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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工作指南
1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工作指南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对全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指导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搞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一、分户检验质量标准分户检验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规范标准。二、分户检验的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内容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六)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检验不受以上条件约束。三、分户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一)确定分户检验小组成员;(二)分户检验组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检验方案,内容应包含分户检验的项目、内容、数量,并应绘制分户检验点的分布图等;(三)配备好分户检验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四、分户检验的内容分户检验应以竣工验收时可以观察和检查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检验项目。其具体项目根据市建委《》2()第条要求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结合我市一定时期内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适时公布并分阶段调整修订,同时制定统一的分户检验表格。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也可经协商,在公布的检验项目基础上,增加检验项目和制定检验表格。五、分户检验的数量和方法分户检验的数量和方法按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适时公布的“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项目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观感检查项目应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使用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所列的专业检查工具或其他可靠的专业检查工具进行检查。测点布置应均匀且具有代表性。六、分户检验合格的评价《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表》各表均按一个分项工程对待,各分项工程中所列检验项目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时,该分项工程评价为合格;分户检验所有分项工程质量均评价为合格时,该户住宅工程质量评价为合格,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七、分户检验的组织和程序分户检验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分户检验小组人员。分户检验小组负责人应当由下列人员组成: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成员应包括相关技术人员和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检验工作。八、分户检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分户检验小组根据分户检验方案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二)分户检验小组按照本指南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方3法,进行逐户检查;(三)分户检验小组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检查记录;(四)分户检验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整改及提出处理方案,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检验记录;(五)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应明确检查的部位及检查数量。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当随机抽取部分分户检验记录等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实物进行抽查。对分户检验资料的核查应包括分户检验小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成,分户检验小组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检验记录,分户检验的内容是否存在缺漏,检验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抽查的结果与分户检验记录是否存在异常差异等内容。对实物的抽查户数应不少于工程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3户。验收组对分户检验的复核发现分户检验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4关于公布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项目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建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住宅工程质量的状况,现将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项目及实施细则公布如下:一、房间及公共部分尺寸偏差及现浇楼板裂缝(一)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1、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楼板厚度的允许偏差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未经处理的裂缝;2、检验方法:板厚检查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测量;裂缝目测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面积不大于8m2的房间测点应不少于3点,面积大于8m2的房间测点应不少于5点;(二)房间的净开间尺寸、净高1、质量要求:房间的内墙面之间净距、房间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净高尺寸偏差值控制在15mm之内;2、检验方法:尺量等检查,开间尺寸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开间尺寸每个房间长、宽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净高检查面积不大于8m2的房间测点应不少于3点,面积大于8m2的房间测点应不少于5点;(三)公共部分走道的净开间尺寸和楼梯间的净尺寸1、质量要求:公共部分走道的净开间尺寸,楼梯间的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的要求。2、检验方法:尺量等检查,测点宜离地1m高左右;3、检查数量:按楼层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墙面之间的净距开间尺寸和楼梯间墙面之间的净距尺寸测点应分别不少于4点;5二、门窗安装质量(一)门窗开启性能1、质量要求:门窗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2、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和隐蔽记录;开启和关闭检查;观察、手扳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二)玻璃安装1、质量要求:玻璃安装后应牢固;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和相应标准的要求;2、检验方法:检查玻璃标记;观察、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三)门窗配件1、质量要求: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准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2、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检查;观察、手扳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四)门窗的密封条1、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玻璃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2、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五)门窗的排水1、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的设置应合理;2、检验方法:观察;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三、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一)墙面抹灰1、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整体、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墙面平整度允许偏差4mm,表面垂直度允许偏差4mm;2、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手摸检查、2m尺和塞尺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墙面平整度和立面垂直度每面墙分别至少检查3点,当单面墙长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点;(二)地面面层1、质量要求:面层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mm;2、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钢尺和观察检查;2m靠尺和塞尺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公共楼梯按层检查;平整度检查时面积不大于8m2的房间测点应不少于3点,面积大于8m2的房间测点不少于5点;(三)顶棚抹灰1、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顶棚不得有渗漏现象;2、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7四、防水工程质量(一)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地面工程(厨房、厕浴间、开敞式阳台)1、质量要求:防水隔离层的材料品种、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隔离层与下一层粘接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2、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和隐蔽记录;钢尺检查;小锤轻击检查;蓄水、泼水检验: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二)屋面防水1、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住宅屋面;(三)有防水要求的墙面(外墙、地下室墙)1、质量要求:墙面不应有渗漏,开裂等缺陷;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五、建筑给排水工程(一)管道及其配件安装1、质量要求:管道材质、规格及其连接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支、吊架间距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安装牢固;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各类阀门、水嘴的选型应符合设计和《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的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套管封堵符合验8收规范要求;暗埋管道标识清楚。2、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二)、卫生器具安装1、质量要求:卫生器具选型符合设计要求,连接严密;地漏的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水封高度不小于5cm;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安装牢固。2、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三)、管道系统功能性试验1、质量要求:给水管道水压试验、通水试验,排水管道灌水试验、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通水试验等符合验收规范要求。2、检查方法:查阅试验记录及现场通水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六、建筑电气工程(一)、线路敷设l、质量要求:导管、导线的材质、规格及其连接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导管敷设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导线按相分色;金属导管的跨接、接地可靠;导线绝缘电阻测试符合验收规范要求。2、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查阅绝缘电阻测试记录。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二)、配电箱安装1、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可靠;箱体接地可靠,和进出金属线管跨接可靠。2、检查方法:观察、核对设计图纸及现场动作试验。9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三)灯具安装1、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符合验收规范要求。2、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查阅试验记录。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四)、开关、插座安装1、质量要求:插座接线、相序等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插座PE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开关操作灵活、接触可靠、控制有序。2、检查方法:观察及查阅试验记录,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五)、等电位联接1、质量要求: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2、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查阅隐蔽记录。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本文标题: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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