推想,視聽資料書目資訊不易取得及運送、進口等手續的煩雜都是可能的原因。不過由此倒是提醒同道,對於大陸非印刷資料的蒐集(無論是購或交換)都是亟待加強的。談交換,不免碰到是要等量交換?還是等值呢?一般來說,這也是依機構而異,有的很計較對方送幾本(種)過來這邊便要寄相同數量的刊物過去。當然也有圖書館是其以「交流」為要,並不計較數量。譬如我們圖書館就接53藝術學院是從民國78年底時,開始嘗試與大陸上大學或研究機構的圖書館建立交換的關係。那時郵局尚不接受寄大陸的郵件,我們透過代理商成文出版公司的協助,由該公司駐香港辦事處代轉要寄送的本學院出版品。事先我們已經將要交換的期刊分封裝好,每一封裡夾附了以館長名義寫的信函,信封上貼好地址標籤,裝箱寄到香港,再請成文香港辦事處的人幫我們寄到大陸。至於大陸上寄來的交換書刊,最初也是先寄香港,再轉回台北。直到郵局接受處理兩岸郵件後,我們才請對方將收件地址直接改為台北的信箱。雖然反應不是很快(透過香港轉也是原因之一),但在我們寄交的六十四個單位七十八種期刊中,截至目前為止,已收到四十個單位,五十三種期刊。百分之六十二點五的回應率,對我們來說,已經相當高興。尤其除了學報之外,還收到對方主動寄來單行本的專書。我們目前陸續還在找地方級或內陸相關研究單位名單,以增加新的交換戶。交換來往的單位或負責人,有時是機構裡圖書館的「國際交換組」,有時是那個研究機構首長或圖書館館長。我們這種交換關係的建立與維持,毋寧說是屬於不拘於形型式的,但是目前為止,進行的都還不錯。肆、出版品的整理一、主題編目1.分類法早期收藏大陸出版品大部份都是黨、政、軍機構,館藏類目範圍較專,如共黨理論、政過對岸同一圖書館寄來的數種期刊,有時還主動加寄近兩年出版的過刊。如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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