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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处置预案为营造和谐社会,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针对突发重性精神疾病,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情急剧变化,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对自身的伤害(自杀、自伤行为),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等危害社会行为;或者出现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不立即进行医疗处置、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就会发生伤害和损失以及加重伤害和损失程度等情况,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医疗应急处置措施,为此根据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特制订我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如下:。一、内容(一)应急事件指征1、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已经或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对财物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失的患者。2、自伤或者自杀行为患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1)有明显的自杀观念,可能出现自伤或者自杀行为。(2)已经出现有自伤或者自杀行为,对自身造成人身伤害。(3)有扩大性自伤或者自杀的言语、企图或行为,对他人可能或已经造成人身伤害。3、急性的或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急性药物中毒(自杀或误服),或者长期服药过程中出现的需及时处理的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二)知情同意;在精神科专科医师对患者实施应急医疗处置之前,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在《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知情同意书》不能及时送达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时,由在现场履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公务人员签字证实。(三)处置原则1、合理:应急医疗处置判断要准确,方法要恰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2、及时: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干预措施,尽可能缩短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时间。3、安全: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均旨在保护患者、家属、周围人群以及实施应急医疗处置的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和私人财物;必要时应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四)处置前准备1、人员准备(1)建立应急医疗处置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现场其他参与人员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和(或)公安机关公务人员,在需要采取保护性或强制性应急医疗处置措施(如保护性约索、强制性治疗)时,应参与并协同实施应急医疗处置措施。执行应急医疗处置任务的救护车驾驶员、护理员,须接受危险行为防范措施培训。(3)基层精防人员在对已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患者进行应急医疗处置时,基层精防医生和精防护士应尽可能全程参与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过程,并在应急医疗处置组到达现场前做必要的前期处置和准备工作。2、流程准备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应急处置流程,我院设立24小时有人值守的应急医疗处置专用电话。主要用于:A.在已纳入社区/乡镇管理患者出现紧急情况时,用于应急医疗处置组与基层精防医生或精防护士、片区民警、患者家属等其他相关人员联系;B.在条件许可地区,为尚未纳入社区/乡镇管理患者或者疑似患者、非本地常住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提供应急医疗处置服务。对处置后需要住院的病人采取先入院后办手续的快速通道。3、设备和设施准备具有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并且设有保护性约束功能的救护车及相关的精神科药品。4、应急事件报告程序制定应急事件报告程序,已经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可以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报告,后者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县卫计委。情况紧急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可以直接向我院报告;尚未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可以直接送往我院,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送往我院;非本地常住居民,包括临时居住人员、观光旅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通过救助站送往我院。5、处置方式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采取的有关应急医疗处置措施,应该遵循《疾病诊疗规范-精神病分册》和《中国精神疾病防治指南》的规定。对“精神科门诊留观”或者“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的患者,应按照门诊留观和紧急住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1)现场临时性处置用于疾病诊断明确,问题清楚,处理措施不复杂的情况。主要针对一般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患者,或病情不重,治疗依从性较好,患者家庭有一定管理条件的患者。对已经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患者,在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完毕后,基层精防医生或者精防护士应每4小时随访一次。连续2次随访病情稳定后可停止随访。如果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转为精神科门诊留观或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2)精神科门诊留观用于能立即确诊,需进一步检查或观察;或疾病诊断虽已明确,但处理措施较简单,预计问题可以在24小时内得到解决的情况。