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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1-前言大连港是我国石油产品和液体化工品海陆运输重要的交通枢纽,拥有北方地区最好的深水岸线资源,内陆交通发达,是我国沿海主枢纽港之一和北方地区最大的综合性港口。经过百余年的建设,大连港已经成为一个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大型港口,具备了持续发展的条件。大连港新港位于大孤山半岛的端部,地理位置优越,港区海域浪小、水深,自然条件和依托条件良好,是腹地内石油化工企业进口原材料、出口产品的理想地点。根据原油运量预测,2006年新港原油吞吐量可达2800~2900万吨,2010年吞吐量将达到5800~6000万吨。而新港现有0#、1#原油码头吞吐能力合计约3100~3500万吨,不能满足今后运量增长需要,特别是1#码头因泊位吨级小,最大靠泊船型为20万吨级减载,无法适应进口原油经济船型25~30万吨级船舶靠泊作业要求。根据新港优越的自然条件及今后发展船型,50万吨级ULCC油轮可以在码头作业,从新港原油运量发展需求及码头吨级合理配置等方面考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新港沙坨子填海区南侧新建一个30万吨级兼顾5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码头年通过能力为2350万吨。该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为腹地石油及石化企业节约原油采购运输成本,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提高新港现有原油码头、储罐、管线等国有资产的使用率,与新港现有油品泊位形成吨级配置合理、油品接卸、中转、管输等功能齐全的油品码头群,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港口的规模效益,促进大连新港成为我国北方油品转运中心,实现大连港“多功能、全方位、现代化“国际大港的战略目标。大连港总体布局规划环评已于2004年10月起动,委托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进行评价工作,目前正处于编制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受大连港集团企业发展部的委托,由我所(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在现场初步调查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遵循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环评工作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交通部环保办、辽宁省环保局、辽宁海事局、大连市环保局、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总论主要内容:评价目的及原则评价的编制依据评价标准及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1.1评价目的及原则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该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结合大连港新港总体规划,对本工程施工及运营行为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科学的论证。拟建工程为新建工程。鉴于本工程的污染特点,及其周围的环境状况,本次评价的主要目的如下:�查清评价区内大气、水、噪声、生态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为环境评价提供资料。�预测分析工程施工及其投产后,各类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分析本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措施,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为工程设计、生产和管理提供依据。�分析本工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预测风险发生后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风险应急计划和器材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4-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通过评价,论证项目建设及选址的可行性。本评价工作将遵循以下原则: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②遵循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③坚持环评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注重环评的实用性、科学性,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工程环保设计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12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89.12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7⑼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3.1⒀MARPOL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Ⅵ;⒁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海洋局,2003.11.14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0.9.25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6.28⒅渤海碧海行动计划,2001.10⒆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1993.9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5-1.2.2功能区划文件⑴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2005.3.18⑵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复函”,辽环函[2006]157号,2006.5.231.2.3技术导则及规范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空气,HJ/T2.2-93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3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2.5-93⑹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⑻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231-94⑼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⑽港口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11.2.4项目文件⑴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2005.4⑵大连港新港港区油品总体布局规划,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2004.12⑶大连5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海流调查报告,2003.12⑷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北京交运安全卫生技术咨询中心,2005.5⑸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5.41.3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1.3.1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⑴环境空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6-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大政办发[2005]42号“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规定,拟建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大连市环境质量功能区区划见图1.1。⑵水环境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辽环函[2006]157号“关于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复函”中规定:大连开发区大窑湾海域及大孤山半岛北良码头北端沿大孤山半岛至沙坨子向海延伸1000米所占海域为四类环境功能区,该范围以外海域为二类环境功能区。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2。考虑到评价海域涉及二类和四类功能区,因此评价标准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和第四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第一类和第三类标准。⑶声环境根据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三类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见图1.3。1.3.2污染物排放标准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⑶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DB21-59-89,新扩改二级标准⑷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⑸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⑻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⑼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2002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7-建设位置图1.1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8-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图1.2大连市近岸海域功能区区划图建设位置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9-图1.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示意图�建设位置N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10-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1.4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1.4.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工作等级如下,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深度以《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中相关规定为主,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声环境、非污染生态影响》执行。表1.3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依据水环境评价等级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声环境评价等级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一级一级一级一级1.4.2评价重点根据拟建工程性质及所在区域环境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海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重点是溢油防范及应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1.5评价时段与评价范围1.5.1评价时段评价按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时段进行。1.5.2评价范围⑴海域环境评价范围根据拟建原油码头位置及相关海域水文特征、功能区划及敏感目标,海域评价范围确定如下:以码头陆域为界,向南至韭菜坨子,往北至大窑湾口,东侧向海面延伸5km,评价面积约45km2。考虑到事故状态下溢油的漂移,在风险评价中,海域环境风险评价的范围将有所扩大,包括大连湾,大、小窑湾及黄咀子湾。⑵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字第[1505]号-11-根据新港周围地形特征及环境特征,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如插图4所示的方形区域,其中南、北方向约5km,从拟建泊位处向西侧陆域延伸约6km,评价面积约30km2。⑶声环境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包括拟建原油码头港区及港界外100米之内范围。⑷生态环境评价范围考虑本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疏浚挖泥产生悬浮物以及营运期溢油风险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与海域环境评价范围相同,但重点放在施工作业区相关海域。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见插图4。1.6环境敏感目标1.6.1海域敏感目标通过对沙坨子周边海域的现场调研,拟建的新30万吨级原油码头港址周围分布有五片养殖台筏(见图4.25),共计3315余个,主要的养殖种类为裙带菜和海湾扇贝。本项目实施前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签订了《大连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扩大用海海域养殖物拆除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图4.25中的Ⅰ区将全部拆除,Ⅲ区则部分拆除。为此,本次环评的海域敏感目标主要是剩余的Ⅱ、Ⅲ、Ⅳ、Ⅴ区的养殖台筏,具体情况见表1.4和图1.4,环评中将对工程施工及营运过程对上述养殖区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表1.4海域敏感目标情况表养殖台筏台筏数量(台)养殖品种距离泊位最近距离(m)备注Ⅱ1766裙带菜、海湾扇贝1800沿潮流流动方向最近距离2600mⅢ330裙带菜1400Ⅳ237裙带菜3100Ⅴ352裙带菜485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大连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12-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国环评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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