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税务检查通知书(一)
1格式一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2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3
本文标题:税务检查通知书(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067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