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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目标客户:项目实施单位:时间:具体方案:方案说明:项目负责人:建设以北京为中心、辐射东北地区的销售平台。并利用上海对口援建机制,建设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及华东地区的林果精深加工等产业平台。中国绿色时报8月6日报道眼下正是新疆瓜果飘香的季节。在国家实施拉动内需政策的推动下,新疆今年特色林果丰收在望。据统计,全疆今年新增特色林果基地种植面积242.86万亩,其中环塔里木盆地新增189.56万亩,全区林果总面积超过1600万亩,提前1年实现自治区确定的“十一五”期间林果总面积达到1500万亩的奋斗目标,预计林果总产量将达到530吨以上。但是,“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严重影响了新疆今年的特色林果市场销售,不但使林果价格下降30%~50%,销量也在减少。以乌鲁木齐北园春果品市场为例,平时这个市场每天果品进货量达到1300吨至1500吨,“7•5”事件后,每天果品进货量只有800吨至1000吨。由于销售市场出现需求减少势头,一些批发市场库存积压,时间一长,果品失鲜甚至腐烂,给经营户造成很大损失。南疆地区农民收入40%来自林果业,有的地方最多可达到90%。受“7•5”事件影响,各地采购商和经营户大幅减少,产品滞销问题已逐步显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钱智强调:“特别是南疆果品,如不提前谋划,想方设法寻找出路,一旦出现销售难,将会严重影响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阿不都艾尼•依干拜迪介绍说:“预计今年喀什地区林果产量将达到300多万吨。然而,自‘7.5’事件后,外地客商不敢前来收购,有的还取消订单,造成无花果、巴仁杏等严重滞销,价格大幅下跌。去年每公斤杏干卖到35元至40元,今年25元都无人问津;与此同时,果品运输也出现了难题,从喀什运1吨货物到广州,‘7•5’事件之前运输费为760元,现在1200元也没人愿意跑。”如何确保丰收之年农民增收,确保新疆农村经济发展,成为新疆的当务之急。目前,新疆正在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7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召开农副产品营销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全疆林果产品营销工作,决定由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与产地衔接,扩大农副产品收购、运输和销售量;发改委、财政、工商等部门对批发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则免;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延长贷款期限,为农副产品营销提供资金保障;铁路部门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出疆运输;各地州主动与对口援疆省区联系,希望对口省区在农副产品营销方面给予特殊帮助;自治区林业厅还组织企业到北京、上海等地走访,协调落实林果产品外销任务。林果销售难问题同时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商务部全力支持新疆优质农产品外销。7月下旬,姜增伟带着19家国内大型批零企业组成的采购团到新疆采购果品,并协调全国各大批发市场、大型经营企业进行产销对接。不单要求内地企业到新疆主产区采购,还组织新疆企业到内地开拓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同时动员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销售区从各方面给予支持。商务部还发文给国内各类大型展销会主办方,要求其邀请新疆参加相关展会,并提供展位。在商务部网站开通新疆专页,提供新疆瓜果产销信息,引导各地与新疆建立产销关系。在此期间,随商务部来参加新疆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的全国19家大型农产品批零企业的36位采购经理,签订了37.3万吨的采购大单,涉及葡萄、大枣等20多个品种。自治区政府表示,今年举办的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三大展会,是新疆着力打造的新疆农副产品展销平台,期望三大展会成为农产品销售的又一主战场。要充分利用全国农副产品展销会,加大展销宣传力度,由政府出面为林果寻找买家,开拓国内外市场。目前,新疆果业集团在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吐鲁番、阿克苏、喀什等地有果品加工厂7个,主要加工杏子、葡萄、樱桃李、蟠桃、番茄和干坚果品等,年加工干、鲜果品32万吨。“7•5”事件后,农民鲜杏销售出现困难,果业集团和外方代表俄罗斯尼丹公司中国区代表共同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并监督鲜杏收购与生产,保证原料收购和生产有序进行。7月29日,为切实做好林果产品销售工作,新疆林业厅在召开乌鲁木齐市、昌吉市特色林果产品供需(产销)座谈会的同时,还向各地紧急下发了《关于召开特色林果产品供需座谈会的通知》,要求各地林业部门“走出去”,大力开展市场调研,加强林果销售市场能力建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与优惠政策,吸引和扶持国内外林果业加工企业来新疆发展林果精深加工业,提高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还要求各地林业部门精心组织,安排参展产品,积极参加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新疆各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三大展会,并加大新疆特色林果业的宣传力度,拓展新疆林果产品在各省区的销售空间,打好新疆特色林果销售这场硬仗。附件:1关于积极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积极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对新疆特色林果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行动计划》在新疆林果业主产区全面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新疆分行在自治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大力支持新疆特色林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促进新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巩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全国的林果业大区地位。(二)基本原则——坚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林业厅充分运用政策信息资源优势,开展银政合作,为用信企业和项目搭建良好融资平台的支持下,新疆分行将充分发挥机构网点和资金优势,大力支持新疆特色林果业的发展,力争合作目标最终实现。——坚持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政府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新疆分行整合现有信贷资源、金融服务手段和信贷产品,信贷资金与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有效配置,逐年增加支持“三农”发展的资金总量,确保资金围绕林果业重点项目安排,不断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商业运作、发展可持续的原则。政府协调组织各级部门,建立县域林果业项目储备库,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信息、行业专家、资金补贴等优势,与新疆分行的资金优势相结合,共同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区域优势明显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确保银行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达到银政双赢目标。