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养老进社区----探索构建新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养老进社区----探索构建新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然而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己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形势,社区的发展使其逐渐成为各种服务的依托和载体,在这样条件下,社区服务在养老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也随之蓬勃的发展起来。关键词: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判老龄化国家最简单的标准有两条: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7%。2006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资料显示:2005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这表明我国已开始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是我们亟需探讨的问题。一、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前提条件1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中国拥有悠久的家庭养老历史,家庭养老是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生育、人口流动和迁移加速,促使大家庭结构向小家庭结构转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和“四二一”家庭,照搬原有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将会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另外,传统的家庭养老文化也存在弱化,如今的子女们对孝观念的理解的偏差以及部分老年人独立意识增强,也都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社会养老便被提到我们面前。2社会养老自身的问题。截止2003年底,全国共有福利机构35,859个,床位数1,222,804个,全国福利机构提供的床位数总计才122万多张,还不到全国13,000万老年服务对象总数的1%,这与发达国家达到8%和一些发展中国家达到5%的供养比例相比,差距甚远。同时美国的研究人员认为,入住养老机构的是老年人口中最衰老和最不能自理的人,中国、外国都是如此。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社会养老本身存在着很多问题。社会养老功能单一。现在社会养老的场所有国家开的也有私人创办的,在这样的机构里,老年人每天会得到服务人员提供的食物供应,或衣物等得到清洁保证,偶尔也有精神上的照料,但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缺乏,而老年人因为处于人生特殊的阶段,对精神慰藉和思想交流有着特别的需要。社会养老加重财政负担。首先,我国进入老年化社会人口基数大,采用社会养老模式会使国家财政负担沉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均GDP少,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提高,社会养老总负担必然会增强,势必会影响到社会投资和经济水平发展,财政负担甚重。毕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社会再生产,社会养老资金占去的资金多,生产和发展投资就会相对减少,再加上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负担更加沉重。社会养老也存在问题,于是家庭养老的地位巩固就被广泛重视。然而是否存在另一种养老模式,能够成为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切实缓解养老负担呢?二、构建新型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最初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仅仅是针对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为目标建立起来的。新型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是以社区照顾为主,以社区活动为辅,以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一个新型社区养老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为了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1社区照顾。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是最贴近老人的生活需求的养老模式。它主要是对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如同养老机构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提供的廉价、优质的全方位服务。开设老人的托管服务,建立日托和全托中心。随着老人需求的多元化,分居独居老人的增多,只是单一的上门服务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区居民养老的需求。社区建立托老所对家庭抚养照顾有困难的老人以及独居老人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服务,在减轻家庭压力的同时,也满足了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环境的心理需求。发展社区医疗保健服务。开设以社区为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为中心,以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集防、治、保、康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和防病基本知识,强化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开展健康教育活动。2社区活动。首先,用先进的文化科学知识、先进的理论武装离退休老同志的头脑,以增强抵制各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封建迷信思想和伪科学思想的能力。其次,通过社区开办的老年人大学,根据老年人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学习内容。最后,充分发挥老年活动中心作用,为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提供经常性服务,支持、帮助老年人组建各种老年文化、体育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3社会参与。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根据该法对老人社会参与内容的界定,老人的社会参与,主要是指老人参加和从事各种有偿或无偿的有益于社会发展的经济活动、公益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社会参与是老人实现自身价值、寻求精神寄托、获得心理满足的需要。社区应当也有可能为老人提供参与社会的途径和舞台。成立老年人人才市场,及时向社会推荐老年人才。三、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尽管在我国有些人口老龄化出现时间早、程度深的城市在社区老年保障方面有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举措,养老服务措施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获得较大发展,初步形成社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的社区老年保障刚起步,且发展不平衡,东部和西部、城乡之间、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社区老年保障无论从组织规模、管理水平和质量、资金来源等方面,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我国社区老年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资金不足。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都希望社区为其提供的服务是免费或者低收费的,而对于社区来说,资金的来源基本上是以自筹为主,加上部分社会赞助,基本上没有专项经费,这样使社区在开展各种服务的时候经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2、服务设施和场地提供问题。服务设施主要针对日托服务、社区养老院和一些社区活动所拥有的服务机构,一些条件相对比较好的收费就很高,而收费较低的条件则相对较差,服务的内容较少,较单一。3、服务人员因素。虽然有些社区配有专职的社区干部,但由于社区规模太大,社区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从整体上看,社区管理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专业的服务人员更是很少,目前主要的专业人员多为医疗方面的,在法律、心理、社会学等方面的服务人员几乎是没有的。另外,观念认识仍然不到位;现有社区网络与老年人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仍有相当大差距;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农村社区的老年保障缺失等问题也制约着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针对上述问题,就我国发展社区老年保障事业提出几点对策建议: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是一切制度的保障。完善的社区养老体系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所以,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是社区养老的关键环节。一方面,健全的社区养老法律可以更好地监督养老服务的实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另一方面,健全社区养老法律的建设不仅是维系养老体制持续有序发展的保障,更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2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的多样化。当前养老问题已成为老年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那么,作为养老服务重点的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不容忽视,其社会化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主体社会化。即服务机构、服务设施的社会化。2、服务客体社会化。服务对象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面向社会全体老年人,扩大服务的受益面。3、资金筹措社会化。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有奖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和居委会出资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资金问题。4、服务队伍社会化。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为辅助,青年志愿者为基础的服务队伍;充分动员社区公众和年轻的老年人参与自愿助老服务;增强老年人的自助能力和代际间的互助意识。5、服务管理社会化。社区养老服务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社会工作过程,仅靠民政部门一家是难以运筹的,它需要各部门的支持与参与。加强和完善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模式,可以更好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应对我国老龄化高峰期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相信社区养老未来的发展道路是光明的。
本文标题:养老进社区----探索构建新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8601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