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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审为执法把关执法为经济服务质监工作以“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义,关乎国计、维系民生。我局以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以质取胜为己任,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程序性、规范性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把握能力,以案审会为平台,积极查找薄弱环节,探索有效机制,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目前执法方式简单化、随意化,案件办理不公开、不透明,执法对象不理解、不配合等情况在执法部门可谓屡见不鲜。笔者就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程序及办理权限规定、执法文书的使用与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与相关制度建设、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思考和调研,认真听取稽查执法人员关于法制工作的经验介绍,走访了一些企业了解企业对质监执法的看法,查阅相关资料学习成功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一、“开门审案”打造“阳光质监”。“开门审案”最早是江苏省盐城市质监局的探索,审理行政案件时,聘请人大、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新闻媒体参与,对案件审理进行现场评议,行使指导权、监督权、评议权和建议权。在他们提出意见的基础上,案审会再次作出研究,形成一个共同的意见。如果在意见不同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票决的形式,这样来决定案件的处理。“开门审案”不是件件案件实行,选取社会影响大、造成后果严重或者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进行审理,此举一改过去行政执法罚与不罚、罚多罚少都由行政执法部门“说了算”的审案方式。这种做法是向社会公开,向媒体公开,不仅增强了社会的公信力,而且提高了判案的准确性,同时也防止了办案过程当中的不正之风。我局在下半年将推行开门审案”打造“阳光质监”,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聘请人大、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新闻媒体参与,对案件审理进行现场评议。二、积极推行“说理式文书”,给相对人一个明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执法行为的透明度,提升行政处罚的说服力与公信力,我局推行了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首部应简明扼要。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而又规范。二是案件事实的表述应完整准确。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执法人员要将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的整个过程真实地反映在处罚决定书上。三是佐证案件事实的证据应逐一列举。要求将印证案件事实的所有证据予以列举,并努力做到所列举的证据证明哪一部分案件事实作出说明。四是法律适用的理由全面表述。执法人员结合个案事实对法律、法规进行更详尽的法理阐释,以充分的说理来论证采用特定的法律条文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以更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处罚幅度。五是不予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详尽说明。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或听证时所提出的观点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不符合什么原理和法律,观点为什么不采纳,理由要说清、说透。六是案件的办理程序有所交代。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仅反映案件的事实,而且反映案件所经过的程序,如责令改正、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处罚告知、听证等等,对于案件中这些重要步骤和程序,处罚决定书应作表述,绝不可遗漏。说理式处罚文书的全程推行,不仅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而且尊重了群众的知情权、申辩权,有利于提高人民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消除社会对立情绪。三、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案审程序。所有案件必须经案审会集体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处罚告知程序,确保了案审公平、公开、公正。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不一致,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处罚的随意性较大,有滥用执法处罚权的现象。表现在:有的执法人员在接受了行政相对人的两支烟三杯酒后,随意表态,擅自更改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作出的处罚决议;有的执法人员在接受了行政相对人的两支烟三杯酒后,则不将案件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擅自作出处罚决定;有的执法人员虽然没有接受行政相对人的请吃、请喝、请玩,但是在案件处理上,不将案件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而是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等。这些现象都是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损害了质检部门“公平、公正、廉政、高效”的形象。如何杜绝上述不良的执法现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防止权力滥用,在细化自由裁量权中,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质检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从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与审批、告知与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案、案件移送、期限等各环节,特别是对一些关键环节,如现场物品数量的清点、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涉案物品管理、处罚幅度决定等,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规范行政执法。使质检部门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廉政、高效”的执法形象不受到损害。(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察、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等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从法律程序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监控。防止单位超越管辖范围,制止自由裁量权专横行使。(三)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一定的法律修养为底蕴,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有一定的法律实践。对自由裁量权“度”的把握就是对行政执法行为合理性的认识,能体现出对法律价值观念的判断,领悟法治的原则及精神,遵循法律要求和立法意图,对权力才会有正确的定位、认识,才能持公平、公正的立场对待行政行为。为此,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完善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培训制度,强化法的理念。(四)加强外部监督。主要是法律程序中的监督。如在政府法制部门中进行的行政复议和在人民法院中进行的行政诉讼。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是“垂直管理机构”,所处理的案件有自己的特殊性,并且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依据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以准确把握案件的实质来看,行政复议案件在本系统内进行比较合理,有利于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和充分发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人民法院中所进行的行政诉讼是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最后一个环节。为此,我国行政诉讼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四、是要加大法制人员的培训力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建立良好的培训合作机制,筛选我们系统一线上执法骨干深入实地进行学习,通过实地实践,把先进的理念、先进的经验和先进的模式引进来,学到手。随后,在我们内部进行传帮带,整体提高我们法制人员的素质。五、开展结案回访,实现执法和谐。为避免因行政处罚在质监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误解,市质监系统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电话回访、登门回访等方式,对被处罚过的企业进行回访,征求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消除误会,化解矛盾;了解相对人的实际困难,强化主动帮扶意识,共同商量改进措施,为企业开展有效指导与服务,努力打造执法工作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共振,巩固了执法效果。力求取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信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今年7月共审理案件13起,罚没款9万余元。其中有9起使用推行“说理式文书”,13起案件全部严格案审程序办案。总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说理式文书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不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调整和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办理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实行案审会集体审议和行政首长审核制度。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质检部门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廉政、高效”的执法形象。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
本文标题:案审为执法把关__执法为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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