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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服务合同第1页共3页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服务合同合同编号:ZJPORT-JMT-20092919059甲方:乙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加贸通系统是乙方为加工贸易企业开发的应用系统,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向乙方购买加贸通系统。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服务开始日期:年月日服务结束日期:年月日一、加贸通系统功能加贸通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1.仓库联网监管:仓库基础数据维护、归类归并、出入库管理、仓库综合查询;2.电子化手册:备案资料库、通关手册、数据报核、加贸授权管理;3.加贸业务综合查询:通关数据管理、手册辅助核销、合同手册管理、报表中心4.辅料管理:辅料申报、报核、辅料查询、辅料预警;二、费用清单1.加贸通系统费用按年维护费的方式收取,自加贸通系统开通日期开始计算,系统使用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的系统维护费按照系统功能区分,价格如下系统功能年维护费(人民币:元)请勾选需要开通的功能(打√或×)仓库联网监管1800√电子化手册1200加贸业务综合查询3000辅料管理免费三、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维护费用,共元(人民币)整。2.自合同签订满一年或续签本合同前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系统维护费,具体维护费按费用清单标准支付。3.乙方收款信息: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服务合同第2页共3页单位名称: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银行帐号:95160154800000766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签订合同并完成费用支付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加贸通帐户,并为甲方提供产品安装指导和业务操作指导;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电话咨询及远程技术服务,如确实需要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甲方以传真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无误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服务;3.乙方对加贸通系统进行统一的维护及功能升级,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4.甲方应为加贸通系统运行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以确保加贸通系统正常运行,必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的要求参见《加贸通-企业用户操作手册》;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在甲方欠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服务或终止本协议;6.对于甲方由于网络故障、电脑遭受病毒破坏、系统环境崩溃导致加贸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引起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五、系统版权和保密协议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乙方的版权。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仅供甲方使用,未经乙方授权人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进行转让。六、免责条款乙方不承担以下责任:1.计算机病毒造成的损失。2.甲方操作人员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3.其它由甲方使用系统所引起的数据丢失、数据外泄的损失。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内的相关事项若有任何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若经协商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则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执行中若存在费用变更,或存在由于争议引起的索赔,只对当时以年为单位的单个维护期产生影响,不对其他维护期产生任何影响。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服务合同第3页共3页八、合同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盖章: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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