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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卫发〔2011〕412号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各旗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各旗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2010年底我局对各旗区的项目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评估发现项目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旗区项目组织管理不完善,部分指标完成不到位,经费配套、管理、使用不合理等。同时今年6月份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深化医改工作动态中通报了我市部分旗区卫生局未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到位(见内蒙古卫生厅深化医改工作动态2011年第15期)。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运行机制,提升项目管理和执行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现对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项目工作领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卫生部门履行政府责任的一项政治任务。各旗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和工作职能,做好市、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综合业务指导工作。二、统筹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落实政府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的重要载体,其内涵和形式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健康需求转变而调整。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了扩面和提标,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我市提高到最低标准31.6元(国家20元,自治区1.6元,市本级5元,旗区不低于5元)项目内容由原来的9类21项增加为11类41项。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服务人群,增-2-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将儿童保健管理人群从0~3岁扩大到0~6岁,并增加儿童口腔保健等服务内容;二是增加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检查项目,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频次;三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数;四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服务项目。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按照《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三、进一步规范项目内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城乡居民和流动人口,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共计11大类项目,涵盖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基本工作内容。各旗区卫生局要规范项目管理,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项目实施中承担的服务内容、工作要求、项目指标、考评标准及资金安排;要强化分级培训,旗区卫生局开展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掌握项目内容,理解工作要-3-求,明确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管理能力,疾控、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实施单位培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要突出重点,按照《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鄂卫发〔2010〕494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左右,及时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探索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之间的衔接,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抓好慢性病人与老年人动态健康管理,以及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薄弱环节的项目管理。各旗区卫生局要督促项目服务单位及时、认真、全面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规范整理各项信息原始数据,同时做好项目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各类信息收集、上报数据要真实、准确,一把手要亲自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四、强化督查和考核评估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和《关于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卫发〔2010〕811号)及《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要求,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制定项目工作考核方案,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评估和通报,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发挥考核的引-4-导和激励作用,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服务,确保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将作为分配和核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同时要及时将补助经费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目前还未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的旗区要尽快将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五、严格经费使用管理要认真执行市卫生局下发的《2011年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发〔2011〕248号)落实配套经费,并将国家、自治区、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足额下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以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近日国家和自治区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2年来项目实施情况尤其是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我局也将适时组织对各旗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群众监督。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5-主题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通知鄂尔多斯市卫生局2011年6月22日印发共印4份-6-
本文标题: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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