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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民航局空管局2012年10月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1 / 38 前 言 按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有关要求,为满足具有先进能力航空器的需要和空中交通管理自动化系统的发展需要,自2012年11月15日起,全球将统一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格式标准和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程序。新版飞行计划标准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程序是对ICAO《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管理》(PANS-ATM,Doc4444号文件)第十五版的第一次修订。本指导材料依据ICAO对《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管理》第十五版第一次修订的相关内容和《ICAO亚太办事处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格式标准指导材料》编制;对飞行计划标准格式涉及到修订和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和例举,对易于产生困惑和疑问的重点部分进行了解释。各相关单位可以依据本材料并结合ICAO相关文件和指导材料,以及《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电报格式》(MH/T4007-2012)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华北、华东、西南地区空管局,民航数据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单位为本材料的编制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谨此致谢。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2 / 38 第二版修订说明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2012年9月27日正式发布了第5版《亚太地区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指导材料》(PFLGuidanceMaterialVersion5),10月10日,民航局发布了第二次修订版《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电报格式》(MH/T4007-2012)。10月18日,我国进入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标准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程序“过渡期”。结合我国“过渡期”以来实际运行过程中各单位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参照亚太地区《指导材料(V5)》,依据《MH/T4007-2012》,对本指导材料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通用数据中关于“位置及航路数据”的填写说明;——编组10数据项A中,关于各字符的填写要求,以及“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的填写注释;——编组14数据项A中,关于“边界点”的填写描述; ——编组15数据项C中,关于“C4”项的填写描述;——编组18中,关于“STS”、“DEP”、“PER”和“RMK”项的填写说明;——3.2中DOF的使用原则与方法;——4.3.2中DLA电报举例说明;——对其他内容的部分用词进行了调整;——对附录5新旧格式转换规则中存在的差错予以了更正。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3 / 38 目录1.空中交通服务通用数据的填写说明42.飞行计划表编组内容的填写说明43.重要电报及相关编组项的使用原则194.相关动态电报的使用方法225.我国执行新版电报格式相关工作计划说明266.附录27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4 / 38 1.空中交通服务通用数据的填写说明1.1时间数据空中交通服务电报应使用世界协调时(UTC),精确到分。应用连续四位数字表示。前二位表示小时,后二位表示分。示例:0830表示世界协调时08:30。1.2位置及航路数据使用重要点定位,应用2~5个字符代表某一重要点的编码代号,后随6位数字。前3位数字表示相对该点的磁方位度数,后3位表示距离该点的海里数。为使所要求的位数正确,必要时在数据前加“0”以补足位数。 示例:距全向信标台“VYK”40海里、磁方位180度的一点以“VYK180040”表示。2.飞行计划表编组内容的填写说明2.1编组的标准形式。编组号及其所对应的数据类型如下:编组号数据类型编组号数据类型3电报类别、编号和参考数据15航路5紧急情况说明16目的地机场和预计总飞行时间,目的地备降机场7航空器识别标志和SSR模式及编码17落地机场和时间8飞行规则及种类18其他情报9航空器数目、机型和尾流等级19补充情报10机载设备与能力20搜寻和救援告警情报13起飞机场和时间21无线电失效情报14预计飞越边界数据22修订 2.2编组7—航空器识别标志和SSR模式及编码格式:—A/数据项A—航空器识别标志。不应多于7个字符,不包含连字符或符号的字母或数字。当国内航空公司执行国内段航班,任务性质为补班时,航空器识别标志昀后1个字符应用1个英文字母对应替代,表示如下:航空器识别标志包括以下两类:a)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分配给航空器运营人的三字代号后随飞行任务的编号作为航空器识别标志。示例:KLM511、CCA1501、CES510W(CES5103的补班)、CSN303Z(CSN3030的补班)。0—Z1—Y2—X3—W4—V5—U6—T7—S8—R9—QBC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5 / 38 b)航空器国籍、共同标志和注册标志(例如:B2332、ELAKO、4QBCD、N2567GA);1)当航空器用无线电话联络时,将以此识别标志作为唯一的呼号(如:CGAJS),或在前面加上航空器运营人的国际民航组织无线电话发电代号(如:BLIZZARDCGAJS、NIGERA213、JESTER25);2)航空器未装有无线电设备。注释1:国籍、共用标志和注册标志所使用的标准载附件7第2章。注释2:无线电话呼号的使用规定载于附件10卷II第5章。国际民航组织代号和航空器经营人的电话代号载于Doc8585号文件——《航空器经营人、航空当局和服务部门的代号》。数据项B—SSR模式。用字母A表示“数据项C”的SSR模式。数据项C—SSR编码。用四位数字表示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指定给航空器的SSR编码。示例:A4021、A6105注:当SSR编码情报未知、对接收单位无意义、在不使用二次监视雷达的区域内飞行时,此编组只含有“A”项。示例1:—HDA901示例2:—CES510H示例3:—BAW039/A30312.3编组8—飞行规则及种类格式:—数据项A—飞行规则。