主要针对较严重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患者家属/监护人有较强看护能力并且危险性评估在2级及以下的患者。如果估计病情不能在24小时内得到有效控制,或有继续发展加重的趋势,应随时转为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3)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用于患者病情危重,需要保护性治疗或强制性治疗;或处理措施复杂,病情需要较长时间(24小时以上)才能控制;或不能确诊,需进一步检查、观察或会诊的情况。主要针对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的患者,或出现严重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患者。6、院外应急医疗处置常用措施(1)心理危机干预。使用支持性和解释性言语,缓解患者紧张、恐惧和愤怒情绪,劝说患者停止危害行为。同时对现场其他人的焦虑、紧张、恐惧情绪给予必要的安慰性疏导、转移。(2)保护性约束。保护性约束为及时控制和制止危害行为发生或者升级,而对患者实施的保护性措施。经患者监护人(家属)同意,在当地公安机关公务人员协同下,使用有效的保护性约束手段对患者进行约束,对其所携危险物品及时全部搜缴、登记、暂存,将患者限制于相对安全的场所。(3)快速药物镇静。为迅速控制患者情绪,经应急医疗处置组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诊断并处方,可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哌啶醇等,或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快速镇静。用药后,应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4)持续性药物治疗。对已经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患者,根据疾病诊断和既往治疗情况,应及时制定和调整长期药物治疗方案,以巩固治疗效果,控制并缓解病情。(5)其他治疗。查看并处理患者出现的身体损伤。必要时,请就近综合性医院会诊或协助诊疗。7、处置后患者管理已经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患者,在应急医疗处置结束后仍然在家居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进行患者社区/乡镇管理;尚未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本地常住患者,在应急医疗处置结束后仍然在家居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在征得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有地方立法规定的除外),按照要求登记和开展患者社区/乡镇管理。8、几种常见危害行为的处置原则(1)暴力攻击行为①评估患者危险性。根据患者病史及目前的状况,评估冲动和暴力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危险性评估。②非药物性干预措施。A.一般的安全技巧: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直接的目光对视,不要随便打断患者的谈话,要有安全的逃离通道,及时发现患者愤怒的迹象,取走患者携带的凶器等。B.检查技巧:避免给患者过度的刺激(声光),予以足够的个人空间,尽量保持开放的身体姿势,尊重、认可患者的感受,向患者表示随时愿意提供帮助。多做言语的安抚,以减少患者的恐惧,劝阻患者停止暴力无效时,则予以身体约束。③药物治疗。采用快速镇静疗法,如使用氟哌啶醇,或氯硝西泮肌肉注射。④积极处理原发疾病。(2)自伤自杀行为①阻止自伤自杀行为,救治躯体损伤。快速进行必要的躯体检查,实施现场急救,恢复并维持生命体征正常。视躯体损伤程度及医疗处理条件,决定是否转入综合性医院急诊科急救,或请其他科会诊。如生命体征平稳,应将患者转移至安全场地,由专人看护,避免再度发生自伤自杀行为。如在社区内缺少安全保护措施,应采取精神科门诊留观或紧急住院治疗。②快速药物镇静。③)积极处理原发疾病。适时开始或调整针对原发疾病的治疗方案。了解并分析自伤自杀的成因,给予支持性心理治疗。(3)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不良反应抗精神病药副作用较多,特异质反应也常见,所以处理和预防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治疗原发病同等重要。常见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有锥体外系反应、恶性综合征、体位性低血压、药物过量中毒等。处置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应遵照《疾病诊疗规范-精神病分册》、《中国精神疾病防治指南》的要求实施。9、处置记录和报告执行应急医疗处置任务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在应急医疗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应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一式二份(表1-9)。《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一份留应急医疗处置组存档,另一份随同应急医疗处置有关的材料一并移交有关部门。采取“现场临时性处置”的,移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保存;采取“精神科门诊留观”的,移交接诊医院的精神科门诊;采取“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的,移交接诊医院的精神科住院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定期将《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季度报表》(表1-10)报所在地县级精防机构。二、预案的启动和终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必须报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同意方可启动,预案的终止也必须征得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同意,并且,无论是启动或终止都必须要有记录,及时填写应急处置单。三、保障措施1、领导重视,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适应工作的开展2、业务精干,加大培训力度,使所有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应急处置的医师、护士及其他人员都经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应对重性精神疾病的各种应急事件。3、通讯畅通,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处于畅通状态,以便随时调动工作人员。总之,根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性,采取正对性的预防和应对措施,以减少突发应急事件的发生和降低突发应急事件造成的损害程度,使我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做到实处,显出成效。
本文标题: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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