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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治宣传举措巩固法律服务效果在“十一五”规划正按步骤稳步实施且已近完成之时,推进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必须着眼于建设平安和谐开福,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劳教、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服务,规范普法宣传、司法考试、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优化城市文明法治环境服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推进“十一五”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目标和措施相配套,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环环相扣,循序渐进,形成一套科学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劳教所、街道司法所的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以人为本,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作为突破口,推进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十一五”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开福品牌”。开福区是,毗邻,对外开放程度高,我们应当利用好这种政策和地缘优势,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业与周边同行的交流、合作,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法律服务的辐射力和竞争力,形成独具特色的“拳头产品”,为开福区建设成为带动全市,辐射全省,影响中部区域的先进城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把创新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部出发点,在实践中走出一条具有开福司法特色的创新路子在21世纪,一个组织持续发展能否获得,在很大程度上要看管理者是否有办法识别、培育和运用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开福司法行政系统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就是整个系统的创新能力,表现出来的就是非常有效、而对手又无法复制和模仿的东西。最关键的是必须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心态,真正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用新理念来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来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使司法行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创新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创新的目标是力争在全局工作中取得更重要的地位。现在同类地区、同类条件的一些单位,为什么工作成效不一样,一个关键问题是能否争取党委、政府对本部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这其中包括争取必要的投入,解决工作推进的困难,既要靠有为去争取有位,也要靠发挥主观能动性,多协调,多做争取的工作。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明显加快了。“虽有智慧,不如乘势。”目前,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已经成为全国政法工作第一位的工作,司法行政机关首当其冲、责无旁贷,我们一定要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更加注重研究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新形式,体现工作的前瞻性,力争在全市政法工作中保持可持续的工作优势,把一时的优势转化为长久的胜势。二是创新的本质就是创造性地破坏。这意味着先破后立。比如公证工作,根据实施的《公证法》要求,市一级只能设立一级公证处,我们的初步设想是只保留市一级,设立全市统一平台,如果没有对原来公证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的破坏,是根本做不到的。坚持改革创新和统筹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司法行政工作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用改革的方法和创新的举措,加快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今年重点要开展的几项工作是:(一)以提高基层履行职能的能力作为体制创新的突破口,构建完整的基层司法行政体制,努力实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思想上的创新,管理上的履职,体制上的突破,能力上的提高,激发活力,催生活力。(二)积极推进劳教制度向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的改革。深化劳教办特色工作,三段式管理模式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和做法的变化上,要有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更加注重劳教戒毒模式的创新,探索建立戒毒劳教人员巩固期的可行性做法,创新后续帮教机制,切实巩固所内戒毒效果,减少吸毒劳教人员“二进宫”、“多进宫”现象;大力推进劳教系统信息化建设,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努力提高劳教工作科技含量。(三)建立司法鉴定案件受理、鉴定程序、文书规范、质量评价、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制度,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四)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紧制定和完善法律援助“三项标准”,重点解决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和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问题,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三是创新的途径是创造性地借鉴和模仿。如果没有借鉴和模仿,而是一味地闭门造车和冥思苦想,就不会有工作效率可言,甚至会得不偿失。我们开福区司法行政工作毕竟在全国还不是拔尖,很多工作还不能和国内外的同行比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发达国家的经验、其他兄弟省市单位的经验我们都可以拿来借鉴,通过开发和创新后,成为自己的东西,比原来的基础上产生质的提高。在客观上具有其他区市不可比拟的优势,应该引领律师业的改革发展,为全省创造更多的经验。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的品牌所、品牌律师在全省占的比例还很小,在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特别是我们的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还没有真正体现出来。比如,随着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律师参政议政的潜力还很大,我们未来可以做的事情还很多。在国外,欧美国家的立法机关、执法机关、行政机关中有许多人都是律师,美国总统中超过一半是律师;在西欧和北美,律师在很大程度上是法治历史的参与者和书写者,在政治选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负责策划选举活动、制定宣传战略、把握敏感议题、接待媒体采访等等。我们要善于借鉴律师业比较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准确把握律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工作重点和切入点,不断提高为和谐社会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工作实效。