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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书被异议商标:类别:10初步审定号:9178494初步审定公告期:1296初步审定公告日期:2011-03-07被异议人名称:合肥健邦医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异议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与屯溪路交叉口东环广场B-901室邮政编码:230011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异议人名称: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异议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AJ-9地块邮政编码:230088联系人:韩梅电话(含地区号):0551-2655468传真(含地区号):0551-5329191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西安华灵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详见后面“商标异议理由书”异议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商标异议理由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西安华灵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议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合肥健邦医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10类“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用诊断设备、震动按摩器、杀菌消毒器械、电疗器械、医用紫外线灯、理疗设备、避孕套、医用电热毯”等商品上的“桑乐金及图”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刊登在2012年01月20日总第1296期《商标公告》上,初步审定号为9178494。异议理由如下:一、异议人简介及获得荣誉(1)、异议人简介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位于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8175万元,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便携式桑拿设备和远红外桑拿设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荣获海关A类企业资格,安徽省出口名牌,安徽省著名商标,第16届亚洲运动会公益企业,绿色环保首选品牌等荣誉称号。2011年7月29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证券简称为“桑乐金”,证券代码为“300247”。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了3C、德国GS、欧盟CE、北美ETL、沙特SASO、澳大利亚SAA等国际安全认证。公司在国内设有22个办事机构,在全国设立了160个授权经销商,同时产品远销海外7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受到欧美和中东客户的青睐。(2)、异议人获得的荣誉2011年6月,公司被合肥海关授予A类企业资格;2011年6月,公司荣获徽商银行合肥分行“2010年度信用等级评定AA级企业”;2011年1月,桑乐金等5家企业获“出口优秀工业企业”称号;2010年12月,金道明董事长荣获省“2009年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创业者”荣誉;2010年12月,公司荣获2010年第六届中国家居发展年会颁发的“科技家居杰出企业”奖项;2010年12月,新型远红外保健桑拿房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2010年6月,公司获得安徽省商务厅等四部门联合评定的“2009安徽省民营企业出口创汇50强企业”称号;2009年12月,公司获得安徽省商务厅授予的“2010-2011年度安徽出口名牌”称号;2008年12月,公司获得中质协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8年12月,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08年11月,被安徽省科技厅等四部门联合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11月,被《中国工业报》评为“2008年商业、饮食、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2007年11月,被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评定为安徽省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7年10月,智能型组合式远红外光波房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2007年8月,被安徽省工商局等授予全省民营企业百强排名“五十强企业”;2005年12月,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被异议商标中的汉字部分系异议人的企业字号,由于汉字在商标中处于最显著的部分,故商标各要素中,汉字理所当然地具有最重要的地位。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清楚地显示异议人成立于1995年。同时,异议人还是深交所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桑乐金作为异议人的企业字号,随着异议人企业知名度的上升,亦逐渐成为异议人的简写代名词,在医疗及保健器械行业内具有很强的知名度。被异议人作为与异议人同处合肥的公司,不可能不知晓异议人的名称及异议人在全国所具备的知名度。在明知桑乐金系异议人企业名称的情况下,而已抢注桑乐金商标,目的在于使消费者对其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被异议人的抢注行为具有显而易见的不正当竞争性和主观恶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异议人作为全国知名的企业,桑乐金这三个字系异议人的代名词,被异议人擅自将异议人的企业字号注册为商标,足以使得消费者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导了消费者,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被异议人的企业名称权,国家商标局依法支持异议人的异议理由,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三、被异议商标侵犯了异议人的著作权,理应被驳回。被异议商标,所使用的汉字及英文字形,与异议人享有的7820023号注册商标完全相同。异议人的7820023号注册商标所特有的英文字形及图形,异议人依法享有著作权。该英文及图形的独特设计,系异议人委托安徽金鹃国际广告公司设计而成,异议人依法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被异议人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样,不作任何修改地申请为自己的商标,系显而易见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请国家商标局依对被异议商标依法不予核准注册。综上,异议人认为:商标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法律保护公民或组织的合法权利。合法权利,应当包括权利的取得方式合法。被异议人将他人企业字号申请为商标的行为,系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禁止;被异议人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图样及字形设计,申请为自己的商标,系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非法行为,被异议人商标理应不予核准注册。请国家商标局裁定异议人的异议成立,依法不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异议人章戳(盖章):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证据清单:附件1、异议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2、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附件3、异议人所获荣誉证书的复印件附件4、异议人委托安徽省金鹃国际广告公司设计企业标识的合同附件5、异议人7820023号注册商标证书附件6、异议人委托安徽网新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网站的合同书提交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商标异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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