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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2012年9月22日2前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为了帮助大家提高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认识,了解和把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政策和措施、工作进展和安排等情况,借此机会,我讲以下四个问题。3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目的和意义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政策和措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进展和安排二三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和特点目录4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目的和意义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政策和措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进展和安排二三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和特点目录5一、目的和意义(一)统一思想认识(二)增强服务意识(三)提高服务能力(四)规范服务行为6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卫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上来统一到全心全意为劳动者职业健康服务,保障和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上来(一)统一思想认识71.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一)统一思想认识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民族健康素质的不断提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8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二十七、二十八条以及第八十、八十一条,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级别划分、规范执业等做了明确规定。2001年10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两个主席令10张德江副总理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也指出,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相对薄弱,全国检测检验的技术支撑力量不足,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了14项定量指标,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率、建设项目预评价率、控制效果评价率、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以及粉尘、毒物和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等6项指标,都必须依靠技术服务机构的有力支撑。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措施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50号)2.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同志在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87号)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86号)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6.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安健函〔2012〕76号)12(二)增强服务意识服务的定义及内涵《现代汉语词典》:为集体(或别人的)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工作”。专家的定义:“服务就是满足别人期望和需求的行动、过程及结果。13服务意识是指单位全体员工在与一切单位利益相关的人或单位的交往中所体现的为其提供热情、周到、主动的服务的欲望和意识。即自觉主动做好服务工作的一种观念和愿望,它发自服务人员的内心。服务意识的内涵:服务意识是发自服务人员内心的;它是服务人员的一种本能和习惯;它是可以通过培养、教育、训练形成的。服务意识的定义及内涵:14首先,要增强责任意识《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第27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总局50号令第30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并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15要本着对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身体健康负责、对职业道德和操守负责的态度,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技术服务的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能负得起责。要摆正技术服务和收费的关系,始终把技术服务放在第一位,多想一想职业病危害正在侵蚀着我们一线工人,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帮助其提升管理水平。杨元元同志在绵阳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16要多想一想广大一线职工还在恶劣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多想一想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正在不断地侵害职工们的身体健康;多想一想我们有多少职工因患上职业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或失去了生命。少扯一些皮,多做一些实际工作杨元元:三个“多想一想”17总局50号令第35条、四十六条《职业病防治法》第80、81条杨元元同志讲话强调:总局第50号令(第35条)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其次,要增强守法意识18再次,要增强忧患意识这是因为:一方面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报告职业病仍呈明显上升趋势。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79849例,其中尘肺病70294例,占90.13%,职业中毒49210例,占6.31%。死亡149809例,现患553133例。从2007年到2011年,全国30个省市区(不包括西藏和港澳台)报告职业病例分别为14296例、13744例、18128例、27240例、29879例,五年增长了一倍多。19二是职业病危害分布领域广、受害人数多。据卫生部门估计:约30余个行业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受害人数达2亿人之多,其中仅受毒物和粉尘危害人数就达2500万人。三是新的严重职业病危害不断出现。据广东职业病防治院监测,1988年以来,广东省出现新的职业病24种,其中包括宝石加工、集装箱制造行业的尘肺病,电子、五金、箱包制造行业的有机溶剂中毒,高尔夫产品制造的振动病等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20四是新的职业卫生问题不断出现。随着《“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必将带来新的职业卫生问题。五是职业病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社会影响大。如:云南省水富县在安徽省凤阳县务工人员患尘肺病事件,先后造成12人死亡,贵州省施秉县恒盛冶炼厂职工集体患尘肺病事件,发现尘肺病200例,湖南省耒阳、张家界籍在深圳务工人员群体罹患尘肺病集体静坐上访事件以及河南省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21另一方面,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机构数量少布局不合理自身问题多服务不规范工作不主动监管不到位22机构数量少目前,全国共有甲级机构48家,乙级及以下机构不到1200家。理论上现有机构可以覆盖的企业数量在12万家左右。据估计,我国存在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威胁的劳动者超过2亿人,广泛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电子制造等30多个行业。与此同时,每年有大量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剧了对技术服务的需求。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为29万多家,其中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23图例:没有甲级省份已有甲级省份北京市、山东省各有8家甲级机构,占1/3。湖北、安徽、江西、贵州、西藏及西北5省尚没有甲级机构。布局不合理24按资质类型划分按单位性质划分9;19%4;8%35;73%仅限放射含放射不含放射31;65%12;25%2;4%1;2%2;4%卫生系统部委事业单位国企大学民营机构布局不合理25根据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统计数据,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乙级资质技术服务机构1146家。乙级资质技术服务机构的成分构成与甲级机构基本一致,即大部分机构为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523,46%623;54%评价(乙级)检测布局不合理26现有48家甲级机构状况:(三)提高服务能力在人员方面,48家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32人,其中取得卫生部资格认可的1140人,平均24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718人,占41.7%;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532人,占30.9%。在仪器设备方面,48家机构共有职业卫生(含放射防护)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共计10798台/套,平均每家225台/套。27在检测能力方面,48家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中,化学因素3098项,平均每家69项;物理因素380项,平均每家8项;放射因素854项,平均每家66项。近两年业务情况,48家机构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2665项,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11678项,共检测样品74847个。28今年甲级机构资质延续第一阶段12家甲级机构,发现12家机构存在86项具体问题,涉及到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技术能力等方面:一是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能力有差距,缺乏卫生工程人员和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导致评价报告中工程防护措施针对性、实用性不强;二是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力量薄弱、人才知识结构老化等问题突出;现有甲级机构存在的问题:29三是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和维护管理有漏洞,仪器设备老旧,性能不稳定,化学试剂的管理不健全、存放不规范,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不全,一些仪器设备没有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四是有的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规范,现场采样原始记录、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齐全或书写不规范;五是检测人员实操能力不强,采样操作不规范、不熟练,对标准理解不透、运用不准。六是一些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过程管理有待加强等等。30了解方针政策措施明确法律法规要求学习评价检测知识训练实际操作能力养成团队合作精神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提高服务能力31(四)规范服务行为32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规范,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并自觉接受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大力宣传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恪尽职守,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当的执业行为。甲级机构规范执业倡议书33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三)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四)对所在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在技术服务报告上签署意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34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技术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三)参加继续教育;(四)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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