必须推进建立全系统的创新体系。我们强调创新,必须坚决克服“一风吹”、“一刀切”的倾向,真正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因情施策,同时注意解剖麻雀,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注重搞好结合、突出特色,坚决克服“照抄照搬”的现象。今年,全局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这个试点如何开展、如何明确职能定位,我们要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吃透上情、掌握下情,真正把局党委和上级机关的要求与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前,在全系统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创新体系非常紧迫而且可能。这样的体系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战略创新。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紧紧抓住那些对构建和谐社会、对维护社会稳定、对提高党和政府形象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课题,抓紧攻关,争取突破。比如,现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且处置难度加大,这就是当前的战略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排查调处工作方式方法,定位要往前移,工作要往前靠,要注重源头上的防范和处置,既要及时调解个案,又要积极参与建立各种有效机制。很多矛盾苗头最后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我认为,在很多时候,不是没有出动警力,而是警力在群众情绪没有疏导的时候太早介入。现在看来,人民调解工作走向前台是大势所趋,也是成事之举。我的设想是,在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调动下,建立司警联动机制,矛盾纠纷发生时,司法行政机关第一线,公安机关紧随其后,疏导在前,防范在后。战略创新还有一个角色定位的问题。有什么样的站位,决定了你能够作出多大的业绩。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不能简单看作是一个副市级城市的职能工作,而是牵动全市中心工作、带动全省、辐射中部乃至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品牌。整体工作这样看,每个部门的工作也应该这样看。有了站位,就有了高度,才能知道应该干什么,应该找什么人来干事业。当前,对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和定位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我们要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争取早出成果。二是理念创新。理念的改变,并没有改变事实本身,改变的是对事实的看法。当前,摆在我们面前最重要的是要实现执法理念上的创新。比如劳教工作,我们就不能仅仅以场所安全作为工作的终极目标,还必须树立包括队伍安全、执法安全、经济安全在内的“大安全”理念,还要看到劳教人员背后的家庭,以及其家庭背后的诸多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自觉把教育管理工作向社会延伸,延伸到为社会减少不稳定因素,从这个创新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教育挽救的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三是组织创新。“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同样是适用的。实行组织创新,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条件,对整个组织结构进行创新性设计与调整。这就是去年我们两次进行大范围(中层干部晋升、调整、轮岗达60人之多,是历史之最)队伍调整的理论根据。以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让整个系统“动”起来,有创新、有危机感。有一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同志,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变”至少有这样几点好处:第一,给干部创造压力,迫使其在“变”中求生存,在“变”中求发展;第二,让干部有危机感,如果干得不好,人人随时可能被调整出局;第三,在变中发现问题。很多单位的发展思路、岗位、班子,长时间不变,一旦出问题就是大问题,而在变动中往往会提前发现问题;第四,变是规律,世界万物都是运动的,静止只是相对的。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创建学习型组织创造的良好氛围和条件,利用全系统学习力的提高,通过积极创建创新型机关、创新型党委,促进全系统创新能力的增强。四是文化创新。文化,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根脉。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应当重视全系统的思想文化的培植和建设。去年,我们以春节联欢会为载体,充分展现了广州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今年要大力推进司法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的亲和力和感染力,锤炼司法干部的素质涵养,塑造司法干部良好形象。重点要加强司法管理文化建设,培育各种健康向上的“组织文化”、“团队文化”,增强干部归属感、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加强司法行为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部加强个人修养,改善作风形象;加强司法职业文化建设,培养干部的司法理想和职业认同感;加强司法学术文化建设,进一步培育学习型机关和队伍;加强司法宣传文化建设,多出司法文化精品,通过设置“司法论坛”、“司法沙龙”等平台,推出执法为民的典型,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展现司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时代风采。总之,就是要通过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内营造以创新求发展的良好氛围,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观念、思路、方法和制度的不断创新。二、狠抓管理,力促规范,加快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科学发展,要求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更加注重提高效率、规范统一、持续改进。这一切都有赖于科学的管理。今年是科学管理年,我们要通过管理,出效率、促规范、创品牌,从而加快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一)科学管理就是要体现工作效率。我们必须创新管理理念,务必要使“管理就是要出成果,一切不能出成果的管理都是无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系统内发起“与无效管理作斗争”,积极创建效率型机关、效率型场所、效率型团队。当前,无效管理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我们有必要对无效管理的实质进行深刻的剖析,综合起来看,无效管理的表现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没有思维的管理导致无效管理。比如,对工作自己没有思路,依赖外人去想;自己不去想思路,依赖下级去想;工作手段现代化,依赖电脑去想;目的要求两茫然,依赖表格去想。换句话说,没有思维的管理就是管理者没有想就开始干,因而导致无效。目前,有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注重掌握上级精神,对文件从不动手,讲话全靠别人写好照念。这就属于典型的无效管理者。二是没有成果要求的管理导致无效管理。比如,将手段的实现等同于成果的实现,这方面的常见现象是将考核手段等同于考核效果;将形式表现的成果等同于成果本身。本来是平时就该做好的工作没有按照要求去做,或者有保留地做,“闲时不烧香”,到了年终考核才大张旗鼓,“临
本文标题:落实法治宣传举措 巩固法律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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