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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服务贸易基本概念——服务、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第一节服务物品自由物品freegoods经济物品economicgoods商品(goods)服务(service)一、服务的内涵萨伊:是劳动成果,是资本的产物。马克思:服务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区别在于:服务是劳动提供的使用价值,这种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的,是无形的。希尔:服务生产的显著特点是生产者对其他经济单位的商品或个人增加价值,且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不能存储。本书:p3服务的简单理解通过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方法服务过程满足接受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服务的特征(与商品相比)无形性服务一般是无形的。与商品最大的区别。不可分割性服务的生产和消费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异质性即同一种服务的质量差别可能很大。难以贮存服务是难以贮存的。所有权不可转让性最基本的特征思考:服务的上述特征,对服务营销有何启发?三、服务的分类按服务和产品是否交融或分离,分三种:附带服务的有形产品——追加服务(additionalservice)附带少部分产品的主要服务纯服务——核心服务(coreservice)核心服务(coreservice)消费者单独购买,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服务。与产品无关。追加服务(additionalservice)伴随商品生产和交易所提供的补充服务。是商品在市场上进行非价格竞争的重要因素。三、服务的分类企业和企业之间在产品、技术、成本、设备、工艺等方面的同质化越来越强,差异性越来越小,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服务上的竞争。消费者会选择那些服务好的品牌。越是著名的品牌越是会注重服务。微笑曲线(SmileCurve)是1992年时,当时的宏基电脑董事长施振荣在《再造宏基:开创、成长与挑战》一书中所提出的企业竞争战略。微笑曲线的含意即是:要增加企业的盈利,不是持续在组装、制造位置,而是往左端或右端位置迈进。也可以按照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包括:金融服务分销服务专业经济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建筑服务等第二节服务业1.服务业:是指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的经济部门或企业的集合。2.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概念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经济学家、新西兰大学教授费希尔在其所著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首先提出的。费希尔鉴于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无法将所有的经济活动包括在内,就把这两次产业之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统称为第三产业。一、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服务业与第三产业的区别界定的方式不同。第三产业采用剩余法,这种方式界定的第三产业的范围往往难以确定;而服务业的界定以其能否提供或生产各种类型的服务产品为标准,界定是清晰的。出发点不同。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出发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第三产业单向依赖第一、第二产业。而服务业则是以经济系统的需求分类为出发点,强调与第一、第二产业的相互依赖。面向对象不同。第三产业的经济意义主要面对国内经济,而服务业以市场为基础,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我国迄今为止没有专门的服务业统计分类体系,只有第三产业的分类和统计。根据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我国三次产业的范围是: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联合国经合组织和世界银行对三大产业的划分产业划分产业范围第一产业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狩猎业第二产业制造业、建筑业、自来水、电力和煤气生产、采掘业和矿业第三产业商业、餐饮业、仓储业、运输业、交通业、邮政业、电信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租赁业、技术服务业、职业介绍、咨询业、广告业、会计事务、律师事务、旅游业、装修业、娱乐业、美容业、修理业、洗染业、家庭服务业、文化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新闻传媒、出版业、体育、医疗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宗教、慈善事业、政府机构、军队、警察等思考:服务业与第三产业的联系?农业和制造业中的服务部门,能否列入服务业的范畴?格鲁诺斯(C.Cronroos)认为能,还把制造业的产品服务部门看做“隐性服务部门”或“隐性服务业”。佩尼(L.Payne)认为不能。在制造业的产品服务还没有分离出来变成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之前,还不宜将它们列入服务业范围,否则会造成“服务概念的混乱”。服务业近似第三产业加上第一、二产业中的服务部门。1.消费者服务业(包括旅游、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2.生产者服务业(包括金融、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等专业服务等)3.分配服务业(包括运输、仓储、批发零售等)4.公共服务业(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等)。二、服务业的分类(1)1、传统服务业是指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业,大都历史悠久且信息化程度不高,如饮食业、旅店业、商业等。2、新兴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比,有三个重要的特征:高人力资本含量;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二、服务业的分类(2)第三节国际服务贸易一、服务贸易的定义1、传统定义:一国劳动力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并获得相应外汇收入的过程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应地,一国需求者购买他国公民提供服务的过程构成服务的进口。各国的服务进出口活动便构成国际服务贸易。2、《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定义:服务贸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3、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P11《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inService,GATS关贸总协定(GATT)成立以来,一共进行了8轮贸易谈判,其中最后一轮贸易谈判,也就是著名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是1986年开始,1994年正式结束。这一轮谈判的最终结果,体现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最后文件》之中。《服务贸易总协定》就是《最后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是在全球范围内各国第一次就服务贸易问题进行谈判。谈判重点:1、各国服务贸易行为的国际规则;2、各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即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谈判,谈判的结果就是各国提交的服务贸易减让表。国际服务贸易(WTO的定义)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epersons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服务贸易总协定》界定的四种服务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指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在后者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4、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el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领土内提供服务的方式,A国服务消费者B国服务提供者A国境内B国境内跨境交付A国服务消费者境外消费B国服务提供者自然人流动商业存在二、服务贸易的分类WTO(GATS)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WTO(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分类(P41)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经销教育环境金融保健和社会服务旅游和旅行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他服务12个大部门160多个小部门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数据可从WTO网站得到:(三)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p491、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2、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S统计)国际收支平衡表(BOP)BalanceofPayments,BOP,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国资金的收付行为,国际收支平衡表对一个国家的国际经济交易记录。中国自1985年9月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编制并且公布中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经常项目CurrentAccount资本和金融项目CapitalandFinancialAccount错误与遗漏项目TheStatisticalDiscrepancy货物和服务收入经常转移金融项目资本项目储备资产ReserveAssets我国2014年国际收支平衡表BOP定义服务贸易BOP中经常项目的服务,指的是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居民”通常被理解为在该成员国境内居住1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服务生产的企业法人。思考:BOP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与GATS定义的服务贸易,是否一致?BOP方式只能反映跨境交付、境外消费(1年以内)及部分自然人流动(1年以内)产生的服务贸易额,而不能反映商业存在,以及居住1年以上的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形式产生的服务贸易额。二、FATS统计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ForeignAffiliatesTradeinService)统计:记录外国附属机构在东道国发生的全部服务交易包括与东道国居民之间(非跨境),以及与其他第三国之间(跨境),但核心是非跨境的内向FATS:别国在东道国的附属机构的服务交易外向FATS:东道国在别国的附属机构的服务交易BOP体系主要覆盖GATS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中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的一部分FATS体系主要覆盖GATS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中的商业存在BOP体系与FATS体系经过调整和修正基本可以覆盖GATS的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本章需重点掌握的知识:1、服务的特征(并至少就三种特征举出例子)2、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区别和联系;3、《服务贸易总协定》界定的四种服务贸易方式4、BOP统计的服务贸易、FATS统计及其与GATS界定的服务贸易的关系
本文标题:第一章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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