用一个字母表示如下:I表示整个飞行准备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运行V表示整个飞行准备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Y表示飞行先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运行,后随对飞行规则的一个或多个相应修改Z表示飞行先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后随对飞行规则的一个或多个相应修改如果使用字母Y或Z时,计划改变飞行规则的各个航路点应按编组15的要求填写数据项B—飞行种类。用一个字母表示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当局要求的飞行种类:G表示通用航空飞行M表示军用飞行N表示非定期的航空运输飞行S表示定期航班X表示除上述之外的其他飞行种类注:如有需要,具体任务性质可在编组18“STS/”后说明飞行状况,或如果需要表示要求ATS特别处理的其他原因,则在编组18“RMK/”之后说明原因。示例1:—VG示例2:—ISA B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6 / 38 2.4编组10—机载设备与能力格式:—A/B本文中没有描述的任何数字字符作为保留字符。机载设备与能力由以下元素组成:a.在飞机上存在的相关可用设备b.与机组成员资格能力相符的设备和能力c.经过有关当局授权使用的数据项A—无线电通信、导航及进近助航设备与能力。应填入如下一个字母表示:N航空器未载有无线电通信、导航、进近设备或此类设备不工作S航空器载有标准的通信、导航、进近设备并可工作(注释1)填入“N”或“S”,和(或)下列一个或多个字符(建议按英文字母先后排列),表示可以工作的通信/导航/进近设备与能力:AGBAS着陆系统J7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1/A、卫星通信(铱星)BLPV(星基增强系统的垂直引导进近程序)K微波着陆系统C罗兰CL仪表着陆系统D测距仪M1空中交通管制无线电话、卫星通信(国际海事卫星组织)E1飞行管理计算机、航路点位置报告、航空器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M2空中交通管制无线电话(多功能运输卫星)E2数据链飞行情报服务、航空器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M3空中交通管制无线电话(铱星)E3起飞前放行、航空器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O全向信标台F自动定向仪P1-P9保留给所需通信性能G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注释2)R获得PBN批准(注释4)H高频、无线电话T塔康I惯性导航U特高频无线电话J1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航空电信网、甚高频数据链模式2(注释3)V甚高频无线电话J2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1/A、高频数据链W获得缩小垂直间隔批准J3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1/A、甚高频数据链模式4X获得昀低导航性能规范批准J4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1/A、甚高频数据链模式2Y有8.33千赫频道间距能力的甚高频J5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1/A、卫星通信(国际海事卫星组织)Z携带的其他设备或能力(注释5)J6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1/A、卫星通信(多功能运输卫星)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7 / 38 注释1:如果使用字母“S”,除非有关的空中交通服务当局规定了其他设备的组合,否则甚高频无线电话,全向信标接收机和仪表着陆系统都应视为标准设备。注释2:如果使用字母“G”,若有任何GNSS外部增强的类型,应在编组18中NAV/代码之后注明,其间用空格隔开。注释3:对于数据链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放行和情报/空中交通管制通信管理/空中交通管制麦克风检查,见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欧洲民航设备组织对航空电信网基线1的互用性要求标准(航空电信网基线1互用性标准-DO-280B/ED-110B)。注释4:如果使用字母“R”,应在编组18中PNB/代码之后填入能够满足基于性能的导航水平。有关对特定为航段、航路/或区域适用基于性能导航的指导材料载于《基于性能导航手册》(Doc9613号文件)。注释5:如果在编组10A中有W项,则编组18中不能有STS/NONRVSM,且如果在编组18中有STS/NONRVSM,则编组10A项中不能有W。注释6:如果使用字母“Z”应在第18项注明所载的其他设备,并视情况冠以COM/,NAV/和/或DAT。数据项B—监视设备与能力。用以下1个或昀多20个字符来描述可用的监机载视设备与能力。二次监视雷达A和C模式N没有应答机。 A应答机A模式(四位数―4096个编码)。C应答机A模式(四位数―4096个编码)和应答机C模式。二次监视雷达S模式S应答机S模式,具有气压高度和航空器识别的能力。P应答机S模式,具有气压高度,但没有航空器识别的能力。I应答机S模式,具有航空器识别,但无气压高度发射信号的能力X应答机S模式,没有航空器识别和气压高度能力。E应答机S模式,具有航空器识别、气压高度发射信号和超长电文(ADS-B)能力。H应答机S模式,具有航空器识别、气压高度发射信号和增强的监视能力。L应答机S模式,具有航空器识别、气压高度发射信号、超长电文(ADS-B)和增强的监视能力注释1:增强的监视能力是指飞行器能够下发来自于模式S转发器的数据。“A”、“C”、“E”、“H”、“I”、“L”、“P”、“S”、“X”应只填写其一。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B1具有专用1090兆赫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发送”能力的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B2具有专用1090兆赫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发送”和“接收”能力的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U1使用UAT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发送”能力U2使用UAT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发送”和“接收”能力V1使用VDL模式4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发送”能力V2使用VDL模式4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发送”和“接收”能力编组10B中,“B1”、“B2”只能出现一个,不应同时出现。编组10B中,“U1”、“U2”只能出现一个,不应同时出现。编组10B中,“V1”、“V2”只能出现一个,不应同时出现。契约式自动相关监视D1具有FANS1/A能力的契约式自动相关监视G1具有航空电信网能力的契约式自动相关监视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8 / 38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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