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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曙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化建设的几点设想海曙区老龄办摘要:海曙区在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尝试构建更加完善、合理、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从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服务机构建设、服务评估体系建设、资金保障体系拓展等各个方面进行重新的规划,进一步明确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体系化建设。主题词: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海曙区从2004年开始,逐步构建起了以社区为依托的“两走”(走进去、走出来)模式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体系。通过专职居家养老服务员和义工的“走进去”,为高龄、困难、空巢独居的老年人送去亲情周到的服务;通过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让更多的老年人走出了自己的小家,走进社区的大家。受到了广大老年人和老年人家庭的关注和欢迎。但居家养老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工程,在发展的初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服务水平整体较低无论是服务内容还是服务人员素质等都还停留在服务发展的初级阶段,专业性不高是服务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大都来自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或者一些低龄老人,普遍文化素质都不高,又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因此只能从事一些打扫卫生、烧饭买菜等简单家政类的服务;二是除了敬老院、老年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社会上还没有专业的老年服务机构,也没有专业的老年服务人员。三是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意识不强,只是把居家养老服务当作政府的“好心”,有的享受已经很满意了,没有意2识到这是老年人基本的权利,因此往往对服务的要求不是很高。四是根据目前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基本需求而制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都是探索性的,很多方面还是低水平的,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多方面的因素造成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二、服务规划不够完善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制定服务的政策制度,具有更好的针对性,能够贴近老年人的真实生活状况,效果也会比较明显。海曙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初期,基本上是按照这个原则在运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但老年人的需求是动态的、发展的,而老年人对需求的表达存在滞后和模糊,因此,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制定服务的政策制度,会缺乏一定的前瞻性。比如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来看,目前20家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能够辐射到全区各个社区,但据调查分析,海曙区老年人口超过20%的社区有15个,但其中只有2个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更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建在老年人比例较少的社区,虽然周边的服务中心可以辐射,但辐射面的扩大,其强度势必减弱,很难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因此,整个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更加科学的规划和统筹的安排。三、资金保障渠道单一目前的社会化养老事业实际上更应该称为政府化养老事业,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绝大部分还是靠政府的投入,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从政府购买服务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基本上都是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个别街道和社区也有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的参与,但相比政府的投入和影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但是政府的财政也是有限的,需要实现目标也很多,本着“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不可能将大量的资金都用于老年事业上,因此,社会资源的缺失势必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持久性和长效性。四、缺乏对服务绩效的评估居家养老服务起始阶段,重点关注老年人的需求和服务资源的落实,比较注重在服务模式的探索和服务过程的运作,对服务效益的评3估并不是工作的重点。随着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服务模式已经初步定型,需要对服务开展做全面的评估。如果缺乏对服务的绩效评估,不易掌握服务过程中的弊端,不清楚服务效率和效益,也就无法判断服务模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利于服务的持续发展。2009年,市民政局开展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对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规范程度、整体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估。海曙区也相应制定了居家养老的评估机制,但从目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适应性来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而从评估手段和力度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五、社会化程度不高社会化程度不高一直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投入占绝对位置,无论从政策制定、服务推动、资金投入、组织机构等方面都是有政府或相关部门来承担;其次,纯民间性的社会组织没有参与其中,民间资本并没有实质性地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分析发现,有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目前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社会化程度不高的现状。一是我国的基本经济体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政府在老龄事业的发展中,仍保有宏观调控能力。二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是“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和老年人的经济条件现状让老年人“没钱花”、“怕花钱”,无法推动老龄化产业的发展,也就无法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另外,政府对民间力量的扶持和鼓励仍停留在理论和书面,真正落实和操作这些政策,仍需要很长的路要走。针对上述在居家养老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科学的研究认证、缜密的统筹安排和强大的团队支援,才能有效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体系化建设,真正形成一个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框架,为老年人带去更加便捷、丰富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想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体系的建设组建一支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人员队伍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关键之一。第一,针对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员和义工的整体水平较4低的现状,应加强对这些服务人员的上岗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她们的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制度,委托专业的劳动职业培训机构或者有考评资格的服务机构,每年定期对服务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并组织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服务人员考取相关的职业技术证书。第二,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针对目前失能老人的增多,仅仅靠简单的居家养老养老服务已经无法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实际困难,需要有更专业的护理人员介入。可以通过组建专业的护理机构或者委托有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招募有职业技术职称的护理人员,按照职业资格等级和服务对象的评估结果,选派不同等级的护理员定期定时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设想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规划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规划,可以避免重复建设的浪费和服务盲点的存在,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服务重点,可以保证有限的服务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一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规划,对区、街道区域内的老年人口比例、老年人生活状况、老年人养老需求、各类服务机构数量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再根据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影响,确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大小、功能、位置等,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几年的建设规划。根据几年的实践经验,应由单个服务中心建设向区域化服务网络建设发展。二要整合利用各方面的服务资源,来充实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包括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企业等各种资源。可以尝试连锁服务、挂牌服务、合作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生活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程度。设想三,加强资金保障体系的拓展争取更多的资金保障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美好愿望,合理配置公共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比例更具现实意义,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要继续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仍处于主导地位,老年群体对5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是十分需要。二是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政策法规,包括在税收、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提高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鼓励社会各方面资金的加入。也可以通过探索新型的服务形式,比如借鉴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服务外包模式等形式,主动地和企业、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动项目的运作和发展。设想四,加强服务评估体系的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是为了深入了解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定位的有效性、运作模式的合理性、发展方向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运作,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评估体系应重点对居家养老开展的基本情况、居家养老服务目标完成情况、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财政支出管理和效益、老年群体以及其家庭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评估和分析,有助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可以更好地了解老年人不断变化的生活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新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模式的适用性。设想五,尝试探索新型的养老保险体制当前我国老年人家庭的养老保障作用明显不足,老年人经济条件有限,老年人患急、慢性疾病的风险增加,所需养老、护理费用承受困难,结果导致较高的人均预期寿命和较低的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并存,在一定程序上降低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人口老龄化必然需要新的老年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在日本,人一到40岁,就开始全体参加介护保险,领取介护保险证,每月定时缴纳保险金,一直到终老。到了65岁缴纳比例会有变化,减少保险缴纳基数。拥有介护保险证的市民在65岁以后方可享受介护保险政策,包括护理和康复等专业服务,但并不是所有人到了65岁都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享受,只有确实需要的人群通过申请,上门诊查,医生开具主治医生意见书,介护保险的大门才会向你敞开。有的日本人一辈子没能享受介护保险服务,6却交了一辈子保险金也是常有的事。
本文标题:海曙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化建设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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