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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9.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危险药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高危险药物管理工作,保障临床合理用药,保证医疗安全,根据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nstituteforSafeMedicationPractices,ISMP)定义:当一个药物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伤害或危险,就称其为高危险药物(high-alertmedications)。为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分级管理制度(“麻、精”药品不列入此范围)。一、高危险药品分A、B、C三级管理。二、A级管理的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三、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四、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五、药库、药房和病区等储存此类药物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六、发放A、B、C三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加以区分,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七、护理人员执行三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八、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说明书规定范围的医嘱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通过后方可生效。九、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信息系统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十、核发三级高危药品给患者时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十一、高危药品管理颜色标识:红色高危药品(10%氯化钾注射液除外)紫色10%氯化钠注射液粉红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蓝色第二类精神药品黑色毒性药品黄色抗肿瘤药物灰色易制毒类化学品彩色易混淆药品
本文标题:9.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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