新疆分行将对所辖县域金融机构实行“分类指导”,使林果业主产区从事果树种植的农户以及从事果品收储、加工、销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得来、贷得到、贷得快”,满足整个产业链上的金融服务需求。——坚持完善机制、控制风险的原则。在政府大力创建金融生态区,继续加大县域信用环境建设,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与良性偿债机制,确保项目、企业和果农还本付息的同时,新疆分行不断完善自身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防范信贷资金运营风险。二、组织领导(一)为加强积极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行党委决定成立积极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张阿宝副组长:韩亚庚、张欣、吐洪江(常务)、王炳剑成员:三农对公业务部、三农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农对公业务部,负责新疆分行特色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工作的具体联络、协商、组织和实施工作。三、工作目标和安排为稳步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金融服务行动的实施,新疆分行按照“试点阶段”“总结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等三个步骤,分步开展金融服务行动工作,循序渐进,确保质量、进度、效果同步。(一)信用额度安排:新疆分行在未来五年内安排1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用于支持特色林果业涉及的种植、收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重点支持10万户果农致富,力争在五年内覆盖其有效信贷需求的50%以上;积极探索对特色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企业特点为其量身定做“一企一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力争在5年内使70%以上的龙头企业享受到农业银行包括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代收代付、电子银行、理财服务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二)目标和计划安排1、试点阶段。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新疆分行在全疆林果种植面积较大的南疆五地州的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等地先行试点,吐鲁番、伊犁等特色林果品产区分别选择相应的县支行进行试点。银政双方在试点地区试行相关措施,逐步探索成功经验,确保质量和效益同步达标。在试点期间,新疆分行拟定安排15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用于支持特色林果业涉及的种植、收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新疆分行将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在贷款准入、审批、期限、授信、担保、还款方式等诸多方面进一步调整信贷策略,加大信贷支持特色林果业发展的分类指导工作力度,满足符合我行信贷准入条件的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和果农的融资需求。试点行在试点地区实行名单制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摸底调查工作,建立特色林果业企业和示范农户数据库,优先将各级政府林业部门推荐的企业和农户纳入客户名录,给予重点支持;根据企业特点为其量身定做“一企一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在试点地区信用环境好的乡村,试行农户贷款整村推进策略,通过发放精品农户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支持果农生产经营,助推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2、总结阶段。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在试点的基础上,银政双方总结经验,归纳支持特色林果业发展的配套机制和发展路径,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通过试点,基本建立适应我区特色林果业发展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不断完善产品系列和功能,为2011年在全行林果业主产区全面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3、全面推广阶段。2011年开始在全区特色林果品主产区全面推广并实施。全面推广期间,新疆分行安排总额不低于8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用于支持自治区林果业发展,并按照年增长率不少于试点期间贷款投放额5%的增幅,逐年增加林果业信贷的投放计划。在林果业主产区对林果业企业全面实行名单制管理,在林果业主产区信用环境好的乡村,推广实施农户贷款整村推进计划,加大惠农卡等农行特色产品的营销力度,同时加强林果企业、项目及农户的数据库建设,确保我区享受到农行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代收代付、电子银行、理财服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覆盖面达70%,覆盖农户有效信贷需求的50%以上。全疆特色林果主产区各级行比照分行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行长具体抓,参照分行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积极支持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推广方案、营销方案,将辖内组织工作、业务管理、产品营销、客户服务等落到实处。四、支持的范围和重点(一)加大对果农生产的支持力度。对从事香梨、红枣、核桃、葡萄、苹果、石榴、杏、巴旦木、开心果、酸梅、小浆果等各类特色果品种植的农户,以及从事林果种苗(苗木)生产经营、中介服务以及开展高新节水等技术推广的农户,需求小于3万元,发放以惠农卡为载体的小额农户贷款;需求大于3万元,发放以农户精品贷款为主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同时,根据果树生长的不同周期提供生产贷款。(二)大力支持农产品经纪人业务经营活动。为从事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果品购销活动的农产品经纪人发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适度扩大授信和贷款额度,支持其提供种苗、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和干鲜果品购销业务,帮助其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果品周转量。(三)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为从事果品收购、储藏、加工、销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其扩大生产,增加产能,增强收储和销售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带领更多的农民发家致富。根据企业特点为其量身定做“一企一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收储、销售林果产品或以果品为原料进行
本文标题: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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